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怎样能获得高补偿(拆迁怎么谈判才能补偿最大化)
如何提高拆迁补偿(2)?
一、要拒绝口头承诺
双方协商的一个关于协议的结果,都需要落实在纸面上,由征收人签字或者是盖章来发生法律效力。
二、拒绝空白协议
在近期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当事人都签订了空白协议,并且,有的当事人手上也并没有这样的一份神秘的协议,那么这样,无疑会为我们将来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
三、关注安置房的约定
在实践中有许多的地方征收人在动员大家进行拆迁的时候,都会口头承诺,我们将来会按照头一批安置的政策对大家进行补偿和安置。
我们关于这个安置房的面积,还有位置,还有我们将来会如何进行搬迁等等这样的一些形式都没有约定。在我们协议上也并没有约定,如果有一天,征收人不履行当初自己的口头承诺,那我们当事人也就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需要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要关注我们关于安置房信息的这样一个约定,我们需要重视,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我们需要关注一下房屋所在地的周边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不要轻易相信征收人为我们下发的违章建筑的这样一个认定书。如果我们接到了这样的违章建筑认定书,我们需要及时的联系专业律师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我们降低了自己的合法补偿,以免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征收的损失。
怎样才能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在进行 拆迁 的时候,无论是土地的拆迁还是房屋的拆迁,此时都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被拆迁人做出补偿。但对于被拆迁人来讲,肯定是想要 获得更多的 拆迁补偿 。 一、怎样才能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 拆迁协议 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 (二)精心设计行政 诉讼 中止行政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 (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 二审 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 申诉 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 国家赔偿 。 (五)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 (六)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 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 一审 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 判决书 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 证据 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 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最高院。 二、遭强拆的事后补救方法 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一)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二)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三)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 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在实际拆迁的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想要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的话,那么可以从上述几方面入手分析,这样或许还有可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拆迁补偿。
怎样能让拆迁多赔偿一些
法律主观:
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 被拆迁房屋 的产权所有人的损失。也就是说,赔的是所占房屋本身的价值,赔偿标准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折旧程度来划档,按平方米单价来计算赔偿总额。 补偿形式有两种,一是以货币来赔偿,二是以房屋来赔偿,面积置换就面临着不等大的问题,会有差价之类的产生。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为: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之和;差价补偿的标准为: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赔偿房屋的评估价格。若赔偿的房屋价值高于应赔偿金额,经与被拆迁方协商一致后,由被拆迁方补齐差价。 2、临时安置费,当拆迁协议签订且赔偿到位后,拆迁方就可以动工了,但无论是赔偿房屋还是赔偿货币,被拆迁方的临时安置终究是一个问题。目前根据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拆迁方可以提供统一的临时安置点,或者支付一笔安置费,包括这次期间的租房费用、停产停业补偿费用等,可一次性支付或按月支付到约定期限。 3、奖励性补偿费,这一笔金额不是强制要求的,当拆迁方有尽快施工的需求时,可以提出支付尽快搬迁奖励金,对于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人一定的奖励。但是,这不是必须有的,被拆迁方不能因为没有拆迁奖励金就不拆迁,也不能以此为由进行申诉。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动迁什么树补偿标准高
动迁果树的补偿标准高,具体原因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2、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十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3、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4、桃树。桃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中林木和果树的具体测算方法:
1、用果树树干的横截面积计算果树产量,再根据水果的单价计算年产值。年产值的三倍是果树的价值。如果全园有不同大小的树,应随机抽样(20棵以上)计算截面积。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用卷尺测量树干的周长(离地20cm左右),然后根据周长计算截面积(以平方厘米表示)。这种方法常用于果树的估价;
2、另一种方法是根据果树的苗期、初果期、盛果期等生长周期,对每棵树进行一定价格的大致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视树种和省份而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补偿,都必须经过当地果树主管部门的评估或鉴定。一般只有在法院或征地部门的委托下,评估才会生效。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拆迁补偿什么树最贵,应当是根据各个地方的制定标准来确定。关于土地征收什么果树补偿最多,果树果苗征收补偿各地标准不一,可以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拆迁怎么能多赔偿
法律分析:1、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
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心里就有了一个底,不至于漫天要价,也不至于要个“白菜价”。
2、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
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十分必要,补偿谈判类似于商业谈判都必须有自己的筹码,否则就丧失了谈判的主动权或者不过是在浪费时间说话而已。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找到项目的违法点就相当于增加了谈判的筹码。找到的违法点越多,谈判的筹码也就越多,谈判中掌握的主动更多,提高补偿的可能性也就更高。
3、制定好谈判的策略和方案
在谈判开始前要制定谈判的测量和方案。了解自己有哪些筹码,在哪些地方可以提高补偿,在哪些地方可以让步等。同时也要了解征迁人的情况,如征迁期限是多少,征迁人和与自身情况差不多的被征迁户是怎么谈的等问题。结合自己的优势和被征迁人的劣势,制定出合理的谈判策略和方案。
4、不卑不亢
谈判过程中面对各种威逼利诱,我们都要保持冷静。既不能表现得唯唯诺诺,征迁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也不能表现得太蛮横,对征迁人抱有强烈的敌意。我们要明白的是:征地拆迁中,补偿谈判一般都有多次,这次谈不拢只能说明我们的筹码还不足以让被征迁人妥协或者我们的心理预期确实偏高。我们要做的就是继续走法律途径找找更多的筹码或者审视一下是否是我们的预期太高,如果太高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房屋怎么才能得到更多的补偿
国家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实施了快一两年了,也堵住了之前多年以来征地拆迁乱象的各种法律漏洞。各地方农村也都逐渐依法依规做到合法拆迁,合理补偿。
但偏偏还是有一些征收方不按套路出牌,拆违促拆迁,逼迁等现象依旧存在。只要签补偿协议配合征收拆迁,您的房子就“合法”。不签补偿协议不配合,您房子就是“违建”,强拆了还没补偿。
这让很多老百姓左右为难。签了吧,补偿协议大多不合理,给极低的补偿,导致越拆越穷,极端情况甚至无家可归。不签吧,他们一句话就“认定”你的房子是“违建”,还来不及反应,突然就给强拆了,一分钱也不给。
所以,咱们得提前做准备,不要等着都拆完了,您再后悔,那时候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难挽回您的损失。
来吧,要拆迁的您接着往下看。
拆迁谈判掌握三个“不要”技巧,帮您多拿好几十万
拆迁过程中,有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征收方会就拆迁补偿的情况,跟您有个谈判。都2022年了,您别还稀里糊涂的,无论说什么都对您很重要,关系到您拿多少钱的补偿问题,我这就教您拆迁谈判时的三个“不要”技巧,对您大有好处,掌握好了,可以帮您多拿好几十万。
一、不要听信对方的口头承诺
正常的征地拆迁法定程序,是有几大步的,并且涉及诸如征收土地预公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土地现状调查的书面记录、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异议反馈、是否组织听证的公示、征收土地公告及相关的批准文件等文件。有一样没有,征地行为就涉嫌程序违法。
所以,如果您家都要拆迁了,您还没见过任何征地拆迁文件。那实际上征收方就已经有违法拆迁的嫌疑了。您必须向征收方索要相关的征地拆迁文件,看是否齐全,合法,不要嫌麻烦。
同时,还有一点,就是不要听信对方的口头承诺,或者他说的某某政策。他说的再天花乱坠,都可能是蒙您,一切要以正式的白纸黑字为准。
二、不要说出自己想要的补偿价格
谈判时很重要的一点技巧就是,不要轻易报出自己心里预期的补偿价格,避免让自己处于被动状态,错失谈判的机会。
您要是提前说出了您想要的补偿价格,将对您完全不利。首先,这个价格如果比实际的补偿款要少的多,征收方就会将计就计,直接给您这个补偿价格,或者再往下压低。
其次,征收方会根据您说的这个价格浮动安排,由于您根本不知道实际应该得到的补偿款到底是多少,这样主动权完全在对方,您将会处于完全被动的状态,任其摆布。
本来可以多拿的补偿款,最后没了不说,去了哪里您还蒙在鼓里,还以为自己得到了应得的补偿款。
三、不要轻易签字
如果您对补偿不满意,不要在补偿安置协议上轻易签字。如果您签了,后期想要多拿补偿,就很难办了。
您只要不签,就算他把您的房子认定为违建强拆了,由于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后期还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为您维权。
最高法关于行政赔偿案件的新规已经在五月份实施了,对于拆迁来说,您的房子要是被违法强拆了,法院判决给您的行政赔偿钱数,是不会低于您应当获得的补偿安置金额的。
另外,还有房子强拆后的利息损失、拆迁奖励、补贴,这些都是一分不少的可以赔偿给您的。
您大可以获得应有的全部赔偿。咱们不要怕麻烦,最终的目的是拿到自己应得的钱。
即将拆迁的房屋如何改造才能获得更多补偿
拆迁补偿是拆迁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广大被拆迁群众最为关注的内容,甚至有部分人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后,依然不惜成本对即将拆迁的房屋进行改造,那么如何改造才能获得更多补偿?
通常拆迁单位会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支付各类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通常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不论是哪种补偿方式,都必须要通过评估的方式对拆迁房屋进行价值计算,在此基础上得出货币补偿金额或是产权置换的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要以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估的价格为基础,评估价格要公开,不能是开发商说了算。双方可以在这个基础是讨价还价。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评估价,你可以拒绝谈判。对评估价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评估,甚至要求要另外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还可以申请政府拆迁管理部门的专家组裁决。一般买房子要承担很多税费,而对拆迁补偿安置的房屋开发商在价格上、政府在税费上优惠较多,产权调换比较合算。
事实上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中有明确表示,房屋价值要按照拆迁公告之日起市场上类似房屋价格为标准来计算,涉及的补偿部分仅对公告之日起的房屋状态有效,想要通过改造来获取更多的赔偿,是一种欺骗行为,在拆迁补偿时,对于之后改造或加盖的房屋是不予认定的,因此不建议再投入资金对即将拆迁的房屋进行改造,违反国家规定不仅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反而还加大了房屋的建设成本,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同等价值的房产)。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
①回迁安置,指开发商拆房重建然后让拆迁户回迁进行安置,通过置换产权比例进行拆迁补偿;
②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回迁安置,只能在其他地方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货币补偿(根据被征土地和房产估值补偿相应现金)
以不同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货币补偿法定评估依据有三种,不同情况下分别适用:
①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由专业估价机构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②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③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对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进行价格评估。
3、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相结合(既给货币补偿又给房屋)
受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因素影响,房价和地价虚高,此时的房屋拆迁不能仅用货币偿还或者用产权置换来解决问题。
很多拆迁户多选择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但目前政府鼓励采用货币化安置。
征地拆迁房屋农村是怎样补偿的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