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保险理赔怎么赔(交通意外保险理赔怎么赔多少钱)
机动车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怎么赔付
一、驾驶员意外险赔偿范围如下: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驾驶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驾驶过程中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驾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
二、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如下: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行车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保险怎么理赔
法律主观:
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 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 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意外致人受伤怎么赔偿
由赔偿义务人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必要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可以根据划分的责任大小进行确认。如果是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履行赔偿义务,不足的部分由侵权人和其他商业保险补充承担。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如下赔偿: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长
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意外保险如何赔偿?
意外保险申请赔偿,需在48小时内报案,并准备好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理赔,具体如下:
1.报案: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应当及时报案,一般建议在48小时内报案,避免报案时间拖得太久而导致理赔纠纷的出现;
2.准备理赔材料: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好理赔材料即可。比如意外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准备门诊病历本、出院记录、出院诊断书、住院发票(可以报门诊的提供门诊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如果住院做了CT/超声/心电图等检查的提供相关检查报告;意外身故理赔需准备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火化证等;意外残疾理赔需准备残疾鉴定表格;
3.提交理赔材料:被保险人出院,提交报销材料给保险公司。如果是身故或残疾理赔,则准备好理赔材料后即可提交;
4.审核:保险公司会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理赔方案;
5.调查:若案件有异常,比如出险金额十分巨大、刚买不久便出险,则保险公司一般还会进行调查;
6.理赔:若案件无异常,则审核通过,保险公司可进行理赔,理赔金通常可打入被保险人/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7.结案:理赔完毕,予以结案。
意外保险可以赔偿多少?
不同意外险保险所能赔偿的范围、比例和金额有差异,具体还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发生意外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为直接原因而身故,可赔保额,保额一般在3万-50万;
2.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自发生意外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为直接原因而残疾,可赔伤残等级对应比例*保额,比如一级伤残可赔100%保额、二级伤残可赔90%保额、三级伤残可赔80%保额,以此类推,保额一般在3万-50万;
3.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而产生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护理费、床位费、输血材料费、院外专家会诊费以及其他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报销,一般是扣除免赔额后,经社保的可100%报销,未经社保的可报销80%-90%,保额一般在1万-6万;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意外而无法工作或失去工作的,保险公司给付停工津贴;
5.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而住院,保险公司每天可给付一笔津贴,一般每天可给付50-200,有最高给付天数的限制。
保险公司理赔车祸这一块怎么理赔
车祸理赔是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它的过程包括:第一步是客户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时要提供相关资料,如车辆信息、照片、责任方等;第二步是保险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理赔条件;第三步是保险公司出具理赔报告,并安排理赔金额;第四步是客户确认理赔报告,签订理赔协议;第五步是保险公司支付理赔金额,完成理赔。理赔金额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一般根据车辆损失的程度、责任方的责任程度等来确定。
交通意外保险出险怎么办?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帮你解决交通意外保险出险,理赔的流程。 1.首先,要了解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障范围,如果事先不了解自己能够获得赔偿的保障范围,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的话,极易产生理赔争议与纠纷,因此,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出现,应对保单内容和保障范围有一定了解。 2.出现意外事故,要及时报案。可以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方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有的交通意外险是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及时报案不仅可以尽快得到救援,保险公司也可最快作出保险金的给付。 3.到定点医院就诊,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有的保险公司对治疗医院是由规定的,一般为正规的医院,如果到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医院就诊,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的给付就会出现问题。 4.准备好必须的申请材料。保险合同中都会列明申请保险金所需要的材料,在治疗过程中就应该对相关材料或单据进行保存和整理,避免事后出现什么遗漏,如果出院后再去重新开据证明是非常麻烦的。 最后,要注意索赔时效,超过时效,可能会丧失理赔权利。 为了便于您后期的理赔,建议您尽量选择正规投保平台来购置交通意外险。慧择网是全国最大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在投保交通意外险一旦发生理赔遇阻情况,我们专业的理赔小组会全程协助您理赔到底。郑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查看原帖>>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具体要根据自己的保单和投保金额来确定理赔金额
如果是的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
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
而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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