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不包括哪一项)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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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一、责任承担不一样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1、承担责任不同:从承担责任形式的角度来看,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区别四、能否与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1、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参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承担责任不同、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

1、承担责任不同:从承担责任形式的角度来看,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合伙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普通合伙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其个人资产面临被追索的风险。相对而言,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普通合伙企业在注册时没有明确的资金要求。然而,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时必须具备注册资金。这一要求为有限合伙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其投资的安全性。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主要区别在哪里?

众所周知,市场中的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分。那么,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主要区别在哪里?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区别一、责任承担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合伙人既有普通合伙人也有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区别二、出资人数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2、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也就是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

区别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不同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只有普通合伙人才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力。

区别四、能否与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

1、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区别五、营业执照上名称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参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以上是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介绍。对于对这二者区别不够了解的创业人员来说,有必要提前文中内容作详细把握!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区别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集有限与无限责任于一身,合伙人之间体现了人合与资合两种合作的优势。有限合伙以普通合伙人的个人信用及普通合伙人相互间的人身信任作为对外信用的基础,同时又以有限合伙人出资而形成的合伙资本作为立信于社会的基础。这种双重责任形式使得有限合伙既区别于普通合伙又区别于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比较

法律分析: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为:

1、普通合同的合伙人数为两人以上。有限合伙的人数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且必须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名称标准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标注有限合伙字样。

3、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可对合伙享有权利。而有限合伙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六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七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区别:

一、责任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交易的区别: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人数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人数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按照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四、责任的区别: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

五、利润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六、份额出质的区别: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

七、经营的区别: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法律分析: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4、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异同

法律分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有:

1、两者对企业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普通合伙人对于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所承担的范围。

2、两者在与本企业交易方面有所不同;普通合伙人不可以与本合伙企业之间进行交易,但是有限合伙人是可以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

3、两者在竞业禁止上有所不同;

4、两者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不相同;

5、两者在财产份额转让上有所不同;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普通合伙人是可以通过实物、货币、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进行出资,也可以采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是不可以劳务出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1、责任不同: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一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是看此合伙人是否对债务的形成承担责任。如果此普通合伙人对债务的形成承担责任,那么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此普通合伙人对债务的形成不承担责任,那么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企业名称不同:应分别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

3、合伙人要求不同:人数要求分别为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其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得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4、出资形式要求不同:分别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事务执行人。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合伙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有:

1、合伙人资格不同: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经营管理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风险承担情况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人数: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5、出资形式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6、出资义务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利润分配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8、竞业禁止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此义务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9、自相交易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财产出质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1、财产转让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2、合伙人债务的清偿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13、入伙责任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4、退伙承担责任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情形:

1、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3、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普通合伙企业

百度百科-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

设立的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仅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

二、设立依据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

2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三、出资人数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

50

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

、有限合伙企业应由

2

人以上

50

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至少应当有

1

名普通合伙人,

即合伙人必须是

2

人或

2

人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法人。

四、出资方式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此外,

货币出资

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30%

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

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

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而且货币出资

的比例没有要求。

2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五、注册资本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3

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财务分析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数额

履行出资义务。

六、组织机构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执行机构为董事会

或执行董事。

2

、有限合伙企业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原则上合伙企业重大事务由全

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式共同决定;执行机构为普通合伙人。

七、债务承担不同

1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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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15:30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是两种不同的企业形式,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责任承担和经营管理上。首先,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人资产和合伙资产共同承担企业的债务。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范围仅限于所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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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事债务纠纷处理方法有几种

企业民事债务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如果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 ...
2023-11-21 15:49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不包括)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有限责任公司的筹集方式法律主观: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在公司法规定范围内较为多样,主要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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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重大误解与受欺诈的区别

合同重大误解与受欺诈的区别: 1、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内容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其后果是由当事人自己造成的。 2、受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另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欺诈行为而订立了对自己不利的合同,其后果是由他人 ...
2023-11-22 16:36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股权表现形式差异,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舍设立方式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1、公司性质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全体股东以其个人的全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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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怎么处罚

没有合伙倒卖车船票罪,只有倒卖车票、船票罪,行为人构成本罪的,法院可对其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 ...
2023-11-09 15:13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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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九级残赔偿标准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九级伤残的,其赔偿标准是包括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 ...
2023-11-23 17:08

合伙人清偿债务如何追讨(有限合伙人清偿债务)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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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地,核发地,居住地有啥区别

登记地、核发地、居住地的区别是:居住地一般是身份证地址,核发地一般是指通过驾驶证考试后,核发驾驶证的车管所的所在地,而登记地是指考取驾驶证时当事人登记的居住地址。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 ...
2024-01-03 16:08

诉讼有效期为几年(普通诉讼有效期为几年)

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行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分别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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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继承人是否应当给予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继承人在法定情形下是可以要求合伙企业退还其出资财产的。应当退还的情形有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 ...
2023-10-19 14:21

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2)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组织.2、两者的法律责任不同:(1)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是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其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是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其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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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呢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和性质不同。拾得遗失物的,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而不当得利中,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没有请求报酬的权利。拾得遗失物属于物权问题,而不当得利属于债权债务问题。 ...
2023-11-27 14:28

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情形包括(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情形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等等,诉讼时效中断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四种情形如下:1、提起诉讼或仲裁,是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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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情节严重包括哪些情况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情节严重包括以下情况: 1、非法转让、倒卖五亩以上基本农田或十亩以上除基本农田外的耕地; 2、非法转让、倒卖二十亩以上其他土地的; 3、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五十万元; 4、在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行政处罚后又非 ...
2023-11-30 15:26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包括哪些

死缓的适用 ,以犯罪分子被判处 死刑的条件,死缓的适用 ,以犯罪分子被判处 死刑的条件,死缓的适用 ,以犯罪分子被判处 死刑的条件,法律分析: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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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三责险区别在哪

车损险三责险区别在于车损险可以理解为只赔给自己所驾驶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赔付给第三者的损失。即三责险用于保护赔偿对方的损失,而车损险则是用来保护自己的车辆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 ...
2023-11-30 15:56

普通股东的权利包括(不属于普通股东的权利包括)

4、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二是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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