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的国家征地补偿多少钱
最新的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为:国家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该耕地在被国家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征用前产值四至六倍。
一、最新的国家征地补偿多少钱
最新的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如下: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被征用前三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偿费,根据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计算,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企业征地程序详细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被征收人去世后,亲人能继承征地补偿款吗
可以。
如果去世的被征收人具有补偿款,其补偿款的继承应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确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如果确定辞世的当事人可以获得补偿,也确定了继承人,那么该继承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呢?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征收方征收土地的,需要给予被征收方相应的征收补偿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助费。但是继承人并不是能够获得上述的所有补偿款,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可知,土地补偿款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属于被征收方的私人财产,其在征收过程中属于被征收人所有,被征收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所有。而对于安置补助费而言,其处理需要先行判定被征收人的死亡是否在统计在册人口之后,若在册人口中有被征收人,即便其后续死亡了,其依旧有安置补助费,该部分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综合全文所述,最新的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如下: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为耕地被征用前年均产值的六到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进行计算。
国有土地征收如何补偿?国有土地赔偿具体标准是多少?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普及一下价格的评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赔偿。
国有土地征收好好补偿。在集体土地上,土地补偿标准:对于征用的土地,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和补偿费,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和绿色作物的补偿费和移民安置费一起,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用前3年内不到30倍的年平均产值的补偿标准,年平均产值,是各省各自的规定。在实践中按自己的平均年产值计算。这30倍以内可以争取,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此外,如果地面上有绿苗等附着物,相关损失应单独赔偿。
在集体土地上,建筑物拆迁变更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以补偿条例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建筑按照拆毁一还一原则最低进行补偿!如果是给你安置房作为补偿,安置房面积不能小于原房屋面积;如果宅基地被重新分区,以便他们可以重建,货币补偿足以重建不小于原尺寸的房屋;如果只是赔偿金,那么赔偿金就足以在类似地点购买同样大小的房子。
仅房屋拆迁补偿。地面国有房屋征收有详细的评估程序,有单独的救济渠道。农村集体土地没有补偿,被模糊地称为“地上建筑附着物”,评估程序和标准因地而异。然而,无论从产权保护的角度,还是从城乡统一、消除二元对立的角度来看,同一套房子不同价格的补偿最终都不得人心。在广东珠三角等地,无论是宅基地还是市内的私房,补偿基本上都是统一价格。
当然,在现阶段,我们不能说一切都将实现。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看,如果权利真的可以是国有的,或者比集体有优势。各地方征地补偿标准不同。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征用地补偿的收费项目一般包括:征用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和青苗费,具体补偿定额需咨询当地征收办。后两项应根据评估值进行评估和补偿。
土地征用赔偿标准2022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最近几年,我国的城镇化建设速度很快,不少农村的土地都被国家征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这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征地部门应该按照有关标准支付补偿款,不得侵害农民的利益。那么,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做个了解。
一、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二、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综上所述,在国家征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是重要的一个环节。根据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征收土地应该按照土地使用类型发放补偿款,耕地的话基本在每亩地六万元左右。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物价指数、土地供求情况等因素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范围有哪些
《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扩展资料:
补偿费用具体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