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转让纠纷(债权转让属于什么纠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由解读
法律分析:认为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是一种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所以统统地就把这样案件案由定为欠款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权转让纠纷是否必须追加转让人
在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当中可能涉及的当事人并不止合同双方当事人,还有可能涉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可以追加转让方为第三人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可以追加转让方为第三人吗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追加转让方为第三人是可以的。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人列为第三人。
二、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合同权利方将其依据合同一享有的债权通过协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与受让人间就原合同债权的转让而订立的合同,即为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的条件有三:一是存在有效的债权;二是债权依据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只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的转让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转让既可以是全部债权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债权的转一让,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原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并末改变,只是权利义务的主体发生了变化。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两种:协商处理和到法院起诉。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三、债权转让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xx性别xx,民族,xxxx年x月x日生, 现住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被答辩人:姓名:xx,性别:xx,民族,xxxx年x月x日生,现住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被答辩人xxxx向贵院提交了一份《债权转让纠纷答辩状》,要求答辩人和被告xxx返还转让协议xxxx万元,答辩人收到贵院送达后,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根本不能成立,其理由如下:
一、合同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要求返还转让协议。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返还转让协议的诉讼请求无据可依。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被答辩人显然只具有向被告请求还款的权利,被告具有向被答辩人返还转让协议的义务。而答辩人作为该案的案外人既不具有请求还款的权利也不具有返还转让协议的义务。事实上,答辩人在该《债权转让协议》上以签字方式所做的见证只是用来证明被告将于何时还款的事实,证明该事实的真实、有效、存在。然而被答辩人却在被告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向答辩人提出了要求返还转让协议的诉讼请求,显然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本不能成立。
二、答辩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行为并非担保行为,而是对该转让协议事实的一种见证。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是错误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担保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5种方式。在本案被告向被答辩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协议》上,答辩人签字
因此,答辩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的行为并非是担保行为,只能说是对被答辩人与被告之间转让协议事实的一种见证。可见在本案中答辩人既未因与被答辩人发生转让协议成为转让协议人,也未因对被答辩人的借贷进行担保成为担保人,与该案没有发生任何利害关系。而在债权转让诉讼过程中,作为参与案件审理的“被告”,应当是侵犯原告债权转让权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被告显然是错误的。
三、即使答辩人签字的行为被被答辩人视为担保,该担保也已经逾期,答辩人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退一万步讲,即使答辩人签字的行为被被答辩人视为“保证”,该保证期间也已经到期,答辩人将免除保证责任,不承担还款义务。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对保证期间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因此答辩人以签字的方式进行见证的行为即使被被答辩人视为“保证”,答辩人也不应当承担还款义务。相信人民法院一定会支持答辩人的答辩,驳回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返还转让协议的诉讼请求。
综上,答辩人认为在被答辩人XX与被告xxx之间转让协议而引起的纠纷中,答辩人既未与被答辩人发生借贷行为,也未有任何担保表示,并非本案的当事人。同时即使答辩人签字的行为被被答辩人视为“保证”,该保证也已经逾期,答辩人的担保责任也已经被免除。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返还转让协议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认真审查,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可以追加转让方为第三人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就是因履行债权转让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处理途径:(1)协商处理。(2)到法院起诉;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欠万达普惠没还说我债权转让了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就是原债权人发生变更,无力偿还贷款,一般只是民事纠纷。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拓展资料: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特征:
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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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律分析:债权人与受让人间就原合同债权的转让而订立的合同,即为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一是存在有效的债权;二是债权依据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只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的转让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转让既可以是全部债权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债权的转一让,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原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并末改变,只是权利义务的主体发生了变化。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两种:协商处理和到法院起诉。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如何正确理解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70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您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70条为债权转让合同法第70条的是指关于债权转让合同引起的一系列纠纷。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是什么
债权转让 合同纠纷 就是因履行债权 转让合同 而发生的纠纷。处理途径: (1)协商处理。 (2)到法院起诉;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