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公铁了心离婚妻子聪明做法)
结婚后两个人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的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办离婚手续,是需要均等分割的。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结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新《民法典》中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两人的工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对婚后财产无特别约定的,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婚后取得的工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此时婚后两人的工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协议书公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要准备好公证的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5、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婚前财产协议书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婚后两个人的工资肯定是属于共同的财产,但如果在婚内有约定的就可以按约定来进行处理;不仅是针对于两人的工资,而且还有生产经营所得到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得到的收益都可以归双方共同的获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什么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最新的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什么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7、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8、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9、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什么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等都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什么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
一、什么收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婚前父母为子女买的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为子女买的新房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三、夫妻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结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新《民法典》中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客观: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婚后所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规定,夫妻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个人的继承财产、赠与财产、纯个人劳动所得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夫妻应当共同管理家庭,共同负担家庭的生活费用。夫妻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工作赚到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共同管理、使用。但是,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之外,个人的继承财产、赠与财产、纯个人劳动所得以及其他个人非法所得等都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不受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支配。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原则上应当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离婚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据夫妻协议,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公平的,应当依法判决。在具体处理时,除了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外,还应当考虑家庭生活的需要、子女抚养与教育等因素。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公,又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是夫妻在离婚等情况下需要面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各项收入、房屋、存款、证券、商标、专利权等合法财产,但是个人的继承财产、赠与财产、纯个人劳动所得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中,应当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和因素,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各项收入、房屋、存款、证券、商标、专利权等合法财产。夫妻一方所持有的财产,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可以证明是个人财产的除外。
结婚之后,怎么区别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当一个人结婚以后,除了生活状态的变化,还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何区分哪些财产归属自己,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结婚以后的夫妻来说是事关切身利益的一件事…具体来说,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归属本人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明确归属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结婚以后的其他收入均可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这三个方面。
1,结婚以前的财产归属本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丛「夫妻共同财产」这个称呼当中。我们就可以知道结婚以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结婚之前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就是归属自己所有的,即使自己结婚,这份归属也不会改变,这笔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没有拥有这份财产的资格。2,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如果明确归属一方,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继承或者赠予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只要在继承或者赠予的过程中明确了这份财产归属一方,那么这份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只归属被明确的那个人…因此,只要在继承和赠与的时候明确了归属人,那么这份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结婚以后的收入均可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结婚以后,夫妻双方会有很多种类型的收入。比如工资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各种补贴等等…对于这些收入,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认作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样理解比较简单,但却是非常有效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收入基本上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要我们不做专业的理解,而是从一般意义上去进行理解的话,就完全可以将其认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哪些
一、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的是哪些?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 结婚 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 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 伤残 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 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 知识产权 ,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二、哪些属于婚内财产? 1、《 婚姻法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 、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 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其实就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也不可能对夫妻个人和 共同财产 的这一块有着绝对全面的规定。除以上这些明确罗列出来的部分,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期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比如说有些知识产权,如果在离婚的时候知识产权还没有确认下来,其实,这也不应该被判定为共有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情况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5、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所欠债务。
钱什么情况下才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钱什么情况下才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钱以下情况才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哪些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