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走应当怎么处理(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走怎么办)
租期到期租客不搬怎办
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客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签字备案,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其他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
房租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1、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2、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3、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当你的房租合同到期之后,此时可以再与房东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就可以续签租房合同,此时也就可以继续租住不需要搬走,格外寻找新的房屋。而要是出现房客赖着不走的情况,此时房东也是可以依法收回房子,要求房客限时腾房的。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
综上所述,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法院强制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约到期租客赖着不走
处理租房人租约到期租客赖着不走的方式是:
1、出租人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租房人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
2、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租房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租房纠纷的处理方式:
1、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适合找公安机关。但是如果租房双方有肢体上的冲突,是可以找公安的。公安机关的职责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2、发生租房纠纷时,如果房东发现租客在租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可报警并解除租赁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则可以解除双方合同;
3、若合同未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租赁双方也可协议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宣告合同解除时应当运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及条件,切忌不作无任何通知的“解约”;
如果经过调查,公安机关认为被告并不违反规定,那么公安机关就会建议通过其他途径处理。综上,发生租房纠纷的时候最好是和房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租房人不给租金又不退房的,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房东也可以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