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时间前取消算违约吗
合同生效日前可以解除合同吗
法律主观:
合同生效前解除合同是可以的。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若是已经生效的合同,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法定事由,不然单方解除合同是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没到生效日期可以毁约吗
当然不可以。虽然生效日期还没到,但是这个是肯定会到的,也就是说虽然现在还没有受到合同约束,但未来肯定会受到约束的,所以不可以单方面 解除合同 。 依据我国 合同法 的规定,附期限生效的合同如果生效的期限未到的,合同就未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不具有约束力,所以并不是违约的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0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02当事人对 合同的效力 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零七条0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
合同签了但是还没到生效日期可以解除合同吗
合同没生效前也是不可以毁约的,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毁约是可以的,因为合同在签订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所以是不可以随意解除或者反悔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法律分析
合同没生效前毁约是不可以的,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生效,是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之间的联系在于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则。区别也是明显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合同期没到期的,单方中止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或者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已经履行义务的,属于有效合同,当事人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期前可以毁约吗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的,如果双方签订合同在里面约定了生效日期,在未到期之前,任何一方都可以毁约并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这个时候合同还没有生效,不具备法律效力。一般的合同是签订的时候就生效,这样以后没特殊情况不能毁约。
一、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
如无特别约定,一般的书面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生效。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因为没有生效的合同在还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是可以解除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区别有哪些?
1、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2、发生时间不同。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经过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
3、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肯定评价,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生效条件及期限的,如果在未到期之前毁约,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这个时候合同并没有生效。在未生效之前,解除合同并不触犯违约责任。当然,大部分合同是签订即生效,等生效后再毁约,当事人将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