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要债务人同意吗(债权转让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变更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变更,要么是债权转让,要么是继承取得,这都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就行了。继承取得债权自然不必说,债权转让一定要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并对有关债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进行告知处理,如果涉及到存在矛盾纠纷的,也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造成当事人违法的情况。
一、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并且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民法典》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二、《民法典》对于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债权转让要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转让债权的行为是需要严格基于债权的类型和协商情况而定,但债权如果未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是可以不履行有关债权转让的义务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债务转让需要欠债人同意吗
不需要欠债人同意,但是应当通知欠债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采用通知原则,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通知行为可以由债权人直接通知,也可以由受让人持转让协议或者债权人的转让证明通知。《民法典》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未经通知债务人转让债权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只要已向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可以书面或口头履行,就无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该转让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债权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在不改变原债权的前提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3、在债权转让中,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为原债务人。
4、债权转让成立时,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吗
法律主观:
债权转让 需告知 债务人 。 债权人 将债权转让至第三人时,应由该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如果债权人与第三人在债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债权,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请问: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给第三方需要债务人同意吗?法律有规定吗?
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应该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的规定。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并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则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