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胜诉怎样退诉讼费(原告胜诉怎样退诉讼费法条)
原告胜诉退诉讼费流程
法律主观:
【1】找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签单。 【2】主审法官会找主管院长审批。 【3】原告带着审批完的的签单,原告的 身份证 ,法院 诉讼费 专用发票,去到法院财务退款。 指调解书里原告承担诉讼费,给原告退诉讼费一半的。 或者原告撤诉,退诉讼费一半的。 【4】如果是要求履行调解书,生效的 判决书 内容, 可以找当事人另一方。 另一方不愿意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庭 强制执行 。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胜诉的诉讼费可以申请退回吗
法律主观:
诉讼费可以申请退。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后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诉讼费,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当事人的退费申请后进行审批流程,退还诉讼费。 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并判处原告胜诉的,原告可以拿着判决书要求人名法院退还其所交的诉讼费用。被告是否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与原告无关,人民法院不能以被告尚未交纳诉讼费为由拒不退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对于被告败诉没钱交诉讼费或拒不履行缴纳诉讼费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胜诉方退诉讼费的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
一、最新的退还诉讼费的流程
【与承办法官联系退费的时间和见面地点】
案件的审理法官,一般就是诉讼退费的承办法官;所以,申请退费之前,先要取得与案件主办法官的联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的联系方式已经告知当事人,故可通过电话方便快捷地与法官沟通,从而确定办理诉讼退费事宜的时间和与法官见面地点(一般为法官审理案件的法庭)。
【携带退费材料前往法院】
在与法官沟通退费的时间和地点时,多数情况下,法官会主动告知前往法院办理退费事宜时应携带的材料,不过,出于周全的考虑,与法官联系时最好主动询问需要携带的材料,从而做到查无遗漏;另外,不同的法院在退费时要求的材料也是有所不同的。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一般而言,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立案时交费的红联票据原件
②本人退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若代理人前去领款,则还需携带:
③代为办理退费的授权委托书(注“代为领取诉讼退费”)一份
④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当事人是法人的,一般而言,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立案时交费的红联票据原件
②单位往来收据加盖财务章
③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④代为办理退费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从承办法院处领取】
准时到达约定地点,见到承办法官后,领取《退费通知单》。
【退费窗口审核退费材料后放款】
法院负责退费的人员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退费材料后,按照《退费通知单》注明的退费金额,向申请人放款。
二、诉讼退费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三、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之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胜诉了诉讼费怎么退
退诉讼费需要人民法院出具的退费通知书,和当事人填写的《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当事人的退费申请后进行审批流程,退还诉讼费。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对于原告在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时预缴诉讼费,判决书下达后人民法院应当退还。
【法律分析】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是当事人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它诉讼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当事人需要持缴费通知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费,然后拿银行缴费的回单到法院开具诉讼费预收专用票据。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给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诉讼费数额。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并判处原告胜诉的,原告可以拿着判决书要求人名法院退还其所交的诉讼费用。被告是否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与原告无关,人民法院不能以被告尚未交纳诉讼费为由拒不退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即无论败诉一方是否交纳法院判决的应当负担的诉讼费,原告预缴纳的诉讼费用法院都应当退还。对于被告败诉没钱交诉讼费或拒不履行缴纳诉讼费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原告赢了诉讼费怎么退
法律主观:
退费的概念及几种退费的情况 诉讼 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 诉讼费 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那要怎样退诉讼费呢,实践中退费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 二审 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4、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否则待进入执行阶段后处理。 5、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办理50%的退费数额。 6、双方上诉预缴的,案经审理,双方承担的,退给当事人的差额部分。 7、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诉讼费承担,应办理的退费部分。 8、其它情况的退费。 诉讼费用 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 一审 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 法规 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 管辖权异议 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 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 证据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 申请破产 ;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胜诉后诉讼费的退还程序是什么
法律主观:
诉讼费 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 判决书 的判决确定 诉讼费用 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 诉讼 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而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
法律客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 刑事犯罪 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 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民间借贷,原告起诉所交的诉讼费在胜诉后怎样
民间借贷,原告起诉所交的诉讼费在胜诉后可以要求法院退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