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人身受到损害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全部医药费吗?有效的上诉期是多长时间
你好,我国《民法总则》将普通诉讼时效由原来的两年修改为三年,并且删除了关于短期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现在的诉讼时效统一为三年。此外,如果因遭受他人不法侵害,造成人身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其中包括全部的医疗费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受侵害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法律主观: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根据《民通意见》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人身损害案件根据该规定的文义解释,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发生的当场受伤,故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事故发生日起算。因此,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当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又根据《民通意见》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主观:
根据《民通意见》第168条“ 人身损害赔偿 的 诉讼时效期间 ,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人身损害 案件根据该规定的文义解释,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发生的当场受伤,故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事故发生日起算。因此,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当日作为 诉讼时效 的起算日,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又根据《民通意见》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 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之规定, 诉讼时效中断 有三种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一方同意履行义务。但对于人身损害伤情严重且须长时间治疗的受害者来说,在离事故发生日一年提起诉讼,即意味着受害者要在治疗期间提起诉讼,且受害者只能对已经实际产生的 医疗费 、 护理费 等损失提起诉讼,而此时受害者正接受治疗,对于提起诉讼后受害者继续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意味着受害者还需在第一次起诉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一年内再次起诉。如果受害者在离事故发生日后治疗一年以上,按照这个逻辑,对于一个人身损害的赔偿案件而言,至少要进行多次诉讼,这不仅严重浪费司法资源,也给双方当事人带来巨大的诉累;更何况,受害人向侵权方提出要求主张权利时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但实践中如何分配受害人主张过权利的 举证责任 又成为一个难题,例如受害人在受伤治疗期间,其必定以要求侵权方支付医疗费等方式主张权利,但这些主张权利的方式基本是以口头形式存在,而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后,对方不予承认,那么受害人往往很难举出明确的 证据 证明曾向义务人主张过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费应该怎样收取?
不合法,人身损害的诉讼费按照侵犯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的标准来收取诉讼费。
财产的标准为1至10万元为2.5%,但侵犯健康权的只有1%,不是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诉讼费。
你可以与法院立案庭的人交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