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对方不配合怎么办(房产分割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二、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3、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三、离婚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注意以下技巧:
1、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一定要协商妥当,注明房产的归属及所有权后还需要加盖民证局的章,这样建委过户时才会成为有利证据。如果离异双方是直接通过法院判决的,在过户时只要携带法院判决书即可过户。
2、夫妻双方在办理有贷款的房产过户时,需要先将原房产贷款还清解抵押后才可办理后续流程,这样就涉及到提前还贷情况,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银行在办理提前还款时需要提前三至五个工作日预约或者写书面申请,客户要提前做好这方面的安排以免延误办理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
法律问题分析:
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协议离婚对方不配合过户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不配合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不配合怎么办
(一)如果是 协议离婚 ,一旦遇到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对方不配合的情况,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二)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或是调解离婚,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是要求对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执行,一般不会存在问题。任何一方不履行判决书还是调解书上载明的义务,另一方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夫妻离婚房产证上去掉一个名字需要缴税吗
通常不需要缴税的。
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 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离婚后更改房屋产权归属的征税标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 共同共有 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三、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需要还清贷款吗
需要,依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贷款的房屋由于抵押给银行,所以未还清贷款的民情况下,是不能变更产权人名字的。离婚后可出具离婚证、证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离婚夫妻按揭房产是需要还清贷款之后再来进行过户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自己的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男方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但男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女方可以选择以下步骤:
1. 尝试协商沟通。首先,女方可以尝试与男方协商沟通,了解他不同意配合的原因,并尝试沟通解决。
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协商沟通无果,女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根据律师的建议,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
3. 起诉至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如果男方不配合过户,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4.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经过审理确定离婚协议书有效,会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判决男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男方在判决后仍然拒绝配合,法院可以出具过户文书,单方面强制过户。
总的来说,如果男方不配合过户手续,女方可以选择协商沟通、寻求法律援助、起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女方也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书、判决书等,以备不时之需。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法律分析: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1、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解决方法如下:
(1)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
(2)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任然不配合或者拒绝办理房产过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判的房产份额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法律主观:
法院判决归还房产,对方拒不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或者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当事人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一般情况下,为了防止协议离婚后,出现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处理原则
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必须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的,双方均应当本着合情合理、保持使用物良好状况的原则进行使用,一方故意损毁他方财产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双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如果需要修理的,修理费用原则上由财产所有人承担。但另一方使用时间较长、使用频繁的应当适当分担一部分修理费用。
3、双方的婚前财产原则上不能由双方在婚后进行处理,如果必须处理时需征得双方儿女的同意,并邀请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否则处理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4、婚后一方如果发生患病、灾祸,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无法满足需要,同时有国家机关证明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正接受社会救济无能力承担时,另一方为承担扶助义务时可以在不征求其子女意见的情况下处分个人婚前财产。
三、双方对债务承担的约定
1、双方婚前在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债权人姓名、金额、清偿期限详情如下:
2、自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因个人生产或者生活发生的债务由一方自行负担,另一方无需承担。
四、双方对婚后财产的权属约定
1、双方结婚之后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的日常生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但一方主动要求多承担生活费用的,另一方应当允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法律主观:
签订离婚协议后如果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后,可采取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
法律客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离婚判决书房产归一方所有现在要求另一方配合过户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法律主观: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 办理房产过户 不是问题,可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 离婚协议书 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 不履行离婚协议 为由 向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 法院判决后 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 执行通知书 ,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 离婚协议书公证 。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 双方协议离婚 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 起诉到法院 ,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