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怎样起诉对方(借钱不还怎么起诉对方流程)
别人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一、别人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所以借条他是不存在失效的,但是借条的上诉时间是存在着三年的法律时效的,除非是在借条上,没有规定具体的还款时间,这种情况是20年之内都可以进行起诉,如果规定的还款时间内债务人没有在还款时间内还清,那么债权人就必须要从还款之日开始算起的,三年之内进行上诉,否则上述最终的判决就不能得到保证。
二、借钱给别人结果久不还钱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 法定代理人 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三、借钱给别人不还怎么办
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借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借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38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所以借钱不还在进行起诉的时候,就是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来才行。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怎样起诉老赖不还钱
要起诉借钱不还的老赖,需要当事人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钱不还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属于犯罪行为。借款人借款不还的,一般是按照民事纠纷进行处理的,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遇到借钱不还的,首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还钱。如果协商不成,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需要当事人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是可以向人民法庭递交起诉状,法院会对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的情形,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告知当事人,并且通知其开庭时间。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面对欠债不还的人,应该注意的事项
1、调查对方的经济状况,俗话说不怕不还钱的就怕不要命的,所以最好先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掌握其财产动向,这样就能知道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
2、针对对方借钱的事情收集有效证据。比如电话录音、欠条以及其他的方式等等,这些都是证明彼此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凭证,如果没有这些有效的证明,最终能否成功就不好说了。
3、债不还的应付准备工作是书面或者是其他形式通知对方,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并告知如果到时间之后不还钱,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当然不能恐吓,否则就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同学欠我钱不还可以起诉她吗
同学借钱没还没有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借条不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如果没有借条,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借钱的行为,包括银行的转账记录,通话录音或者往来的短信等。
一、同学借钱没还没借条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仍然可以起诉。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债权凭证,属于书证,在很多情况下是借款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但是借条不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往来短信的内容、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来证实借款关系存在。与对方经过对方协商、调解依然不还的,搜集好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二、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第一,应当把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保留与对方就借款事项产生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等。当然,也可以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的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第二,在协商不成时,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第三,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向法院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起诉,如果对方借钱不还,但是没有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因为满足相应的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和被告有直接的关系,并且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等条件。
朋友借钱不还到法院起诉书如何写
法律分析: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让对方补写一份借条,如果对方拒绝,还可以通过短信电话等信息向对方确认该笔欠款存在,然后去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证据。
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结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的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后,原告扔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从法律角度可以看出,借条、收据等是最直接的债权凭证,有这些证据才能表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证据。如果没有这些,就会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产生。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微信转账、 QQ、 短信聊天都可以作为证据,到公证处来申请公证,可以作为证据。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案件。原告崔某诉称,两年前朋友王某在微信上指示其向他人名下账户打款5万元,后又以现金形式借给对方8000元,但王某一直未偿还,因此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还款。最终,凭借崔某手机中的微信记录,获得了法院支持。
案情 借钱不还被起诉 微信记录成证据
庭前,崔某提交了两份证据,一是他与微信昵称为“小熊”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小熊”向崔某提供了刘某卡号信息,“小熊”还向崔某发送了以下内容:“你借给我的58000块钱,年底还你” 。此外还有打款记录,证明崔某向“小熊”微信中提供的账号打款5万元。
被告王某虽然没有到庭,但向法庭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其辩称虽然崔某有微信记录,但没有提供借条等传统证据,因此无法证明二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而且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为“小熊“,是微信昵称,并非其本人。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微信用户“小熊”和被告王某之间的身份对应问题。由于微信并未实名制,从昵称“小熊”和用户资料也看不出和被告王某的关联性。
因此在庭审中,法官拨打了崔某手机中昵称为“小熊”的微信账号中显示的关联的电话号码,对方接通后自认其为王某,并表示已签收法院邮寄送达的本案相关的诉讼材料,且已向法院递交了书面答辩状。因此法官判定,“小熊”与王某系同一人。
对于借款关系的成立的问题,法官认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欠条借据,但是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小熊”向崔某表示:“你借给我的58000块钱,年底还你”,就可以看出被告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凭借着微信记录,最后法院支持了崔某的诉讼请求,判令王某偿还58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借钱不还被起诉 微信记录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