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民间借贷起诉状(2024年民间借贷新规定)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等基本情况。
2、案由。
3、诉讼请求。
4、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写明原、被告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担保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等。
5、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身份证号和住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间借贷起诉状被告是单位要怎么写
被告:XXXXX有限公司
住所: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XX
联系电话:写具体和你签订借款合同的人的联系方式,或者能联系到对方公司的员工亦可。
有多个被告的按上述格式分别列举清楚就是,可以加上被告一,被告二
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文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借款起诉状
借款起诉状(一)
原告:欧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被告:欧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XX年X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XX年X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XXXX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X万元和向他人借的.X万元共X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X万元,借期X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X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X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起诉状(二)
原告:赖某,女,汉族,1972年12月24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
被告: ,男,汉族,1966年07月26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1050000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2月19日,被告因工地投资需要向原告借款200000元并出具收条一份。20xx年1月14日,被告向原告借取车款及现金共400000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20xx年5月1日,被告出具借条一份证实前述的两笔借款,合计600000元(含车款),并承诺于2013年5月1日还清。20xx年5月18日,被告又向原告借款人民币450000元,约定于2013年5月18日还清,并立下借条一份为证。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借款,被告均拒绝返还。 为此,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1050000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其中借款本金600000元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5月1日起,借款本金450000元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5月18日起,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均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深圳市居住证信息查询复印件1份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
(3)欠条及收条1份
借据2份
提交人:*****
20xx年x月x日
借款起诉状(三)
原告:王凤,女,汉族,1968年1月19日生,身份证号,住江宁区秣陵街道乐嘉花园******室。
被告一:望山,女,汉族,1966年9月11日生,身份证号:3201,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36号。电话:____________。
被告二:宏图,男,汉族,1953年11月02日生,身份证号:,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案件受理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共同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判决二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告一分别于20xx年6月19日、2013年4月15日,两次向原告借款共计2000000元,至今未偿还。原告多次主张还款,被告一总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时间。因被告二和被告一系夫妻关系,所以被告二应当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致
秦淮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