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有哪些构成要件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要式合同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这些合同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要式合同有哪些构成要件
法律分析:要式合同又称书面合同,是具有一定形式要求的合同,其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合同中对于标的价款或者报酬的约定,此外还要有关于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履行合同的方式。对于违反合同后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和争议解决的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有: 第一,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 要约 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 合同成立 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 第二,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 第三,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 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成立的要件: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
法律主观:
要式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自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所谓书面形式,就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一)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二)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三)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
要式合同包括: 1、金融机构的 借款合同 、建筑 工程合同 、长期 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 转让合同 ,这些合同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特殊的需要登记、批准的合同,包括: 专利权 转让合同、 商标权转让合同 ,以不动产或汽车、轮船等重要的动产 抵押 的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企业合同。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一些法律和行政 法规 对合同的形式要求会影响合同的生效。 遗赠扶养协议 等就属于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就属于非要式合同。 根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要式合同有哪些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合同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