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淘汰的员工有补偿吗
被公司劝退有补偿吗
被公司劝退有补偿。用人单位劝退员工,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遇到劝退情况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公司劝退员工怎么补偿的?
公司劝退员工的赔偿:被公司劝退,劳动者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当劳动者有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使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3、在工作期间出现徇私舞弊等行为,并对用人单位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4、发现劳动者在多个用人单位工作,并因此对正常工作造成影响;
5、因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行签订、更改合同;
6、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可以仲裁吗?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因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产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因此当事人可以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综合上面所说的,劝退员工的补偿需要按劳动者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一般工作的时间越长所存在的补偿金就会越多,如果单位存在违法的情形,还会接双倍的工资来进行支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多协商一下,如果处理不好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被公司辞退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来说企业辞退员工,需要给的补偿就是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而赔偿金的计算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因此归根到底还是需要搞清楚,究竟这个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要求,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才能确定经济补偿金。
公司淘汰制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淘汰制辞退员工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淘汰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因此,即使员工自愿签订“末尾淘汰”的协议,但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法律分析
末位淘汰制这个规则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绩效考核是用人单位常用的回顾员工绩效表现情况的手段,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排名也是常见的做法。但用人单位不能仅因劳动者在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而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淘汰制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法律主观:
公司辞退员工,公司需要给予的补偿有:一般只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辞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过失行为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淘汰员工需要补偿工资吗
法律主观:
一、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下适用,为从08年开始计算,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很多公司为了逼迫劳动者自己辞职,使出各种手段,接受员工一时冲动就主动辞职,结果是一分钱都不能拿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往处理案件的经验告诉您:二、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被公司辞退可以有补偿吗
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问题,具体得看情况的:
1、如果是员工犯错被辞退,也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况,这个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是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况,这个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按照四十七条之规定进行补偿(基本是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
3、如果是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解除劳动合同部分情况需提前三十日告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