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分红可以起诉吗(合伙人把钱占为己有算诈骗吗)
不给股东分红如何起诉
法律主观:
根据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建议:第一步,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在该阶段,主要工作是收集到以下证据,并对拟采取诉讼行动的进行全面、客观的法律风险评估。1、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财务报表,确认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与,确认公司是否对分红作出有效决议。第二步,启动诉讼前必要的前置程序。在掌握事实证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后,启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先提议召开董事会,并力争通过有关分红的;然后再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在股东会上通过分配方案。第三步,瞄准时机,启动诉讼程序1、若公司股东会已作出有效决议,公司未履行决议,则你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支付红利;2、若认为公司股东会不予分红之决定无正当理由,且明显构成对股东分红权之侵害时,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项不予分红之,力争重新通过分红之决议。3、如果法院判决驳回上述请求,你只能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只要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盈利大于支出,此时就需要给购买公司股票的股东分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给股东分红,需要先扣除20%的税率,对于不扣税就分红的,此时有可能会构成逃税罪,逃税的数额若是比较大,此时会被判处刑罚。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怎么办
法律主观:
公司不分红股东的处理办法:
1、如果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而不分红的,则对公司该项决议,股东可以投反对票,然后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达不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02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 清算 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 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 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债权人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东未收到分红可否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要有合同文书之类的证据。不能空口无凭,不然不会给你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伙人不分红不退股怎么处理
(1)与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股东会对分红进行决议;
(2)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本人的股权;
(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分红给各股东。
合伙人不分红不退股处理如下:
(1)与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股东会对分红进行决议;
(2)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本人的股权;
(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分红给各股东。
持股和控股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控股指掌握一定数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业务,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持股属于持有一定股份。当持有股份达到30%,持股可以称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东还可以称为相对控股,当持股超过50%,持股可以称为绝对控股;
2、发挥的作用不同,控股的作用主要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持股的作用是当持股30%时可以称为控股,最大股东也可以称为相对控股,持股超过50%时可以称为绝对控股,表明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3、权限大小不同,持股需要持有某家公司一定的股票,控股就是持有的股票份额达到一定比例,能在董事会股东投票时起决定作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请问法律专家:不给股东分红违法吗?
不违法。除非章程对分红时间有约定,否则不分红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确实盈利,但是连续五年不分红,那可以起诉要求回购股权。
法律分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不分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分红,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一定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大股东不分红还做假账怎么办
大股东不分红还做假账的话,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查看公司的财务信息,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大股东做假账的证据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是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不分红几年可以起诉
股东不分红五年可以起诉,但要满足法定起诉条件。公司如果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股东不给我分红我要报警警察管吗
不管是公司法还是公司章程,公司是完全可以根据情况减少股东分红甚至不给予股东分红。这完全是合法的。
情况一般就是三种:第一公司决定用去年的利润用于今年的项目(这是无风险的所以有些人喜欢,但是股东分红会直接减少)或是想用利润用于一次偿还贷款等等。第二公司股东会直接改变章程,每个公司都有所有百分之多少的利润分给股东,股东会有权力在任何时候更改这个比例。第三公司无利润,亏损阶段,根据财务报表。公司不需经过股东会,直接可以不分红。
以上情况,只要是占股份1%以上的股东都会接到私人通知。其他股东也可以在公司的主业了解这些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长期不分配股利,中小股东怎么办
一,股东分取股利是其法定权利
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是其法定权利。股东这些权利在《公司法》有明确规定。第4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第167条第4款:“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
二、股东分配股利的途径
在公司有可资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第38条规定,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分配方案,后由股东会审议批准,获得批准后,股东就可以分配股利。
三、现实情况
现实中,一些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往往利用其控制权,致使股东会无法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导致中小股东长期长期不能享受公司利润。或公司过分提取公积金,不分或少分股利.
不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未就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因公司股利是否分配及分配数额,属于公司自治和股东自治范围,司法权不能干预股东会的这一权利。
五、中小股东能够获取股利的司法途径。
1、无效确认之诉
如果有关股利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无效确认之诉。见《公司法》第22条。
2、撤销之诉
"如果有关股利分配内容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上述法律规定实际是讲:1,程序有瑕疵.2,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情况下,受害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决议.
现实中,一些公司常用的方法是过分提取公积金,不分或少分股利,如出现这种情况,受害股东就可以以公司决议违反公司章程为由,可到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见《公司法》第22条。
受害股东起诉,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起诉的股东要有此思想准备。见《公司法》第22条。
3、给付之诉
如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股利分配方案,但公司董事会拒不执行,股东可以直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之诉。因股利分配方案通过后,公司与股东之间形成了具体的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起诉公司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4、行使退股权。
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会一旦作出不分配股利决议,股东就可以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就可以行使退股权。
如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投反对票的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投反对票的股东就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池翔律师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