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村人买了宅基地拆迁怎么赔偿(户口不在本村拆迁房屋补偿)
非本村人购买本村房屋,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只有本村的村民才申请使用本村的宅基地建设房屋。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本村的村民将房屋卖给外村人,而这种行为会产生比较多问题的,非本村人购买本村房屋,遇到拆迁如何补偿?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非本村人购买本村房屋,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本村的村民可以出售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外村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本村的房屋,遇到房屋拆迁时,购买房屋的外村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但不能取得土地补偿款。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赔偿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可合理得到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农村的宅基地补偿标准:
农村的宅基地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拆除对于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货币补偿的标准计算出拆迁补偿款,然后结算出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补偿款的差价,多退少补。
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对百姓来说关心的莫过于农村房屋的搬迁补偿,为保障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国家起大手笔地调整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完善了拆迁补偿条例,明确了征收补偿标准。不是本村的村民购买了本村的房屋,在遇上拆迁事宜时是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但是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
农村房屋搬迁补偿最新标准,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可合理得到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农村的宅基地补偿标准:
农村的宅基地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拆除对于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货币补偿的标准计算出拆迁补偿款,然后结算出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补偿款的差价,多退少补。
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对百姓来说关心的莫过于农村房屋的搬迁补偿,为保障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国家起大手笔地调整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完善了拆迁补偿条例,明确了征收补偿标准。不是本村的村民购买了本村的房屋,在遇上拆迁事宜时是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但是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
农村房屋搬迁补偿最新标准,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们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外村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本村的房屋,遇到房屋拆迁时,购买房屋的外村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但不能取得土地补偿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外村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本村的房屋,遇到房屋拆迁时,购买房屋的外村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但不能取得土地补偿款。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赔偿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外村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本村的房屋,遇到房屋拆迁时,购买房屋的外村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但不能取得土地补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村镇集体房屋所有权证拆迁不是本村户口能赔偿吗?
拥有土地但不具有农村集体户口的,对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时,所有人请求青苗和土地随着物补偿费用的,法院应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赔偿
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赔偿如下: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7、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8、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
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宅基地拆迁标准,一平米房子可以补偿多少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七条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占地建住宅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房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其协议或合同无效,对在该土地上新建的住宅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并对买卖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双方当事人按非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金额处以罚款。
第三十九条 无权批准、越权批准或超过标准多批的宅基地,其批准文件无效。对依据无效文件占用的宅基地和新建的住宅,比照本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并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