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和税务行政处罚有何关联与不同?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系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关系比与其他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更直接,它们在违法责任的构成上有许多相似之处c由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都是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所承担责任。而且两种处罚都是国家剥夺受处罚人某些权利的强制手段,都属于公法的范畴,因此,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第一,遵循相同的原则,如“罪刑法定”、“过罚相当”、“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公正、公开”原则等等;第二,代表国家实施处罚,因此,实施主体都是国家权力的代表,任何非国家权力主体的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罚;第三,行政处罚和刑罚都是以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为前提的,对违法构成要件的要求也相似,只是程度不同;第四,对自然人的处罚方式都有人身罚和财产罚,同时由于人身罚、财产罚都是代表国家实施的,因而在实施刑事处罚前如果已经实施了行政处罚的,可以相应折抵。
法律客观: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啥区别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刑罚)是国家机关对违法公民和法人的处理,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对行为人的影响也不同。主要来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在以下几个方面是不同的:一是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刑罚是针对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后果也不同,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二是适用于处罚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等;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和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尽管两者都需要法定依据,但对依据要求的严格性是不同的。三是实施处罚的机关不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其实施主体比刑罚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处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如果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交给监狱,短期徒刑或者剩余时间不到一年的短期徒刑交给看守所,管制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拘役交给看守所。一些处罚,如罚款,也可以由法院执行。四是处罚种类不同。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和出境。行政处罚的类型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产、没收非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虽然行政处罚也是针对人身的,但只有一种,即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严厉程度上无法与刑罚相比。第五,违法者的主观心理对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领域,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积极追求行为结果,还是放任结果,或者是应该预见结果但没有预见结果,或者是已经预见结果但相信自己可以避免。这种心理状态对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确定具有决定性意义。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对违法行为的确定并不那么重要。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行政违法行为,就可以认为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刑事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刑事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
1、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2、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虽然二者的作出都需要有法定依据,但是对依据要求的严格性是不同的;
3、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刑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如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交给监狱实施,刑期较短或者是剩余时间不到一年的短期徒刑交给看守所来实施,管制交当地公安机关执行,拘役交给拘役所来执行等。有些刑罚如罚金也可以由法院来执行;
4、处罚种类不同;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虽然也有针对人身的,但是只有一种,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严厉程度上是无法与刑罚相比的;
5、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领域,行为人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是积极的追求行为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
【法律分析】:刑事处罚更严重。刑事处罚,是司法机关依法对一切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危害社会、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人所给予的刑事法律制裁。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手段,但二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不同 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事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 法律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制裁手段;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法律制裁手段。 实施主体不同 行政处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作出的;刑事处罚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作出的。 适用客体不同 行政处罚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刑事处罚适用于一切危害国爱、社会,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适用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刑事处罚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公民,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适用程序不同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依照行政程序进行;而刑事处罚则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处罚形式不同 行政处罚的形式多样,因不同行政领域而不同。而刑事处罚的形式是有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法律救济不同 行政处罚相对人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救 济手段,刑事处罚相对人有提起上诉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申诉两种救济手段。 同一违法行为应采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主要在于如何确定行政违法和犯罪之间的界限。这一界限一般由立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掌握,主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恶性程度。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危害社会安全秩序的程度,情节轻微,给予一般行政处罚即可的,定为行政违 法行为;违法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情节严重,必须给予刑事处罚的,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 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什么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刑罚)都是国家机关针对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作出的处理,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行为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刑罚)都是国家机关针对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作出的处理,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行为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主要来讲,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第一,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比如盗窃,如果某地规定盗窃800元以上的财产才构成盗窃罪,但是行为人盗窃物品的价值总数400元,就不构成犯罪,而是一般的盗窃行为,应该进行行政处罚。又比如打架行为,如果双方只是一般的斗殴,那么可以对行为人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理由处以行政处罚,进行罚款或者拘留。但是,如果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所规定的轻伤、重伤、或者有人死亡,那么就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处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以刑罚。
第二,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而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虽然二者的作出都需要有法定依据,但是对依据要求的严格性是不同的,比如,省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了本地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规定对某种行为处以行政处罚,但是却不可能规定对某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处以刑罚。
第三,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刑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如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交给监狱实施,刑期较短或者是剩余时间不到一年的短期徒刑交给看守所来实施,管制交当地公安机关执行,拘役交给拘役所来执行等。有些刑罚如罚金也可以由法院来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 和刑事处罚的区别:第一,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第二,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第三,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 刑罚 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刑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第四,处罚种类不同。第五,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 》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 (一) 警告 ; (二)罚款; (三)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 行政拘留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刑罚”与“行政处罚”的特点及区别。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分等概念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有时容易混淆,应当认真加以区分:
1.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刑罚的概念
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 二、刑罚的内在属性
刑罚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因此,我国刑罚的内在属性是惩罚和教育。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我国刑罚是惩罚与教育的辩证统一。通过揭示刑罚的内在属性,可以科学地界定刑罚的内涵。
刑罚的外在特征
根据刑罚的外在特征,我们可以界定刑罚的外延,把它与其他法律强制方法相区别。我认为,刑罚同其他法律强制方法相比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强制程度的严厉性
刑罚是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方法,这在它所剥夺的权利与利益上得到充分体现。刑罚可以剥夺犯罪人的权利、财产、人身自由乃至生命,可以说是生杀予夺在此一举,其强制程度的严厉性昭然可见。而其他任何强制方法,都不可能达到这样严厉的程度。
(二)适用对象的特定性
刑罚只能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人适用,无罪的人绝对不受刑事追究。可以说,将刑罚的适用对象限于犯罪人是刑罚正当性的基本前提,这也是刑罚与其他法律强制方法的根本区别之一。
(三)法律程序的专门性
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照专门的法律程序适用。为了使刑罚适用公正合理,我国专门颁布了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管辖权限、诉讼程序进行,否则就是非法的,而其他法律强制方法则按照方法则按照其他的程序适用,两者有着根本区别。
税务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什么区别
1.处罚适用前提不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作出的;而刑事处罚是针对犯罪作出的,根据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处罚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适用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而刑事处罚适用的依据只能是法律,即刑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刑法的若干补充规定。这是因为关于刑法的规定,是国家的专属立法权,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都无权设定刑事处罚条款。
3.处罚实施机关不同。行政处罚在我国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此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而刑事处罚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权范畴,因此只能由人民法院实施。
4.处罚的种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从种类上说主要有人身罚和财产罚两类,而人身罚是刑罚的重点。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从种类上说虽包括了人身罚、财产同、申诫罚和能力罚四大类,但重点绝不在人身罚,因而行政处罚所规定的人身罚较之刑事处罚要轻得多。
5.违法者主观状态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处罚中,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对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影响很大,是判断罪与非罪、此罪和彼罪的重要因素。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就显得不那么重要,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就可以认为是已构成了行政违法,就可以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不必过细地研究这一违法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
6.处罚的作用不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虽然对违法者都有惩戒和教育的双重作用,但侧重点不同。行政处罚是对有违反国家行政管理秩序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者进行的处罚,它注重的是对违法者的教育,制裁只是教育的一种方式,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关系
行政处罚与刑罚没有特别的关系,行政处罚与刑罚是完全不一样的,区别如下:1、制裁的根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刑事处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刑事处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3、处罚种类不同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等,此外还有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虽然也有针对人身的,但是只有一种,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严厉程度上是无法与刑罚相比的。4、制裁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刑事处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