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两者的性质不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而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组织;
2、两者的法律责任不同。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是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其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后果是法人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如下:
1、两者的性质不同:
(1)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
(2)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组织.
2、两者的法律责任不同:
(1)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是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其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后果是法人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需要1-3个工作日;
2、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需要5-15个工作日;
3、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材料如下: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
新公司法与新合伙企业法有以下区别:一、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三、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
法律分析:(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由50名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2)承担责任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律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除此之外,还有出资方式、注册资金、企业行为依据、税收缴纳要求、企业债务承担方面区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有法人资格;
2、合伙企业设立需要2个以上合伙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1-50股东出资;
3、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以劳务出资;
4、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对外转让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内互相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是权力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股权对外转让,章程有规定按照规定,没有规定,其他股东过半同意,可进行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对内互相转让,自由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点
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点:
1、有限合伙企业符合国际惯例。有限合伙是美国等成熟资本市场从事创业投资企业的主要形式;
2、享受税收优惠。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
3、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有:
1、管理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和执行;
2、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同样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合伙企业主要由合伙协议规定,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3、法律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
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二、什么情形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
一、承担责任形式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数(股东人数)
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三、出资方式要求
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30%。
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
四、注册资金的要求
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公司的组织机构)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六、合伙人同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董事高管对公司的义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比较详细,见公司法第六章)
七、财产份额出质(公司对外担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八、企业税收缴纳要求
合伙企业企业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是约定不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上更能体现“人合性”的特点,更具有灵活性。
十、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企业行为依据
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与《合伙协议》的约束。
有限责任公司行为主要受《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约束。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
1、对注册资金的限制:合伙没有法定的最低投资额,而公司却有注册资本要求。
2、公司受到的监管力度比合伙大,如抽逃注册资本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3、有限公司是人资两合,各方的合作不仅是基于人的合作,而且也是基于资金的合作。而合伙企业却是最明显的人合,是相互信任的人之间的合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成立基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协议。
2、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法律地位不同。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合伙制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合伙制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
1、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成立是基于合伙协议。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基于公司章程成立;
2、法律人格不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3、投资人责仟不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称为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二、分析详情
合伙制企业可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一定程度突破企业资金受单个人所拥有的量的限制,并使得企业从外部获得贷款的信用增强、扩大了资金的来源。且风险分散在众多所有者身上,合伙人共同偿还责任,使合伙制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较之单一业主制企业大大提高。企业可以向风险较大的行业领域拓展,拓宽企业发展空间。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合伙制企业的定义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两种,即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 出资人数不同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2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不等,其中必须包含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同样不能超过50人,但也存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形。
2. 出资方式不同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不仅可以出钱,还能出物,比如说某种实物或者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财产。其中,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可以劳务出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和有限合伙企业大致相同,但不可以劳务出资。
由此可见,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主要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3. 重大事项决议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负责具体的经营事务,也不能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是可以参与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以及获取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中心是公司的股东会,执行机构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4. 出资流转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想向现有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他在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征求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在相同条件下,公司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事先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之间相互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也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是要求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此外,有限合伙人的资格一般可继承,普通合伙人资格能否继承要根据继承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合伙企业的事先约定而定;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若股东想对外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原则上,股东资格及股权均可以继承。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5. 税收缴纳
有限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6. 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人的约定分配。未约定或者无法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则比例的,平均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有约定的除外。
7. 债务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有义务在其他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时,代其偿还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总结:在实践中,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以及利润分配等操作相对比较灵活,可以看出充分尊重合伙人的意思自治。此外,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合伙企业更有利于合法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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