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又反悔了怎么办(离婚协议签字了反悔有效吗)
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男方反悔怎么办
法律分析: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书签了字按了手印了一方反悔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了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怎么办?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了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书也并不是不能反悔,但正常情况下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就没有反悔的余地了。有书面的法律凭证也不是对方想怎么做就能怎么做的,在对方当事人反悔之后也不能放任不管,但我们无法凭借离婚协议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已经签字对方反悔怎么办
法律主观:
关于离婚协议签字一方反悔这种情况,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一、如果在原有条件没有变动的条件下,协议一旦签署就发生法律效力,其条款同时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应当自觉遵守。 二、如果发现对方曾经有转移财产或者隐藏财产,则视为协议无效。可以要求重新对财产进行全理分割,重新签署协议。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了孩子一人一个签的协议,女方反悔不要孩子了,自己走了我该怎么办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离婚协议如果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不违法,就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遵守和履行,如果一方违约没有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凭离婚协议到法院依法起诉维权。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在判决的期限内拒不支付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有】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签了离婚协议后对方反悔可拿协议书起诉吗
因离婚协议未生效,所以不可以拿离婚协议去起诉,但是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离婚协议,是男方双方为离婚而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如果一方签订协议后返悔,没有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那么该离婚协议其实并未起到其签订之初的效力。换句话说,双方为离婚而协议,但是离婚不成,那么协议未生效,所以一方不能依据未生效的协议起诉离婚,要求法院按照协议约定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他又反悔不去了怎么办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离婚,就只能经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起诉有效吗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了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强制执行。
夫妻之间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约定财产分割,最好不要以离婚为条件,以离婚为条件的约定,在离婚时才能生效。而在协议离婚时,要对各项财产都作出详细的约定,不能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存在。如果离婚后发现有欺诈、胁迫的情况,都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一年内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协议,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瞒财产的情况,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到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同样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步骤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事先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没有子女和财产纠纷的,也可以不用自行订立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后,在工作人员提供的离婚协议书模板上当场填写。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需要等待30天的冷静期。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的离婚冷静期满了,自届满后的30天内,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发放离婚证。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
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
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三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