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处理(总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处理)
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法律主观: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比较普遍存的的社会常现象,为此国家专门下发了文件进行专项治理,有的地方政府的政府部门与司法部门也予以高度重视并出台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比如黑龙江农垦总局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情暖农民工”的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为农民工讨薪提供全方位的法律跟踪援助。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民工要尽可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以下四种途径追讨工资。一、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二、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50——100%支付赔偿金。四、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纳入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援助范围。国家行政规定和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五、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十二)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健全地区执法协作制度,加强跨区域案件执法协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完善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十三)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畅通申请渠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十四)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法律客观: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法院对拖欠农民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起诉法院会怎么办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院会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把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协商不成,可以按以下三种途径追索工资。
一、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50——100%支付赔偿金。
三、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我国法院在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的情况所做出的手段和决策,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般被农民工告到法院的大部分情况下都会获得相应的解决,所以如果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还有觉得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咨询律师或者及时寻找更加专业的法律部门解决。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院起诉;农民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要准备好相关证据。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若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举报、投诉,由劳动局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决定;或者农民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与单位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现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怎么处罚的?
众所周知,我国是人口大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走向均衡。这些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也离不开人才的培养,还有就是离不开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作为当代社会的底层工作者,他们的贡献是各项事业最基础的保障。但就是这些劳苦大众,现在却面临着拿不到工资的现状。因此,随着各类劳动法的出台和更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也被重视起来,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近几年来,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一系列机制来保护农民工权益。从最基本的《劳动合同法》来看,第十三条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在2017年,人力资源保障部就出台新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员工可向劳动局举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当单位在自然月结束30日内还没有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构成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时,若被告知到相关处理机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以下处罚。第一,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限期责令支付,若超过期限,则向劳动者支付工资50%以上100%一下的赔偿金;第二,接受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处罚,这里是针对拖欠金额大、时间长的单位,将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第三,严重者会失去投标资格,被清出建筑市场,其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第四,责令不改者甚至会被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刑事处罚。
劳动最光荣,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可耻的,我们每个人都要捍卫农民工的权利。
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当地劳动局能管吗?
一、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
(二)如果你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找谁?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在遇到自己工资被拖欠的时候,首先一定要搞清楚究竟此时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拖欠,并不是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就构成工资拖欠。一般在约定支付工资时间的30日之内的,其实都不能这样认为。之后就是要选择恰当的方式来进行维权,这样才有可能追回自己的工资报酬。
农民工工资遭到拖欠,怎么办?
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农民工成为了城市建设发展的主力军,他们纷纷涌向大城市,从事着各种各样的体力工作。他们兢兢业业,赚的都是辛苦钱,但是总有一些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私吞他们的血汗钱。关于农民工工资遭到拖欠,怎么办?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首先,农民工工资拖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向当地的劳动局进行投诉。如果符合劳动争议仲裁条件的话,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其次,农民工来城市里上班,肯定会和老板签订劳务合同,如果农民工持有施工方或者包工头打的工资欠条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直接向媒体举报投诉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用舆论的力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一般老板拖欠工资,协商是不能解决的,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并且拨打维权电话。
农民工工资拖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向当地的劳动局进行投诉。如果符合劳动争议仲裁条件的话,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
农民工来城市里上班,肯定会和老板签订劳务合同,如果农民工持有施工方或者包工头打的工资欠条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现在网络的力量非常强大,所以可以通过舆论发酵争取合法权益。
直接向媒体举报投诉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用舆论的力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农民工工资遭到拖欠,怎么办?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你好,我想请问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该怎么处理
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劳务分包方(农民工、包工头等实际施工人)应当充分利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法律对农民工的特殊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扩展资料: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建立和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则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举措之一。
12日,人社部公布了首批“黑名单”,将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列入进来,并由30个部门和单位对其进行联合惩戒。
未来,将至少每季度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一次“黑名单”信息。
7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发布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重庆市中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来宾市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4家违法企业和刘玉海、王镇等6名违法人员,人社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将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