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不见了怎么办(离婚协议书不见了怎么办理)
离婚协议书不见了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书不见了怎么办
1、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持离婚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将之前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丢了去哪里补办
民政局会留一份归档。夫妻一方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以到民政局补办。丢失方只要带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夫妻的档案调出来,按照丢失方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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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是可以去民政局调取的。
当事人丢了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对应的文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的机关应当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档案管理,以便查询、管理。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申请书:是协议离婚的标准文书之一,需要详细说明当事人的姓名、基本情况、离婚协议内容等内容;
2、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核心文件,需要明确双方离婚的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具体内容。离婚协议书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和公证;
3、结婚证和身份证: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
4、房产证和车辆证明等财产证明:如果涉及到房产、车辆等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材料;
5、子女相关材料: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和探视等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达成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经法院审查后,领取离婚证书的一种离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丢失了怎么办?:
如果是凭此离婚协议已经在民政局进行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可以凭自己的身份证到民政局复制离婚登记档案材料,其中有离婚协议,经复制盖章后,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只是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尚未进行登记,则该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以补签。
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丢了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当事人可以携带离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复印离婚协议书。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办
离婚时,协议离婚的应当携带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至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将离婚协议书进行留存备案。如果后续离婚协议书丢失的,原件是无法进行补回的,但是可以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取婚姻档案,届时可以将以前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保存,复印件不能当做原件使用,但是可以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我的离婚协议书丢了,补办要本人去吗?
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通常在选择离婚之后,对于这样的一些离婚事宜的文件都会保管的特别的周密。但是有一些人,他们也会难免在马虎之中丢失了自己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是自己的离婚证,那么这个时候如果自己的离婚协议书丢了的话,也是需要他们进行一个补办的,因为毕竟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说,也是能够去看到这样的一些财产分割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一些分割明细的。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
如果自己的离婚协议书丢了的话,如果要补办也是不需要本人去的。因为毕竟对于这样的一个离婚协议书来说,既然已经到手了,那么可以通过离婚证或者是自己的身份证去进行补办,对于这样的一个离婚协议书来说已经生效了。所以就没有变化,再通过本人的身份去办理的,也可以通过委托他人的方式去进行办理,而且对于这样的一个补办方式来说,也并不是那么大的事情。
没有必要一定是得本人到场
在面对着离婚协议书丢了这个问题上面,有许多人都会感觉到什么惊慌失措。因为对于这样的一个财产分割的问题来说,很有可能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漏洞,但是其实也不会有一些其他的现象。因为毕竟对于这样的一个离婚协议书上面的分割来说,已经在法院进行了一个备份,所以我们如果想要进行一个公证的话,也可以去法院进行这样的一个备份的整理。
所以没有必要太过于着急,就算离婚协议书丢了,也不用担心,其实也是有非常多的办法去补办的。而且没有必要是本人到场,可以通过其他人的一些代替的方式来进行一个补办离婚协议书的作用。
还没领离婚证把离婚协议书弄丢了,怎么办?
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离婚率的不断提升,与此相关的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不少网友表示如果离婚证还没有领到,就已经把离婚协议书弄丢,在这样的情况下该怎样处理?在哪些部门处理既高效又有用?同时也会疑问,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弄丢,还没有领到离婚证,那么离婚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对此又应该怎样解决呢?
一、相关说明
不少专业人士表示,如果在离婚证还没有领到的情况下,两人的离婚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就不算真正的离婚,就需要重新办理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处填写相关范本,然后需要两人的签字、按手印才算生效。在办理离婚协议书后就可办理离婚证。如若在此过程中将离婚协议书弄丢就需要及时重新到登记处进行填写,这样才能及时尽快办理到离婚证,也就使离婚具有了法律效力。
二、相关措施
这也包含了一种情况,也就是当已经在离婚登记处,做好了相关登记工作,只是未领到离婚证明时,就需要当事人拿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自身所拟写的材料书,等到相关登记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然后就可以办理相关的材料。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了解到相关的常识,这对相关证明的办理有重要的帮助。
三、合理操作
办理好相关的离婚证明,对于双方在以后的生活都是有一定帮助的,而且如果双方在后来需要再婚时,离婚证明也是必须的证件。在后期双方需要财产方面的进一步调解时,也有可能会用到离婚证明。所以拥有一份离婚证明是法律上对其离婚的一种认可,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对于双方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也有一定的帮助。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补办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补办。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离婚协议书特征: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