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有哪些?
“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是两种不同的刑事犯罪,它们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暴力取证罪是指政府机关人员采取暴力行为,强行从其他人手中取得证物的行为,而刑讯逼供罪是指政府机关人员违反规定,采用非法方式对被害人施加压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式迫使其作出供述或者承认的行为。”
暴力取证与刑讯逼供的区别
1、两者的区别是: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2、(3)行为方式的时空条件不同。刑讯逼供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而暴力取证罪则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行政诉讼中。(4)犯罪目的不同。
3、有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 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四)暴力取证案(第247条)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
4、暴力取证罪是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 证人 证言的行为。认定本罪,需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刑讯逼供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主观: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会判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对应的刑法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客观: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但是如果刑讯逼供的行为导致被害人伤残的,就要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且要从重处罚。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讯逼供是什么
1、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公民使用酷刑(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实施刑讯逼供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2、法律分析: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刑讯逼供解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刑讯逼供为刑法意义上的刑讯逼供,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4、法律客观: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
5、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罪的特征:(1)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刑讯逼供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法律分析: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2、刑讯逼供罪的特征:(1)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司法工作人员身分的人,如治安联防队员、单位聘用的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干部群众,不属于本罪的主体。
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首先,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
4、刑讯逼供罪的构成特征是: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力。刑讯逼供是以刑讯为手段,不仅直接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且由于所得的口供缺乏可靠性,往往会误导司法,造成冤假错案,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5、客体要件是复杂客体;客观要件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主观要件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6、(1)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2)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出于逼取口供的目的。如果出于其他目的,不构成刑讯逼供罪。
一个关于刑讯逼供的问题,我至今弄不清楚,望高人赐教?
1、刑讯逼供之所以成为一个顽症而屡禁不绝有着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从当前来看,产生刑讯逼供的主要原因是: (一) 思想根源和认识上的错误 封建特权思想的作崇。
2、诈病、绝食、装死也是对付刑讯逼供的好方法。你不要看搞刑讯的人一个个气势汹汹甚至是丧心病狂,他们还是担心你突然死在他们面前的,所以,你要以此威胁他们。
3、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睡眠权属于刑讯逼供中的一种。
4、和平时期一群贪图享乐的人,别问这种得具备坚定意志和好,高尚人格的问题了。 不是看淡了生死,没有远大理想和你死我活的斗争背景,你有啥理由去忍住残酷刑讯而保守秘密。
5、软暴力,属于刑讯逼供行为,是违法行为。其所作口供违反自白(口供)任意性,可以排除;另外,可向检察院反应此事。我国法律规定,在讯问时必须留给犯罪嫌疑人必要的休息时间,公安局审讯不让睡觉肯定违法。
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两项犯罪,它们之间具有明显的区别。首先,在法律上,暴力取证罪是一项违反公民权利的行为,它涉及侵害他人自由、尊严和权利的行为;而刑讯逼供罪是一项违反人权保障原则的行为,它涉及使用强迫手段以强迫他人承认有罪或者作出不真实的供词。 其次,在事实上,暴力取证罪是通过使用暴力或者威胁、胁迫、引诱、非法剥夺、侵占或者故意隐匿物品等方式来取得证据;而刑讯逼供罪是通过使用各种强迫手段如施加压力、施以伤害、施以胁迫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来强迫对方承认有罪或者作出不真实的供词。 最后,在处理上也存在明显区别。对于暴力取证行为应当采取行政处理或者民事处理;而对于刑讯逼供行为应当采取刑事处理。总之,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之间存在明显的法律界限和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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