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缺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
法律主观: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 诉讼时效 是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地面第三人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三年。地面第三人损害赔偿诉讼是受害人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依据法律法规判断赔偿责任主体、赔偿金额等问题。同时,受害人在获得航空公司赔偿后,仍有权向第三方侵权人追偿。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受害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最长为10年,自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
对于十年的期限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的最长期限。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就有可能丧失胜诉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人身损害赔偿超一年怎么办
一般来讲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一年。
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
所以,所谓一年的时效并不一定是从知道伤害之日起计算,你的情况也许还没过诉讼时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