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最高额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到底什么是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不转移占有抵押给债权人进行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保全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一、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抵押担保的特点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三、 动产抵押担保有什么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 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相关知识: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对质物(如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费用等。
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质权与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 抵押权 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 担保物权 人受偿,但是 留置权 人除外。
贷款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贷款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品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的折扣或拍卖、出售该财产的价格优先偿还.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贷款抵押担保的特点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和担保不一样,在担保中,债务人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房产.这与当铺不同,质量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用,抵押人可以继续占用、使用抵押物.这也与当铺不同,质量物品必须转移到当铺所有者所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偿还权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什么叫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一种担保方式,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如果这些债务无法得到清偿,债权人可以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抵押担保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它涉及到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协议。在这种协议中,债务人提供一定价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以确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债务人无法按时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抵押权,对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变卖,并从中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种优先受偿权使得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减少损失。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张三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并提供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如果张三无法按时归还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对张三的房产进行拍卖,并从拍卖所得中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意味着,银行可以优先从拍卖所得中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而不是与其他债权人平分拍卖所得。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担保涉及到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因此,在设置抵押担保时,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抵押物的价值与实际债务相符合。同时,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也需要依法行使抵押权,以避免损失扩大化。
总之,抵押担保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它可以为债权人提供一定的保障,确保债务的履行。但是,在设置抵押担保时,需要注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衡,以及抵押物的价值与实际债务相符合。
房屋担保和抵押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担保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方式不同
1、抵押
(一)不动产抵押
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在中国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房屋等)等。
(二)动产抵押
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在中国仅限于交通工具等特殊的动产)。
(三)权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四)财团抵押
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五)共同抵押
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六)最高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2、担保
担保方式指的就是担保法规定的用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尤其是保证属于的就是人保了,我们经常所说的信用保证指的就是属于物保性质。
三、作用不同
1、抵押
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存在抵押品时,银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但同时借款者的成本也会增加,正因为这样,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也会较低,对银行来说其收益未必增加。
抵押当出现违约时,赋予贷款人依法没收特定的企业资产的权利,被广泛用来减少与借贷相关的激励问题(即在拖欠发生时使放款者可以获得特定资产)。抵押物,指提供担保的财产。抵押合同,指受益的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所订立的,确认相互之间抵押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担保
债权的担保所具有的社会经济作用,即能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担保制度作为担保债权实现的重要制度,一开始就与金钱借贷关系息息相关。
现今,债权担保的意义已不仅是单纯的担保问题,而且可能通过担保借贷关系的安全实现来推动借贷关系的蓬勃展开,对促进资金融通直到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
从实质上讲,资金融通是整个商品流通过程的货币表现。实物运动表现为货币资金的循环。
从经济的角度看,资金的闲置就意味着实物的闲置,可见得资金的融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
贷款中保证担保方式是什么意思?
一、贷款中保证担保方式是什么意思?
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在抵押期届满之前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抵押或出租、转让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3、抵押加保证:是指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4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
二、贷款中,保证担保方式是什么意思?
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三、担保方式是保证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贷款担保方式有啥?有什么区别
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一定的财产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对该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抵押担保通常涉及以下要素:
1. 债务人:这是需要履行债务的一方,即债权人的对象。
2. 担保财产:这是抵押担保的核心,通常包括不动产(如房屋、土地)、动产(如车辆、股票等)、知识产权等,这些财产可以用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3. 优先受偿权:这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这一权利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抵押担保的具体形式和程序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法律体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抵押担保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包括评估担保财产的价值、签订合同、办理登记等。此外,抵押担保也可能涉及第三方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为债权人提供额外的保障。
抵押担保的目的是降低债务风险,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然而,抵押担保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资产价值波动、变现难度等。因此,在实施抵押担保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合法、合理、安全地进行。
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摘要:在现代社会中,抵押担保是十分普遍的,很大一部分用户对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是不太了解的,抵押担保简单地说就是用财产作为抵押的行为,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连带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三)担保(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__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1、主债权,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即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它既是抵押担保存在的前提,也是抵押担保的核心,如金钱债权,劳务债权,给付债权等。
2、利息为由主债权所生的利息。法定利息或约定利息均无不可,只是约定利息不得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利息及起息期、付息期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最好登记清楚。利息系主债权的自然延伸,应在抵押担保的范围之内。
3、违约金系在法律有规定或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所生,是主债权遭受损害时的转化形态,自然应在抵押担保的范围之内。
4、损害赔偿金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所生。在法律未规定违约金和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或者虽规定或约定,但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损害赔偿金为主债权的转化形态,当然应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应该指出,我国未来的立法把违约金视为损害赔偿金的预定,即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在本质上为同一之物,那时,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不会既包括违约金,同时也含有损害赔偿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是指抵押权实行时的申请费用和变卖(包括拍卖)抵押物的费用。抵押权实行的根本原因在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因而,实行抵押权的费用只要是合理的,就应由债务人负担。在抵押关系上表现为这笔费用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方的法律义务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抵押担保是一种法律协议,其中一方(抵押人)将其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方(抵押权人)作为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财产以收回贷款。
抵押担保通常是在借款过程中使用的。当借款人需要资金时,他们可以向贷款人提供抵押品作为担保,以获得所需的资金。抵押品可以是任何有价值的财产,如房屋、车辆、证券等。借款人必须按时偿还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品以收回本金和利息。
抵押担保对于贷款人来说是一种风险控制措施,因为抵押品可以作为贷款的担保。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抵押品来减少损失。同时,抵押担保也可以激励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以避免失去抵押品。
然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抵押担保可能会增加借款的成本和风险。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他们可能会失去抵押品,从而损失财产和信用记录。
总之,抵押担保是一种法律协议,用于确保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同时为贷款人提供风险控制措施。但是,借款人在使用抵押担保时应谨慎评估风险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