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我国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
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分为哪些
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配偶权、亲属权等;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一、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分为哪些
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分为如下:
1.人身权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
二、民法典民事权利是否可以放弃
民事权利通常是可以放弃的,涉及人身权利的除外。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及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不宜在无明确约定或者法律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推定当事人对权利进行放弃。
三、民事权利的分类标准是什么
民事权利的分类标准如下:
1.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人身权是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权利;提醒您,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智力成果或商业标志独占的排他的利用的权利;社员权是社会团体成员基于其成员地位对社团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和。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3.根据权利人能主张权利的义务人的范围,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相对权是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地实施或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
4.根据权利的相互关系,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是相互关联着的两个民事权利中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权利。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权力
民事权利包括的权利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又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和荣誉权,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侵权和亲属权;财产权利分为物权、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一、民事权利包括哪些权力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一)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是一种绝对权。人身权包括:
1、人格权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1)生命权: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生命的权利。
(2)健康权: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健康的权利。
(3)身体权: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自己的身体的权利。
(4)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
(5)婚姻自主权:当事人依法决定缔结或解除婚姻的权利。
(6)姓名权:自然人以文字符号区别于他人的权利。
(7)名称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的权利。
(8)肖像权:肖像人支配自己的人身要素肖像的权利。
(9)名誉权:权利主体依赖自己的名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10)隐私权:自然人享有私人信息的权利。
(11)荣誉权:荣誉公民、荣誉法人享有荣誉的权利。
2、身份权
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1)配偶权:婚姻一方作为配偶而享有的权利。
(2)亲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份权。
(3)亲属权:权利人相当于亲属而享有的权利。
(二)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
1、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1)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3)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包括: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
(1)合同之债:依据有效合同(契约)所产生的债。(民法中的“债”,不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借债”之意,而是民事主体之间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一方(多方)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多方)为债务人。下同)
(2)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人,要求受益人返还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费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3)不当得利之债:因债务人的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取得利益)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
(4)侵权行为之债:因侵权行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继承权
继承权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所立有效遗嘱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著作权中也有人身权的成份)
(1)商标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2)专利权:发明创造人对其依法授予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权利。
(3)著作权: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民事权利的其他分类
(一)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二)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三)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四)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五)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三、民事权利怎么行使
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
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
(一)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带来民事权利包括哪些权力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就拿最常见的财产权来说,宪法规定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权,我们可以自由的使用自己合法来源的金钱从事各种活动,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民事权利制度包括各种
法律分析: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
民事权利主要包含如下
一、人身权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一)人格权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二)身份权: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
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槐雀成部分。
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二、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梁亩继承权和知识产权。
(一)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二)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债权包括: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
(三)继承权:继承权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所立有效遗嘱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四)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铅渣早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著作权中也有人身权的成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法典规定公民拥有哪些民事权利
民法典规定公民拥有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权;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财产权利;个人信息保护权;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等。
法律分析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指法律赋予公民可以享有原各种民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义务的范围。公民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力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受有无行为能力的限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其合法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都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违法行为人,给公民合法民事权益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规定的公民能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资格上的可能性,这种权利与人身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任何人不得转让或者是放弃,由此可以看来,企业等法人主体是不具有民事权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