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上诉期限是从次日计算么(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期限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上诉期限是从次日计算么
法律主观:
上诉期限 自第 一审 法院裁判送达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若遇上诉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必要共同 诉讼 中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 普通的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限的计算,与一般诉讼中上诉期限的计算方法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 代理 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 证据 ,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书 、裁定书和调解书。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179条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法 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对刑事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限制。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而民事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类自诉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也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报案、控告、检举不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上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上诉天数。关于民事上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民事上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1、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上诉天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逮捕到起诉要多长时间
1、通常情形下,逮捕到起诉的时间为三个月。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刑事案件从批捕到起诉一般是两个月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上诉15天期限如何计算
上诉期15天的计算方式如下: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也就是第二天开始算起,周末也计算在内;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则可以延后一天;如果延后一天还是节假日,则延后至工作日的第一天。
上诉的条件具体包括: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上诉状的内容应当明确。当事人要求上诉的,应当在接到判决书、裁定书后15日内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递交上诉状副本的份数;
5、上诉应当递交给人民法院。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上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上诉状:上诉状是上诉的主要材料,应当明确上诉请求、请求理由和证据等,有律师的可以由律师代写或审核,需要加盖当事人或律师的签章;
2、原审判决或裁定书:如果是上诉的话,必须要有原审判决或裁定书作为上诉的依据;
3、证据材料:应当在上诉状中列明已有的证据材料,并在提交上诉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供原始证据材料或复印件,也可在法院要求时递交;
4、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收据等。
综上所述,上诉是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起算
法律分析:法院的裁判送达后次日起算。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普通的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限的计算,与一般诉讼中上诉期限的计算方法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
民事判决书 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就是从次日算起,也就是从收到 判决书 的第二日起计算。 《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民事诉讼法意见》第79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事 诉讼 中以日计算的各种期间均从次日起算”。根据该两个条文应理解为包括 上诉期限 的各种期间均应从第二日起计算。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 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条文则使人理解为上诉期限应从送达之日即送达当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65条规定:“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则进一步使人确信判决书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仍从送达之日起计算,只有在分别送达时才从各自收到法律文书的第二日起计算。一般来说,案件在宣判之前,承办案件的法官是不确定本案判决书能同时送达当事人还是分别送达当事人的,如果上诉期限有所区别,那么在判决书中向当事人告知上诉权利该如何表达?而《 刑事诉讼法 》对类似上诉期限的规定就较准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第二款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第二百三十条之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综上所述,民事判决书中一般都会对当事人的权利再次重复一遍,其次就是在其中提及上诉的事项,但是要求当事人要在固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就失去了效力而容易被上诉的机关拒绝受理,而上诉期一般就是民事判决到当事人手中之后的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