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赔偿的法律规定(违约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买卖合同当中对违约金的规定法条
法律主观:
民法典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一般不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一般是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约定一定的比例范围。,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关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违约金可以由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的标的、预计违约造成的损失等协商一致决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
在违约方请求减少过高的违约金时,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赋予违约方以证明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和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
同时,鉴于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最重要标准就是违约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为对违约造成损失的事实和相关证据更为了解而具有较强的举证能力,因此法院应当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将证明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守约方。
关于违约金过高的主张方式问题,实践中存在提起反诉和提出抗辩两种方式,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主张方式不宜过分严苛,当事人既可以通过反诉方式,也可以通过提出抗辩的方式主张。
二、合同违约金过高过低怎么办
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没有必要对此进行主动干预。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无法确定上述中等标准的,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以不超过非违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以低于损失额80%作为是否过低的认定标准。当然还应当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
3、如果合同约定在一方当事人部分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完全不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数额是同一数额,而一方当事人出现部分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行为时,违约方提出约定违约金过高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关于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的规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赔偿标准法律规定
违约金作为损失赔偿的常见主张方式,法律上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标准,仅仅规定了违约金约定过高过低予以调整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违约赔偿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在实践中,可预见到的情况千差万别,很难把握,如果对此不加以限制,就会导致当事人乱用或者曲解“可预见”的本意。因此法律对可预见性采取了一些限制。预见性有三个要件:,(一)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二)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三)预见的内容为立约时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预见不到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列。,甲方(出卖人):****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鉴于:,(一)2007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二)甲方应于2007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三)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四)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2008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2008年5月19日。,(五)乙方已于2008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六)自2007年11月1日起至2008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2008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一)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法的,依照合同约定的计算和赔偿。,(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可以根据以下方式主张:,1、双方协商:,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违约金金额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守约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自己可预见利益进行计算违约损失赔偿金额。然后与违约方协商,能够协商一致的,则按照协商一致的结果进行赔偿。,2、双方协商不成,可走起诉程序:,守约方计算出要主张的赔偿金额,作为诉讼请求,向法院申请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形审判决定违约金金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法律依据
违约金条款的法律依据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过分低于违约所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适当减少或增加。
法律定义
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关于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损失情况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
在民法典中,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对于合同违约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了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履行、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这也意味着,合同双方之间约定的利益彼此依赖,若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会导致另一方受到实质性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金额应当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情况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参考相同或者类似合同的惯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受损方的合法利益,也是为了制约违约方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比如约定了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那么受损方的主张应当以违约金为限度。同时,在违约赔偿时,如果未能造成实质性损失,仅计算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的,不予认定。
如果一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且未造成另一方实质性损失,对违约方是否有处罚?如果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等处罚措施,违约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若另一方未受到实质性损失,但违约方明知无法履约,而没有提前通知对方,侵害了对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从而导致对方长时间等待、无法安排计划等损失,也可视为一种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是法律交易中的重要内容,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都会对另一方造成实质性经济损失。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时,需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偿,以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违约方没有承担证明责任的,应当承担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交付的费用、利润等。赔偿款项的数额应当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情况确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类似合同的惯例;不能参照惯例或者惯例不适用的,可以参照合同标的额、损失的大小、违约程度等因素确定。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应当依法返还或者折价赔偿。
民法典违约赔偿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一般情形下,违约赔偿标准是双方约定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一方违约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的实际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规定
法律主观:
违约能主张 精神损害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有明确规定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 ,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支付违约金是根据合同约定,在违约情况下向对方支付的一种违约赔偿方式。违约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在合同中,违约金通常是在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基础上约定的。违约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且不得超出与合同相应的违约损失。在实际操作上,违约金有以下的几种形式:一、固定金额违约金;二、按照违约未履行义务的价值计算违约金;三、按照履行义务的时间计算逾期违约金。需要注意的是,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弥补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而只能作为对违约方行为的惩罚和制约。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违约金支付过高,则可能被认定为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此外,如果双方对违约金的约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司法机关进行判决。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有哪些?违约金的支付方式通常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如果是分期支付,应当明确每期的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同时,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可以与合同中其他款项的支付方式不同,例如,合同约定货款可以按照两次分别支付,而违约金则需要一次性支付。
支付违约金是一种常见的违约赔偿方式,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违约金的金额、支付方式等细节问题。如果对违约金的约定出现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同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避免发生合同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可以就当事人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预先约定违约金。预先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或者合同约定的利益。预先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