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以后有什么东西?(法院立案给什么东西吗)
立案通知书之后什么流程
立案通知书之后流程具体如下:
1、民事案件立案后,就需要答辩、提交证据、证据交换,然后等待法院的审判。刑事案件立案后就还有诸多程序;
2、案件的立案分为两个阶段,即刑事侦查立案和刑事审判立案;
(1)侦查立案,是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侦查立案之后,侦查机关就收集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司法鉴定、审计等等。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就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刑事审判立案,检察院审查侦查机构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向人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立案后,就安排开庭,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3)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人民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立案需要的材料: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份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即用以证明我方诉讼观点的理由,用以说服法官支持自己;
3、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还有些其他的如管辖依据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活动中法院立案以后的下个程序是通知原告交费,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之后开庭的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刑事案件立案后便进入侦查阶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诈骗后立案了以后什么流程
法律分析:受骗之后,到警察局报案,警察会根据受骗财物数额大小作出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会进行拘留审讯,这种情况是要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后,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公安机关便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均在三年以下,另可以并处、单处罚金;诈骗财物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在诈骗过程中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单要处以罚金,还有3~10年的有期徒刑;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就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严重一点的,就是无期徒刑。
立案之后有些什么流程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立案之后的程序包括以下几项:1、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2、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3、审判阶段。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看了这些,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公安机关立案后的程序是什么了。我们受害人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案是案件最开始的前置程序,立案后还要经过公安机关刑侦、检察院起诉以及法院审判三个阶段,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后这一个案件才算完结。
立案审核通过以后接下来怎么做?
立案审核通过以后接下来的做法如下:
1、算出案件受理费并通知原告缴费,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
2、立案时提交起诉状、证据、原告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庭就会让当事人填写一个证据收据、地址确认书;
4、给当事人开具诉讼费票据,拿着票据去银行交纳诉讼费,交完把其中一联交给法院,立案庭出具受理通知书,就等着送达给对方,领取开庭传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立案以后下一步怎样处理
公安机关 刑事案件立案 后,会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 证据 ,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 立案 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 管辖 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请问在法院立案后向被告送达的除了传票还有什么?
结论: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等。
解析:
法院通常会以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或以邮寄的方式来送达,还可委托其他法院送达。如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院可将诉讼文书放置在他的住所而视为已经送达,即留置送达。法院会依法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交相关的诉讼文书,如受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和民事裁定书、判决书等。
法院立案后都给原告什么东西
法院立案后,一般要交给原告的材料有:
1、受理案件通知书;
2、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3、举证通知书;
4、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5、原告在起诉时所提交的诉讼证据接收清单。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有明确的被告人;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立案审核通过以后接下来怎么做?
作为起诉方也就是原告方接到通知后去法院现场送立案材料,等待法院下达书面的立案通知,缴纳案件受理费用,等待法院开庭通知。
在全国法院立案系统上立案后,如果法院工作人员认为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立案的材料是齐全的,就会在线上通过并通知当事人现场提交材料。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法院也会发送相应的通知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收到法院通知后应当去法院现场进行确认并进行现场提交资料,并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当事人在这期间也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和律师协商相关对策,为开庭做好准备工作。
法院会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立案时提交起诉状、证据、原告身份证明(自然人就是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明(自然人就是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庭就会 让你填写一个证据收据、地址确认书;给你开具诉讼费票据,拿着票据去银行交纳诉讼费,交完把其中一联交给法院,立案庭出具受理通知书,就等着送达给对方,领取开庭传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立案庭立案以后的流程
法律分析:诉讼的一般程序:
1、立案。原告人到法院立案大庭提交材料,法官审核通过后会开据收费单,然后到农业银行收费口交费,拿农业银行的收费单到另一窗口换取发票(交费窗口与换票窗口一般挨着),返回立案窗口,将一张发票交给法官(其余自己留存,以便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2、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或调解传票。
3、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4、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
5、书记员通知,到法院取判决书;
6、如对方不服上诉,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诉状。如对上诉有书面答辩意见,还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书面答辩,则不需要,取上诉状时须告知法官,不做书面答辩。如自己不服判决,必须在取得法院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法院提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立案以后下一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立案受理以后的下一个流程就是庭前准备。法院发送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被告答辩状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接着法院就会确定合议庭的成员,并在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最后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应该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与结案后到财务处上交相关费用。
庭前准备,法院在决定对案件开庭审判后、正式开庭前,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而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的诉讼活动。旨在为庭审作准备,对提高审判效率、保障诉讼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如中国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法定期限内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必要时,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庭前会议;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唤当事人等。活动情形应当制作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登记立案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减、免交诉讼费条件的除外。
第十二条 登记立案后,人民法院立案庭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审判庭审理。
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人民法院提供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