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要件用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在什么时候
合同成立的时间
法律分析: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是合同当事人都已经在合同上面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时间。但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其履行的,合同就已经成立,主要义务履行完毕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首州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者者蔽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嫌派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成立的时间及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关于合同成立的时间: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关于合同成立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如何规定
一般情况下,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如何确定?
其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1、一般规定。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合同的实际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其二、合同的成立地点
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根据上文,可以得知,合同的成立需要具体相应的主体要件、程序要件、实质要件,否则合同不予成立,合同也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对法律行为的实施有推进作用,也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合同的成立时间与合同的生效时间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是合同签订之时起生效,对于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由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签订完成的,并且根据自愿的原则来进行认定,如果涉及到一方胁迫导致的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
一、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何时生效作了两层规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效力有哪些?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合同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当事人依法受合同的拘束,是合同的对内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循合同的规定,依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或者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生效后产生的法律效果还表现在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合同的这一效力表现,称为合同的对外效力。合同一旦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履行义务。
3、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果还表现在,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救。对此本法第七章作了规定。
对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情况,应当根据实际的合同条款来进行认定,合同的成立可以根据签订的时间来进行确定,但具体的生效时间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进行说明,那么在该时间后可以使得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