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指定一人继承属于夫妻共有吗(遗嘱指定一人继承有效吗)
遗产可以指定给夫妻中一人吗
法律主观:
一方的遗产一般应该 算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或者是一方婚前就已经继承获得的遗产,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 一方的个人财产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内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继承的遗产属不属于于夫妻共同财产实施情况而定:
1、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当事人继承的财产只归当事人一方所有,一般认为是夫妻个人财产,即使是在婚姻期间继承的,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明,则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的必备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高于成年年龄,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
2、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
4、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综上所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当事人是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作出约定的话完全是可以的,这是属于当事人自主的表示,因为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我们国家法律也不会做出过多的干涉的,但是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这是在他人的胁迫之下所签订的话,也是可以推翻不发生认可的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遗嘱上写儿子一人继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 遗嘱继承 中被 继承人 明确说明 继承 财产只属于继承人所有,那么就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明确说明,那么继承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遗嘱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
一、遗嘱继承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当事人没有留下遗嘱,继承的方式就是法定继承,那么继承来的遗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遗嘱,说财产留给丈夫或妻子多少多少,那么该财产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离婚时不用分给对方。赠与也一样,赠与时不加说明或是 赠与合同 上说给夫妻的,那么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说在遗嘱上写了是赠给谁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
( 二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 三 ) 知识产权 的收益 ;
( 四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 五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 ) 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 ) 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 三 )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 四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 五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 丧失继承权 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丧失继承权 :
( 一 )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
( 二 )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
( 三 ) 遗弃被继承人 , 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
( 四 )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 情节严重 ;
( 五 )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 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 , 确有悔改表现 , 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 , 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 , 丧失受遗赠权。
遗嘱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 遗嘱 确定了只归一方的财产, 则 属于个人财产,未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继承人违反了法律禁止的行为的则丧失继承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遗嘱指定房子由儿子一人继承,配偶有份吗?
配偶就名义继承的份额了。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有遗嘱的,遗产首先按照遗嘱继承,其他人就不能继承了。没有遗嘱的,应该按照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被继承人已经留下遗嘱指定他个人的房子由他的儿子一个人继承,其他人就不能继承这个房子,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也不能继承了。
遗嘱指定房子由儿子一人继承,配偶有份吗
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人只能将房子属于自己的部分指定由儿子继承,配偶依法取得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法律分析
遗嘱是财产所有人经过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对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如住房是婚后取得,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一人一半权益。这样情况下,只有权力书写遗嘱指定继承人去继承属于遗嘱制定者一半住房产权。如果有遗嘱指定儿子一人继承属于遗嘱制定者房产权益份额,他人就无继承权和继承份额。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继承父母的遗产算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吗
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否算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
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属于继承人个人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继承人可以独立享有并处理继承财产,无需与配偶共享或共同决策。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夫妻共同财产界定的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处理。
综上所述,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顺序下,根据法律规定继承父母的财产权益。夫妻之间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则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属于继承人个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相关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继承的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遗产只由一方继承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定个人财产和约定为一方个人的财产外,一般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种类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投资行为所取得的收益;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专利、商标、出版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所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于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婚前个人财产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没有书面财产约定,离婚时不分割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的主要种类如下: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婚前已经取得的工资与奖金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个人取得的财产性权利,包括物权性财产权利和债权类财产权利。
3、婚前个人财产产生的利息与自然增值。
4、虽于婚姻期间取得,但属于个人婚前个人财产转化的财产。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一次性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其生前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产生于死者死亡后,而非死者生前已实际存在、属于死者本人的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死亡抚恤金作为死者特定近亲属的共有财产,具体分割时,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参照遗产分配原则处理,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但考虑到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为主要照顾和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抚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故分配时应以补偿死者生前照顾赡养较多的亲属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酌情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