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不生效呢
借条上只有欠款人一方签字是有效的吗?
法律主观:
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有效。有效借条的写法:首先欠条一定要有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其次欠条的内容应当包括欠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最后欠条应当有债务人的亲笔签名和日期。
法律客观: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只有一方签字有效吗
借条上只有一方签字不一定可以,具体是否有效,由签字的一方是否是借款人来决定。借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1、借款人未在借条上签字确认;
2、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款事实;
3、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借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人签字离开借款合同有效吗
一、只有一方签字借款合同生效吗
如果合同一方签字后,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双方协商后必须签字确认,然后才能有效。如果是单位合同,还须加盖单位印章,及责任人签字。
二、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
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
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和内容依照
的规定办理。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合同法)第204条、第205条对借款的利率也作了原则性规定。根据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三、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依《合同法》第210条规定,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通过回答了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借款合同的生效也遵循一般合同的生效条件,必须是双方签字才可生效。如果仅有一方签字,那么这样的借款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此还有疑问,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一般无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由全部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但在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况下,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能生效吗
借款合同只有一方签字不能生效。因为合同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生效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借款合同也会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在一方能生效吗
如果双方已经订立了合同但只有一方签字是属于无效的合同。我国是明确规定双方建立合同,必须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而且这个合同不能违反法律的任何规定,并且是双方必须要遵循诚信的原则,而且从签字盖章那一刻才开始生效。
一、合同只有一方签字有效吗?
合同只有一方签字,一般该合同不会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二、合同的履行怎样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所以要想一份合同生效,那就必须是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进行了签字或者是盖章,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另一方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这种情况的合同是属于无效的合同,那么要想要合同生效,就必须要联系当事人一方进行签字或者是盖章,而且合同虽然已经签字盖章生效,但是它也不能够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任何规定,否则是属于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