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
建筑工程行业常用的保险有哪几种?
建筑工程保险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一、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2、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3、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二、安装工程保险有如下特点:
1、以安装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其中亦可包括附属建筑项目。
2、安装工程的风险分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3、承保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并显具技术色彩。
三、科技工程保险包括以下几点:
1、海洋石油。
2、卫星保险。
3、核电站保险。
扩展资料:
一、建筑工程保险:在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其主要特征为: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术顾问、设备供应商等其他关系方。
(4)费率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费率,而不是年度费率。
(5)保险期限不等。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期满可续保;而建筑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按工期计算,即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为止。
特别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项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个项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长有短。
二、安装工程保险的标的范围很广,但与建筑工程险一样,也可分为物质财产本身和第三者责任两类。其中,物质财产本身包括安装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第三者责任则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其他费用。
三、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定义
1、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指的是: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与工程管理、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需按照国家建筑法要求,由所在施工企业对该类劳动团体购买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3、建工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建筑方根据自己的利益进行选择。一般保险费是根据施工人数或建筑面积或工程总造价三者选一来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业和服务业工伤区别
保建筑施工工程的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障范围建议你看条款。
保人的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费率的话每个保险公司的都不同,建议多与上级领导沟通。
另建工险一般来说都是较大型客户,以目前你的能力很难谈妥,建议上报公司,由公司统一规划。
安装工程一切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区别
建工险和工伤险的区别
1、保险性质不同
(1)建工险是团体保险的一种,以团体为单位参保,属于商业保险。保单中的被保险人保额相同。
(2)工伤保险属于社保五险之一,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参保费用按比例缴纳,费用也是由公司承担。
2、保障范围不同
(1)建工险在项目动工前就必须为工人投保,保障范围是从事建筑工作时在工作地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2)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很多公司都是在等职工转正以后才为职工参加的,保障范围是上班期间或上下班路途中所发生的意外。
3、理赔主体不同
建工险商业保险,因此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工人发生意外事故,且达到理赔标准可以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所以建工险的理赔主体为保险产品的承保公司。
施工保险包括哪些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有着重要的区别:(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标的从开工后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风险比较集中。在机器安装好后,试车、考核报带来的危险以及在试车过程中发生的机器损坏的危险是相当大的,这些危险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是没有的。(2)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的建筑工程一切的保险标的的损坏可能性比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的安装和设备,受自然灾害损坏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害的可能性较大。(3)安装工程在交接前必须经过试车考核,而在试车期内,任何谴责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损失,损失率要占安装工期内的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风险集中,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占整个工期保费的三分之一,而且以旧机器设备不承担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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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险和安工险的区别问题
工程保险工具书(收藏)|全面梳理工程保险分类和概念释义
一般而言,传统的工程保险仅指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但随着现代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各项新技术新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工程风险因素也日益复杂,为满足相关建设活动主体日益强烈的风险保障需求,各类场景化、细分化的工程险种快速发展。这里主要就目前国内各类工程险种的分类和概念进行梳理解读。
工程质量保险
狭义的工程质量保险,指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国外称IDI),是由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
广义的工程质量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对工程质量损坏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工程质量保险包括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工程参建主体职业责任保险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保险。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是指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保险承保的是投保人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免除投保人依法须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工程保证保险
工程保证保险,是一种以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行为为标的的合同保证保险。具体而言,由投保人向保险人交付保费,当投保人因作为抑或不作为导致未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人具有对投保人的追偿权利。
目前,国内工程保证保险市场主要包括: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预付款保证保险和业主支付保证保险。部分区域也在积极推进差额履约保证保险等创新工程保证险种。
投标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保险,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或政府采购领域,由保险公司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包括投标相应业务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投标义务的保险。一旦投标人未履行投标义务导致招标人产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向招标人承担代偿责任。
履约保证保险
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发包人提供的保证工程承包人(包括承包相应业务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建设合同义务的保险。一旦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发包人产生损失,保险公司向发包人承担代偿责任。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项目发包人提供的保证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履行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义务的保险。一旦承包人未履行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义务导致发包人产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向发包人承担代偿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或人社)主管部门提供的保证施工承包人按规定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的保险。一旦承包人未按规定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导致农民工工资收入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代偿责任。
业主支付保证保险
业主支付保证保险,又称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向项目承包人提供的,保证项目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保险。一旦项目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由保险公司代为偿付,而后保险公司可依法向投保人进行追偿。
预付款保证保险
预付款保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向项目发包人提供的,保证项目承包人将发包人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项目建设的保险。一旦投保人违反合同约定,将预付款挪作他用,则由保险公司赔偿发包人的损失,事后保险公司可向承包人进行追偿。
差额保证保险
差额保证保险,是指债务人(施工单位)委托保险公司向债权人(业主)保证债务人将按照其投标价履行合同的保证保险。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其所承包的工程不能按其投标价履行完成,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业主进行追偿。
安全生产保险
安全生产保险主要分为: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补充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即建工意外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在建设施工区域内施工、检查工作等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等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支出医疗费用、伤残保证金、死亡保证金赔付的安全生产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多数国家雇主责任险的特点是:伤害损失由雇主负担,而不以雇主是否有过失为前提;赔付金额不基于实际损失,而是依据实际需要;对伤残亡的赔付以年金形式代替一次性抚恤金;法律强制雇主对雇员可能遭受的伤害投保,不因雇主破产或停业而受影响。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疏忽过失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雇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第三者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是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障机构投保,进一步提高职工工伤补偿待遇,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补充性商业保险。
不同于目前安全生产保险市场上的其他商业险种(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安责险),“补充工伤保险”带有较强的工伤保险保障色彩与保障特点,可以看作是工伤保险的“附加险”或“衍生补充险种”。
工程一切险
“工程一切险”主要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是集财产损失险与责任险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通常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简称安工险,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姊妹险种,适用于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通常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比较: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标的风险从开工后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风险比较集中。在机器安装好后,试车、考核带来的危险以及在试车过程中发生的机器损坏的危险是相当大的,这些危险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是没有的。
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的损坏可能性比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的安装和设备,受自然灾害损坏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害的可能性较大。
安装工程在交接前必须经过试车考核,而在试车期间,任何潜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损失,损失率要占安装工期内的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风险集中,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占整个工期保费的三分之一,而且已旧机器设备不承担赔付责任。
职业责任险
工程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建设工程中各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具体而言,当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因疏忽行为或过失行为导致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相应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工程职业责任保险因责任主体不同,可分为勘察责任保险、设计责任保险、施工责任保险、监理责任保险。
勘察责任保险
勘察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完成勘察的、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建设工程,由于被保险人勘察工作中的过失,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在保险期限内,由建设单位向被保险人首次提出索赔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约定负责赔偿。
设计责任保险
设计责任保险,是指以建设工程设计人因设计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或费用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职业责任保险。它是我国开办最早的职业保险险种之一。
施工责任保险
施工责任保险,是指以施工单位或个人因施工上的疏忽、过失、失职,而引发工程在施工阶段或使用阶段的质量安全事故或问题,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职业责任保险。
监理责任保险
监理责任保险,是以监理职业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它承保监理人在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义务过程中,由于疏忽行为、错误或失职而造成委托人或依赖于这种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依法应当由监理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相关保险
除了上述建设工程险种,建设工程还涉及以下相关险种:
延迟完工保险
延迟完工保险(Delay in Start Up,简称DSU),又称延迟开业利润损失保险、延迟启动保险,是国际建设工程领域通用的工程险种之一。DSU保险主要承保由于施工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因素导致建设施工受阻、项目延迟完工,进而造成业主预期利润、银行贷款利息以及弥补固定费用的间接经济损失。
建筑特种设备责任险
建筑特种设备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叉车、推土机、装载机、搬运车等。
建筑特种设备责任险也称建筑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是指投保人所有或使用特种设备时,因被保险人的疏忽和意外引发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利益损失,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的一种保险。
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
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是一种综合性机械设备保险,其主险责任同财产综合险承保责任相似,附加险包括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碰撞倾覆、自燃和盗抢保险。
在保险责任范围上,满足工程机械设备面对的主要风险因素。尤其,其保险标的并不像其他险种限定“特种设备”;其保险责任范围,也不只局限于机械自身损失或第三者责任损失赔偿,是较为综合的工程机械设备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按照运输方式可分为直运货物运输保险、联运货物运输保险、集装箱运输保险。按照运输工具可分为水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物业管理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保险费,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因管理或从事管理的过程中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附加险通常包括游泳场所附加险、停车场责任附加险、电梯责任附加险等。
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由保险人进行补偿的保险。
从保险属性上,工程保险属于财险范畴。但由于工程保险针对的是具有规模宏大、技术复杂、造价昂贵和风险期限较长特点的现代工程,其风险从根本上有别于普通财产保险标的的风险。所以,工程保险是在传统财产保险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设计风险保障方案,并逐步发展形成自己独立的体系。
1、建工一切险将设计错误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予以除外;安工一切险仅对设计错误引起的被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予以除外。
2、安工一切险针对工程特点,对“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的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予以除外。
3、建工一切险除外责任规定“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安工一切险种对应有“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责任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一切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装工程保险
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建筑安全责任险的保险范围
建筑安全责任险是公益性质的险种,是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载体的事故预防机制和事故赔偿保障机制。它的保险范围为:对于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进行损失补偿。此外,建筑安全责任保险还可以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
建筑安全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人身伤害累计赔偿,医疗费用累计赔偿,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附加施救以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累计赔偿等。
它的报销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企业雇员或者社会公众发生人员伤亡,依法由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
2.发生人伤事故,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
3.发生事故后产生的救援费用和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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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险还有必要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吗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有必要买,不是要必须买,没有强制规定必须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二、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购买
(一)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三)给工人购买保险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我们建筑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这里的意外伤害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也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以赢利为目的,具有强制性,极大地促进了该项法定制度的落实。
(四)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往往是难以预测和防范的。特别是大中型工程发生的灾害和重大事故会给承包人带来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只有参加保险,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或部分经济补偿,使从事工程承包这一风险事业得到一定的经济保障。
新安全法规定建筑工业必须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称“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管理法》规定,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制投保安责险。建筑领域作为高危行业也必须强制投保安责险,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国内多数省份地区均已推行安责险。从实施效果来看,安责险在降低企业保险支出的同时提高了保障力度,对防范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提高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效率,减少事故企业损失并推动及时恢复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此次,广东省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出:在2022年底实现省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安责险的全面投保,这一举措加快推动了安责险在国内的推广发展。
安责险的优势特点
一、政策支持
保费可纳入安全费用
根据我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可以在安全费用列支。同时,部分区域政府也相继发文明确:将建筑工程安责险保费应列入工程造价,由参保企业列支。这就意味着,施工企业的保费成本可以直接计入工程造价成本,有效减少企业的成本支出。
保费可税前列支
依据我国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提出: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险种优势
保费低、保障额度高、保障内容全。
保险责任包括一般商业险种不予承保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
保障对象包括企业雇员和社会公众。
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额赔付伤亡补偿金。
安责险建立有与企业安全状况、历史事故挂钩的费率浮动调整系数。
抢险救援费用列为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增加为避免人员伤亡的“人员疏散费用”。
推行安责险的作用意义
一、增强事故风险防控保障
安责险除了提供风险保障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的工作机制。企业所购买的安责险不再是单纯的事故理赔和风险保障,而是一种综合服务:可以为投保企业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标准化管理、安全考试培训、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服务。
一方面,保险人为尽量避免出现理赔风险,也会做好投保前的风险查勘、资格审核;投保后的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协助投保企业安全生产。
另一方面,按照保险人和投保人双向约束的原则,既要求保险机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又要求投保单位配合保险机构开展服务工作,有利于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增强经营企业抗风险能力
首先,安责险的赔偿限额可以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且能承担第三者损失赔偿、医疗费用和救援费用等责任,保障程度较高,能够更好满足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和事故救援的要求,轻企业、政府的负担。
其次,在高危行业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第三者的伤亡不容忽视。在事故发生后,安责险能够提供现场施救的资金来源及第三方受事故损害的赔偿等问题。
最后,安责险的事故赔偿处理具有高效、灵活、便捷的特点;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合同约定先行支付确定的赔偿保险金。
三、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安责险在推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一方面,根据安责险险种相关规定,对于投保安责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保险机构要协助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安全评估检查等事故预防工作,有利于调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另一方面,积极引入安责险机制参与安全生产,能够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社会化经济补偿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能够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能够推动实现保险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企业多方共建共治共赢共享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新局面。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责险区别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防止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者工人或者技术人员导致的经济损失,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可以选择投保。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包括: (1) 洪水、地震、暴风雨、山崩、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2) 爆炸、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3) 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而安责险是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强制性商业保险,要求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同时在保险费率、保险条款、预防服务等方面必须加以严格规范。在强制实施安责险之前,很多生产经营单位都投保了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险种。
安责险的保障范围不仅包含企业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者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和法律诉讼等费用,最重要的是安责险具有事故预防功能,保险机构必须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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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责任保险全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一般说来,是指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投保安全责任保险造成的职工和第三者人身伤亡,由企业依法赔偿,由承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下面的攻略,可以让你少花几万块冤枉钱:《这些保险公司的套路你一定要知道 》
安责险保险费率低,保障范围广,保险责任大。与一般商业险种比较有以下优点:
(1)保险责任包括一般商业险种不予承保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列入保险责任范围;
(2)保障对象包括企业雇员和社会公众;
(3)企业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对事故的受害方或第三方受益人的赔偿,保险公司可直接向事故伤亡人员进行先行赔付;
(4)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额赔付伤亡补偿金;
(5)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行业,增加了“扩展恐怖活动条款”、“扩展犯罪行为条款”安责险附加条款。
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对于我们而言是比较少接触的,但是它的重要性却不容忽视。它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载体建立的一种事故预防和事故赔偿保障机制,是运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始终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建筑工程安责险的费率及保额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大约为“2.5‰~3.5‰”。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分为10万、20万、30万、50万等多个档次,保额不同,所以其保费也是不同的。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不同的企业级别有不同的取费系数,一级企业,其他直接费率5.3% 、 施工管理费6.5% 、现场经费8% 。二级企业,其他直接费率5.% 、 施工管理费6.% 、现场经费7% 。三级企业,其他直接费率4.5% 、 施工管理费5.5% 、现场经费6%。显然,企业级别越高取费率越多,工程造价越多。
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针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其实,他们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于建筑人员来说,是应该及时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的,万一,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故,还可以拿到这份钱,来进行住院,或者是去医院进行及时的治疗,不至于,当自己受伤了或者是自己不能进行体力劳动的时候,导致自己或者自己的家庭没有经济来源。
建筑行业,属于一种高危行业,针对于这种高危行业,我们更应该缴纳一定的保险,万一,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意外,或者是身故了后,还能让自己的家人或者是自己的子女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金,不至于让自己的亲人,白白的牺牲,所以这也是对于自己负责任的一种表现,能够提前考虑到家人,这才是每一个做建筑行业,应该考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