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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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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

    1.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债权人撤销权指导案例)

    2024-01-10 10:18:24 阅读数:753

  • 合同

    2.合同成立的要件用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在什么时候

    2023-12-27 10:58:39 阅读数:54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者者蔽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合同

    3.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能行使撤销权

    2023-12-04 10:47:13 阅读数:602

    ,(二)债务人有不当处分财产或者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存在且债务人主观上存在恶意,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说如果债权人只有五十万元的债权,那就只能对债务人无偿或低价处理的五十万元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比如说如果债权人只有五十万元的债权,那就只能对债务人无偿或低价处理的五十万元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三)债务人行为造成了对债权人损害的结果,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得行使撤销权。

  • 法律

    4.干股成立的要件和取得的几种情形

    2023-10-27 10:22:36 阅读数:786

    亲友干股,公司股东无偿送给其亲友的股份,干股一般是通过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赠送给他人,或者公司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取得的,获得干股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赠与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干股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一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有实缴的注册资本,干股成立的要件是需要股东会的一致同意,取得方式有股权赠与,干股就是不出资但是可以享有公司的股权等,员工干股,公司无偿送给公司员工的股份。

  • 法律

    5.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情形包括(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024-02-05 13:43:12 阅读数:621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情形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等等,诉讼时效中断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四种情形如下:1、提起诉讼或仲裁,是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法律

    6.债务承担为什么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承担为什么需要 ...

    2024-02-02 09:08:08 阅读数:1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转让需要欠债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551条规定:债务人将 债务 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法律

    7.第三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第三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时间)

    2024-01-31 12:08:29 阅读数: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无权代理场合之善意第三人,可决定自己行为不生效,二、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什么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受到以下几点限制:1、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之善意第三人行为是可不完全决定行为,非可撤销行为。

  • 法律

    8.我国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我国民法所规定的民事 ...

    2024-01-31 10:26:25 阅读数:971

    一、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分为哪些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分为如下:1.人身权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3.根据权利人能主张权利的义务人的范围,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一、民事权利包括哪些权力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一)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是一种绝对权,(3)身体权: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自己的身体的权利。

  • 法律

    9.民法典关于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民法典法定撤销权的四种情形)

    2024-01-29 12:20:43 阅读数:957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多少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权力消灭,(九)撤销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未行使,或者明确表示自己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归于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52条当中主要规定的是针对撤销权的消灭,我国公民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再要求法院对特定的物品进行撤销的话,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 法律

    10.长期借款包括哪些(长期借款包括哪些项目)

    2024-01-28 13:39:52 阅读数:327

    问题三:长期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属于什么科目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恭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指的是什么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各项借款。

  • 法律

    11.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除斥期间)

    2024-01-28 13:12:52 阅读数:858

    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赠与合同撤销的条件】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 法律

    12.最高院关于行使撤销权的解释(民法典法定撤销权的四种情形)

    2024-01-28 10:39:45 阅读数:533

    一、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上文介绍了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方面的内容,债权人若是知道了债务人为了躲债,有无偿或者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要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自己的撤销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然若是超出了期限,撤销权就消灭了,过后再起诉的话人民法院是不会给予支持的。

  • 法律

    13.工伤赔偿包括哪些内容(工伤赔偿费用一览表)

    2024-01-23 11:41:25 阅读数:241

    工伤有哪些赔付项目法律分析:工伤的赔付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款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

    14.遗产继承人去世怎么办(遗产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2024-01-22 15:00:39 阅读数:149

    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遗产继承人去世后还有继承权吗法律分析:遗产继承人死亡后,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子女享有父母的继承权,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能否继承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规定如下:1、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4、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继得权,开始遗产继承。

  • 法律

    15.破产清算程序包括(破产清算程序包括哪些)

    2024-01-22 13:51:37 阅读数:134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法律分析: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或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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