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事故全责方不配合理赔怎么办)
交通事故一方一直拖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我们可以选择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出了交通事故约对方去处理对方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出现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不来处理的应对方法有:
1、报警,由警方出具事故认定书;
2、要求对方保险公司支付损失费用;
3、直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侵权诉讼。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一直不来处理怎么办
一、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不来处理怎么办1、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不来,处理方式如下:(1)报警,由警方出具事故认定书;(2)要求对方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等;(3)向法院提起诉讼,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二、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1、受理报案;2、现场处理;3、责任认定4、裁决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6、向法院起诉。
发生车祸后对方全责,与保险公司协商后,对方一直不赔钱该怎么办?
在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其实这种情况大家也是没有办法避免的,但是如果大家在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那么也不要太过担心,只是需要按照法律的正常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可以了。发生车祸之后对方全责,跟保险公司协商之后,对方一直不赔钱应该怎么办?
一、找对方协商
二、起诉处理
这场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方是全责,所以对方是需要对交通事故发生的金额进行赔偿的,保险公司会按照正常的手续进行理赔。所以在这场交通事故中,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是需要对当事人负责。可是这个时候对方却一直不进行理赔,那么这个时候大家可以收集一定的证据,然后提交给法院的有关人员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把这个问题交给法官进行处理,然后法院会进行判决,并且强制执行。
三、结语
这个问题大家也没有必要太过担心,其实这笔钱最终肯定是会赔偿给当事人的对方,如果一直不愿意进行理赔的话,就只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处理了。在这个过程之中涉及到的因素也还是比较多的,大家应该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拖着不赔偿,怎么办?
可以拿着事故认定书让交警部门通知双方,让交警主持调解,如果协商不成,您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了。
扩展资料: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拖着不赔偿,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
有事故责任认定,有相关损失的证据,写好诉状到法院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考资料:【法律援助】交通事故赔偿执行难 法律援助维权弱势女
交通事故中,车主拖延不处理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车主拖延不处理解决方式如下:
1、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不处理,当事人可以主动协商和解;
2、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争端,可以通过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途径解决;
3、提起民事诉讼。
出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
3、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不用交费,无责方修好车去就可以离开,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
4、修好车后,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车祸伤者出院后,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 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 首先,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 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案件的处理涉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其中关键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和理由,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金额,从而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出交通事故车被扣对方一直不来处理怎么办
出交通事故车被扣对方一直不来处理方法如下:
1、尽早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解决事故的前提,也是作为解决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2、交警暂扣了车子,如果双险齐全,应该说车子在十来天内会退还;
3、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电动车相撞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
1、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财产损失由公安机关作出损失评估,人员伤残,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3、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作出责任认定;
5、双方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6、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