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律文书是传票吗(诉讼法律文书是传票吗)
法律文书是传票吗
法律分析:是的,它是法律实施中,送达这个阶段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文书是不是法院传票
法律分析:应该是的,传票是为保障诉讼活动进行而由法院出具的文书,且内容清楚,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没理由不是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 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条 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民事起诉状是法院传票吗
起诉书和传票不一样。起诉书是原告制作的、提交给法院、说明纠纷的原因等等情况、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文书。传票是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开庭之前,由法院发送给案件当事人、告知开庭日期等情况的法律文书。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移送案件作出的是起诉书;民事案件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是起诉状;没有诉讼书的法律文书名称。
法律依据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在撤销案件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在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决定后,人民法院在终止审理或者作出裁决后,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机关办理后,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送达承办律师,或者书面告知承办律师。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载明作出指派的法律援助机构名称、承办律师姓名以及所属单位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诉讼法律文书是传票吗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有传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法律客观:
关于 刑事诉讼法 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撤销案件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在作出提起 公诉 、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决定后,人民法院在终止审理或者作出裁决后,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机关办理后,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送达承办 律师 ,或者书面告知承办律师。 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载明作出指派的法律援助机构名称、承办律师姓名以及所属单位等情况。
法律文书和传票有区别吗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和传票有区别。起诉书属于法律文书的一种,和传票的区别如下:
1、发起主体不同,起诉书是原告制作的、提交给法院、说明纠纷的原因等等情况、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文书,传票是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开庭之前,由法院发送给案件当事人、告知开庭日期等情况的法律文书;
2、递送对象不同,起诉书一般是主送人民法院,通过法院送达各被告人、辩护人,传票送往被告人,意思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