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和借条是一样的吗(借款合同和借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签了借款合同还需要写借条吗
法律主观:
一、借款合同还要写借条吗
1、借条其实就是简单的借款合同,如已经有了借款协议,可不再写借条。
2、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形式交付钱款,否则由对方签署收条。
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3、司法实践。自2011年之后,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除了要提交借条等证据外,还需加强对钱款交付事实进行举证。除了金额较小的借款,可以在做出合理解释的基础上主张现金交付外,大额的一般要求有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钱款已如实交付。这主要是因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虚假诉讼比例过高,法院加强了对钱款如实交付的审查和认定。
二、借款起诉流程
(一)准备好诉讼所必须的文书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给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告知其进行答辩及举证,举证期满或者答辩其满后,承办法官可根据案件的情况,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
(三)开庭审理,确认事实,依法裁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区别
本质上差不多,相对讲借款合同可以是向银行借款的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包含民间借贷合同。从最高法院相关指导意见分析,民间借贷与一般借款存在以下几点差别:
1、强调借款的交付。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接下来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履行不能,则追究违约责任;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
2、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
3、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法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民间借贷案件则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约定的利息不允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借条就是简单的借款合同,有借款合同的可不再写借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条和借款协议哪个更具备法律
法律主观:
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首先,先讲一下借条、欠条的相互关系。,借条、欠条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权利人都可以拿着欠条或者借条当作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借条、欠条的相同之处,但是我们不能把借条等同于欠条。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则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这也是为什么人民把借条与欠条混淆等同的重要原因。,其次,讲一下借条与欠条的不同之处。,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小概念。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举个例子就可以很容易的搞明白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应当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是基于什么原因形成的(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些事实是欠款的诉讼请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由来并最终使得法官采信欠条上所记录的内容。,这种事实的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者简介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单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欠款)。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要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原告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要重的多。,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的,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要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在举证责任上借条更易于举证,原告的诉讼请求更易于得到法院的认可。,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私人借款,写借条好还是借款合同好?有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在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出现借钱的情况,这个时候大多数都会写借条或者签借款合同,这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借款合同一般用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如果是私人借款,尽量以借条为主。不过在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将借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时间,以及还款期限等内容,写的详细清楚一些。
其实很多人会因为还钱的问题,从而爆发相应的矛盾,甚至导致两个人连朋友都做不成,这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而且在生活当中有这样一句话,“借钱容易,还钱难”,所以很多人急需用钱的时候,别人都不会将钱还给自己。如果属于私人借钱,这个时候不要因为两个人比较熟,就不用签借条或者直接将钱转给他人,这样日后要钱的时候,还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尽量将事情拿到桌面上来讲,让对方打一个欠条,既能够证明对方借自己钱了,而且日后出现不还钱的情况,也可以拿着这张借条去法院进行上诉。
不过很多人会在借条上面做文章,只写了自己的名字,借钱、时间以及还钱时间,其他的内容不会多写。这样的借条能够起到的作用,还是比较小的,所以为了避免出现争议,一定要让对方写清楚,除了几项必要内容之外,还要写上借款用途,另外双方都要签上名字,盖上手印。不过最好有担保人在旁边做证,也要让担保人签上名字,这样就不怕对方不还钱了。
借条是合同吗
借条是合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因此,借款借条算合同。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条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三)利用歧义
(四)以"收"代"借"
(五)财物不分
(六)自书借条
(七)两用借条
借条的诉讼时效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协议和借条哪个管用
一.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欠条和借条哪个更管用,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需要陈述欠条形成的原因;
而借条一般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只需要证明借款的事实就可以了。
借款协议可以代替借条。借款协议、借条等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都可以作为债权凭证,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借贷法律关系。但是借款协议一般比借条更正式。
借款协议和借条的不同是借款协议不但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而且约定了借用款项应支付多少利息,最后协议需要双方签字。而借条只记载借用了多少款项,但对利息约定等情况缺少约定记载,最后只有借款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签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