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债务谁承担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 倒闭的剩下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 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宣告破产,清算后依法注销,债务就不再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法律主观:
企业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1、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由破产公司的资产承担,如果出资人有不实出资的,出资人要承担相应的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1、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4、是处置资产;
5、是清偿债务;
6、是分配剩余财产;
7、是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法律主观:
说到公司破产,通俗的来说就是没有钱的,跟不上市场环境的脚步。在公司法中,规定就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一、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有限公司可以破产重组吗
对于属于上市公司的有限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如果获得批准,则可以进入重组程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债务人 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有限责任倒闭剩下债务谁承担
有限责任倒闭剩下债务公司出资承担。
因为按照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公司倒闭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有限责任倒闭的情况: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公司破产后债务的处理分情况:
1、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个人还要承担剩下的债务,会涉及个人财产;
2、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上诉法院,申请对企业进行清算。清算企业债务的清偿能力,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如企业实收资本少于注册资本应补足各自认缴资本。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倒闭剩下债务公司出资承担。因为按照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公司倒闭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
公司破产的具体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5、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清算组成员的要求如下: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在破产宣告后,清算组成员由法院指定成立;
4、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也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的需要前往有关部门申请注销,提交相应的公司文件和法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的承担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其债务限于公司的全部财产,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因此,在公司破产时,公司的全部财产将被清算,清算后剩余的资产将用于偿还公司的债务。如果公司的债务未能全部偿还,剩余的债务将被认定为无力清偿的债务,不再追究公司或者股东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或者股东违法行为导致公司破产,或者公司债务未能得到妥善管理和处理,可能会对公司或者股东的信用记录和声誉产生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谁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一般由公司负责。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缴纳出资。若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混同或者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股东需要实缴出资,或承担一定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谁负责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