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先还建筑商还是先业主违约金)
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破产清偿的五个顺序有: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
4、清偿公司的债务;
5、向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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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法律分析: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
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设定优先受偿上限或比例)、劳动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
6、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7、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包括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税款、债务和股东分配。申请破产需满足债务无法清偿、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等条件。破产后无法清偿的情况包括丧失清偿能力、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债务形式无法以货币评价等。人民法院应在宣告破产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负责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破产企业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向法院汇报并申请破产终结。企业破产后,法人行为能力终止,清算组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破产财产清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如不足则按比例分配。
破产清偿的五个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
4、清偿公司的债务;
5、向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一、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1、债务人、债权人、破产清算组人员等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存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3、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破产后不能清偿的界定如下: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4、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5、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总之,破产财产清偿时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同时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后,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企业破产,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中的赔偿顺序及权益保障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按照一定的顺序对各类债权人进行赔偿,并保障他们的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通常按照法定优先顺序进行,其中包括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这些优先受偿的债权人享有较高的权益保障。其他的债权人则根据其债权的性质和优先级逐步受偿。破产清算旨在公平合理地解决企业债务问题,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因此,赔偿顺序的设定以及权益保障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各方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是什么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抚恤金、养老保险,属于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也是法律规定的职工赔偿;
2.除上一项规定外,破产人的社会保障欠款和所欠税款;
三、一般破产债权;
4、破产不足以偿还相同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董事长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是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房地产开发商?
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法律分析: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如下:
支付清算费用;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清偿公司的债务;向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
扩展资料:
1.破产清算费用
破产清算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支付各种费用,包括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法院费用、债务清偿费用等。在破产清算中,首先需要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这些费用。
2.优先受偿债权
优先受偿债权是指在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通常,优先受偿债权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的工伤赔偿和社会保险金等,这些债权在清算中优先得到偿还。
3.普通债权
普通债权是指在破产清算中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普通债权包括各种债权人的债权,例如供应商、借款人等。在清算中,普通债权按照其债权数额比例进行偿还,直至清偿完毕或者清算财产不足。
4.次级债权
次级债权在破产清算中优先级较低,只有在优先受偿债权和普通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才能进行偿还。次级债权一般包括较高风险的债权,例如无担保债权和次级债券等。
5.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于企业的资产和收益的所有权。在破产清算中,股东权益处于最低优先级,只有在破产清算的所有债权得到清偿后,才能分配给股东。通常情况下,由于清算财产不足,股东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满额清偿。
破产清算是指当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债务远远超过企业的资产价值时,通过对企业进行清算,将企业的财产变现,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偿还债务,最终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破产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进行管理和执行。
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法律分析: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其中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是什么
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算终结;
5、注销登记。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其中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开发商破产清偿顺序
一、正面回答
开发商破产清偿顺序:
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
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劳动债权;
6、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7、普通破产债权。
二、分析
破产清偿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偿。
三、破产清偿需要多久?
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房地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如下: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劳动债权等。
一、起诉开发商违约金流程
(一)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二)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中介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三)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预告登记的效力具体如下:
1、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三、什么是破产清算债权申报, 如何清算债权
1、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3、未到期的债权;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