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应该怎么处理
对于 民间借贷 ,如果借款人死亡的, 债权人 有权要求借款人的 继承人 在所 继承 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 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贷款人死亡,银行贷款如何处理???
一、死亡人这个借款在银行肯定有抵押物。比如:
1、质押,借款人以保证金、银行存单、理财产品或者分红型保单等质押贷款,这种情况下,银行会直接处置相关质押物用于归还贷款本金;
2、抵押,比如借款人以房子、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那么这种情况下,银行会拍卖抵押物进行偿还贷款;
3、保证,比如张三的借款由李四担保,那么张三死亡后,则贷款由李四进行偿还。
二、保险公司赔付
银行对于借贷会要求借款者购买保险,一旦借款期间发生不可控的意外因素(正常经营失败等等不算,不可控主要指的是自然灾害等等)导致贷款出现损失,损失会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所以如果本笔借款有保险,且借款人属于意外性死亡,银行会先向保险公司追偿。
三、如果以上两项赔付方法没有达到全额赔付,银行会继续向遗产继承人进行追偿,继承人要在遗产的范围内进行清偿。
四、个人贷款还款方式
1、按所签的货款合同规定分月等额偿还贷款。客户应于贷款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前主动在其购房储蓄帐户上存足其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由银行扣收每月应还款;
2、提前还款:客户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申请,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限的同期利率执行。
偿还贷款的计算 个人住房贷款的偿还,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等额还款法,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
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全部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申请将未归还的贷款本息一次全部提前归还。
(2)部分提前还款
借款人申请部分提前还款,将整个贷款期限内的若干期应归还的贷款集中在一期进行归还。对余下未归还的贷款可采取缩短原约定贷款归还期限,或原约定贷款归还期限不变,将月还款额减少的方式办理。
扩展资料:
一、个人贷款对象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地产权证以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银行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还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二、个人贷款申请所需材料
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4、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个人贷款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关于债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具体讨论: 1、遗产未分割的,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 2、遗产分割结束的,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最高的偿还数额以继承的数额为限。 3、如果继承人、受遗赠人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的,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务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法律客观: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能否用债务人的遗产来折抵呢?针对这类问题,以下提供了相应的法律规定,让大家知道以后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怎么面对。一、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处理的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二、债务人的概念: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_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借款合同当事人死亡怎样去起诉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因此当面对借款合同当事人死亡时要起诉的,需要将其继承人作为诉讼当事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借款合同当事人死亡如何起诉
借款合同当事人死亡起诉的方式:当事人可以以死者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如无遗产的,则无法主张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四百七十五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