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受益人是前妻有效吗(离婚后受益人还有效吗)
离婚了保险受益人一直是前妻
法律分析:如果离婚以后保险还在有效期内,保险受益人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想要变更保险受益人也是可以的,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只需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互相投保,如果要退保,需要将保单现金价值对半分割。如果继续投保,在婚姻存续间的保单现金价值仍然需要平分。因为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保单的现金价值需要平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受益人是前妻有效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是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必须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但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18岁以下的孩子,那么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就必须要得到他的监护人同意才行。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时候要注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需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收到变更受益人的纸质资料后,就应该在保单上做相应的批注,即进行相应的批注更改。这是为了避免因为变更受益人而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保险的受益人写的是自己的前妻或者是前夫,离婚后不想再让她作为受益人,就一定要变更受益人。否则,在出现意外的时候,前妻或者前夫同样是可以作为受益人的,而且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但是,是可以申请变更保险受益人,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即使离婚了的原配偶仍有权享受保险赔偿金。
法律客观:
现如今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投保人,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的第三人。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是,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往往极易忽视“受益人”这一项。《保险法》第63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专家提醒,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即使离婚了的原配偶仍有权享受保险赔偿金。
离婚后保险受益人可以是前妻吗
可以。离婚后保险受益人在投保人的同意下或者双方签署了相关文件并经过确认后前妻还可以是保险的受益人,保险受益人的身份是由您在购买保险时指定的,并且可以在之后进行更改。如果您希望将前妻从保险受益人名单中删除或更换其他人,可以联系保险公司以获取更多信息和帮助。
离婚后,前夫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可不可以是前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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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妻还是受益人吗
●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
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
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
●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
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对于离婚的夫妇而言,除了房屋等共有财产外,养老金、公积金等也是他
们分割财产时引发的纠纷由头。
以下案例讲述的正是一名读者离婚后遇到的保险利益分配问题。刘女士上周致电本报编辑部称,前夫近日意外身亡,自己与前夫的亲属因为保险赔偿金起了争执。刘女士咨询本报,原本是前夫保单受益人的她,是否还能拿到保险金。
离婚后的保险金风波
刘女士在电话那头告诉记者,原本恩爱的他们,却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最终选择了分开。而因为前夫意外身故带来的一笔保险赔偿金又让这个原本就破碎的家庭再起风波。
两年前,因为性格不合等问题,刘女士与丈夫施先生正式决定协议离婚。离婚后,13岁的儿子归施先生抚养,夫妻两人仍然保持着联系。一个月前,施先生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他的去世使原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考虑到儿子今后的生活问题,刘女士决定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在办理抚养权转换手续时,刘女士意外获悉,丈夫还有一笔2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原来,在刘女士离婚前,其前夫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受益人填的是刘女士,根据保险合同,刘女士将获得20万元的赔偿金。
于是,刘女士决定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赔偿金。而施先生的父亲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这让陷入悲痛中的刘女士和施先生的父亲再次翻了脸。
而保险公司在收到两份申请后,认为是一个新问题,到底该给付给谁?一时决定不下。
保险金到底归谁
刘女士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惟一的指定受益人,依法应由其受领保险金。施先生的父亲则认为,刘女士与其儿子早已离婚,刘女士对施先生没有保险利益,无权领取保险金,自己是儿子的继承人,故保险金应由其受领。
刘女士告诉记者,前夫的父亲一直坚持不同意她作为受益人来领取这笔赔偿金,“他坚持这20万元应该作为我前夫的遗产由他来继承,最多因为我抚养儿子而分给我一半,如果全部给我的话,他就要起诉我。”
保险公司最后给出的答复是,这2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应该给予刘女士,原因是离婚后,施先生并未更改保单受益人。“在本案中,刘女士与施先生离婚后,施先生并未通过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即默认其原先指定的受益人刘女士现在仍是合法的受益人,刘女士的受益权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所以这20万元保险赔偿金应由刘女士获取,不适用继承法的规定。”
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极容易忽视“受益人”这一项。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投保人,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的第三人。
由于生活的变故,当初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可能因离异、死亡等而变化,如不及时更改,可能会使投保人的一些投保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人可在征得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允许的前提下,随时随地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而此案中,施先生离婚后并未更改受益人,所以刘女士仍然还是这份保单的受益人。假设施先生保单上“受益人”一项上仅仅是“法定”,死亡理赔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遗产继承顺序和方式处理。
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
专家提醒,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被保险人死亡后,已经离婚了的原配偶是有权享受这笔保险金的。变更受益人只要向保险公司发去书面的变更申请即可。
离婚后保单如何分割
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在夫妻离异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呢?此案便是一个值得大家讨论的典型案例。
随着家庭理财方式多样化的发展,购买各种人身保险的家庭逐渐增多,因为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可作依据,导致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人身保险利益的问题日益凸显。
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虽然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但因为保费数额是确定的,所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分割当事人所缴保费是比较合理的。比如一份人身保险,现在已经缴了5年的保险费,共6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费,即3万元。
第二种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又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还是以上述例子为例,如缴纳了5年的人身保险,
保费共计6万元的保险费,而离婚时的现金价值为4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即2万元。
不过,也有专家对上述两种分割办法提出了异议,认为这两种分割办法存在不合理之处。
比如,就保费分割法而言,专家认为,买保险如同消费,所花费的保险费是一种投资支出,支出的费用并不是一种现存的财产,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此外,保险费的数额一般大于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尤其是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离婚时按保险费进行了分割,可能向对方支付了一半保险费的当事人在退保时什么也得不到。
其次,对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分割办法也是不合理的。专家指出,当投保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退还投保人的部分责任准备金。当投保人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时,由于在订立保单的第一年,附加费用支出大,因此,在合同订立的第一年所收的保险费,扣除新合同费和当年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保费后,一般没有剩余,甚至出现负数。合同订立的第二年所收的保险费,扣除附加保费和当年的自然保费后一般能略有剩余,可弥补第一年的亏损。所以,一般说来,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寿险合同,已缴纳2年以上保险费后,才有可能产生现金价值。至于在投保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保险费的寿险合同,则自缴纳保险费之日起,就产生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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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是配偶还有效吗
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是配偶还有效,但是可以办理受益人变更,比如可以携带好被保险人身份证、新受益人身份证件、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人(客户信息变更类)等资料在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变更之后的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并非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关系,那么还必须要被保险人亲自前往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当然,离婚后也可以选择不变更保险受益人,不会对保险效力产生影响。
通过以上关于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是配偶还有效吗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是配偶还有效吗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配偶还有效吗
有效。
夫妻离婚后保险受益人还有效。夫妻离婚后,受益人是谁,仍旧是谁,而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产生影响,如果对此有所介意的话,那么可以携带好被保险人身份证件、新受益人身份证件、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等资料在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如果不介意的话,也可以不予更改。
当然,即便是变更受益人,新受益人也应当和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关系才行。
【拓展资料】
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具体有几种情况:
1.当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即被保险人;也可能是第三者。
2.当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也可能是被保险人,或者是第三者。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可以更换受益人。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为原配偶还有效吗
离婚后保险的受益人为原配偶还有效,一般来说,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不会因为婚礼关系的改变而发生变动,受益人也不会因为婚礼关系的改变而自动改变,当然,合同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因此,若是受益人为配偶,离婚后可以将受益人进行更改,若是不变更的话,那么受益人则还是原配偶。
变更受益人一般由被保险人提出,或者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之后由投保人提出,经过保险公司在保单上批注或者出具批单之后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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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是前妻有效吗
离婚后保险受益人可以是前妻。毕竟受益人是谁,主要是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决定的。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介意,那就可以选择不变更保险受益人,让前妻继续做保险的受益人。
【拓展资料】一、受益人,又可以叫作“保险金受领人”,它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当保险事故发生的时候,享有保险赔偿金请求权的人。而受益人通常都会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不过在人身保险的死亡保险合同当中,受益人一般会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
二、受益人一般需要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当中明确指定出来,若是没有指定的话,则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成为受益人。而受益人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不过受益人的变更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需要注意一点,若是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话,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就需要重新指定受益人。若是没有明确指定的话,就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成为新的受益人,而不是由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成为新的受益人
三、法定受益人与非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上述分类,是根据在确定受益人方面,法律有无明文规定。例如,依中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受益人,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享有受益权。此外,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为法定受益人。这是因为被保险人生存,则被保险人对保险金有请求权,这种权利是因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依附性决定的。但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而放弃。指定受益人是指根据“有权指定者”的意旨所确定的受益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其它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以成为指定受益人。
四、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五、受益人约定为“法定继承人”,应认定为有指定受益人。这是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人的身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确定。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很容易确定,不属于无法确定。在保险合同中将受益人约定为“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应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法定继承人,并将这些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需要说明的是,《继承法》在此处的作用是用于确定受益人名单而不是用于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是因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从而取得保险合同项下受益人的身份?
【拓展资料】一、受益人,又可以叫作“保险金受领人”,它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当保险事故发生的时候,享有保险赔偿金请求权的人。而受益人通常都会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不过在人身保险的死亡保险合同当中,受益人一般会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
二、受益人一般需要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当中明确指定出来,若是没有指定的话,则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成为受益人。而受益人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不过受益人的变更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需要注意一点,若是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话,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就需要重新指定受益人。若是没有明确指定的话,就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成为新的受益人,而不是由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成为新的受益人。
三、法定受益人与非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上述分类,是根据在确定受益人方面,法律有无明文规定。例如,依中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受益人,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享有受益权。此外,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为法定受益人。这是因为被保险人生存,则被保险人对保险金有请求权,这种权利是因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依附性决定的。但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而放弃。指定受益人是指根据“有权指定者”的意旨所确定的受益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其它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以成为指定受益人。
四、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五、受益人约定为“法定继承人”,应认定为有指定受益人。这是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人的身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确定。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很容易确定,不属于无法确定。在保险合同中将受益人约定为“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应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法定继承人,并将这些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需要说明的是,《继承法》在此处的作用是用于确定受益人名单而不是用于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是因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从而取得保险合同项下受益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