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股东出资不到位(起诉股东出资不到位所需要的证据)
起诉股东出资不到位怎么处理?
股东出资不到位是指在一家公司中,股东未按照约定或法定要求全额履行其出资义务,即未按时、未足额、未按照约定方式出资。在公司的成立和运营过程中,股东应按照公司法和合同约定,将其认缴的出资金额按时足额缴纳,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资金充足。然而,有时股东可能出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况,这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和纠纷。这类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我们北京的王孟于律师,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在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这类纠纷的律师。
合伙企业股东出资不到位怎么办
合伙企业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股东进行沟通,了解其出资不到位的原因,并寻求解决办法。可以从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合伙协议等方面入手,寻求共同解决办法;
2、修改合伙协议:如果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因为合伙协议不合理,可以考虑修改合伙协议。可以通过重新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等方式,调整股东出资比例和期限,达成新的共识;
3、启动仲裁程序:如果股东无法履行出资义务,可以考虑启动仲裁程序。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获得有法律效力的调解结果;
4、提起诉讼:如果仲裁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伙企业股东出资不到位,需要起诉的话需要以下资料:
1、合伙协议或者出资协议等相关的协议文件,以证明股东应当出资的数额;
2、股东出资的证明文件,如银行转账凭证、现金收据、转账记录等;
3、公司出资的证明文件,如银行转账凭证、现金收据、转账记录等;
4、公司的工商注册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5、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6、股东的住址证明文件,如户口本、房屋租赁合同等;
7、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文件;
8、股东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微信号等。
综上所述,股东出资不到位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应尽早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在解决争议时,应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尊重各方合法权益,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出资不到位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具体如下:
(1)民事责任,包括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股东出资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股东出资的形式有以下几点: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出资;
4、土地使用权出资;
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公司股东需要根据不同职责承担不同债务:
(1)公司债务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其认购的公司股份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3)对于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其对于公司债务应当在其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九十九条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被起诉怎么办
如果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且面临被起诉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2. 提供证据支持:准备好能够证明股东没有实际出资的相关文件和证据,如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用来支持您的辩护和证明事实真相。
3. 参与法律程序:根据律师的指导,积极参与法律程序,如出庭应诉、提交证据材料等。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阐明自己的观点,并对指控进行适当的辩护。
4. 协商解决:如果可能,您也可以尝试与起诉方进行协商,寻求达成和解或其他方式解决争议。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由律师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具体是什么
1、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刑事责任。适用于构成犯罪的情形;
(2)行政责任。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民事责任。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股东出资责任是哪些
公司股东出资责任如下: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然后,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股东在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出资不到位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主观:
股东出资不到位 的责任:一是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 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此外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主观:
(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公司法 》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明确,公司 债权人 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 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在认缴制下,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是五年、十年甚至更长。 (二)、在 公司破产 清算时,未缴纳的出资加速到期 1、《 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债务人 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公司人格否认下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1、《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2、实践中,如果股东实缴的资本与公司经营规模和所需财产极不相称,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导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有可能认定股东滥用了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规避债务,将经营风险外化给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将对公司 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规定
出资不足是相对足额出资而言的,性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公司法对出资不足股东的法律责任有明文规定:(1)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3)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4)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5)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