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诉讼请求需要延长举证期限吗(增加诉讼请求最晚时间)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1
265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仅增加诉讼标的额不需另行举证期限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最重要程序法,了解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无论是对什么人来说,都是有用的,指不定在什么时候就会用上。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一、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定《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更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解释》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新民诉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放弃了刚性的“证据失权”规则,以要求当事人及时提出证据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辅之以法官的自由心证判断,来审视当事人逾期提出的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审判。但未细化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下法官应当采取的不同处理方法和态度,也没有明确具体训诫的程度和罚款的数额,这有可能会引发关于司法尺度统一和公平性的新疑问。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二、民事诉讼法撤诉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几条规定了关于申请撤回起诉的内容(一)《民事诉讼法》(1)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2)、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4)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第六十六条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2)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3)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4)第一百五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5)第一百五十九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6)第一百六十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7)第一百六十一条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8)191、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三、民事诉讼撤诉程序(一)申请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1、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撤诉。(二)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和原告缺席判决的区别: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一条2款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即不准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编辑本段法律后果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更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

法律客观:

举证期限,是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审理法官对当事人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的时间要求和限制。行政诉讼中,规范举证期限的主要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被规范的当事人首先是被告,其次才是原告和第三人。对被告举证期限的规定,主要是《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明确,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证据规定》第一条明确,未经申请和批准,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应注意在程序上把握好。对原告和第三人举证期限,《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未作具体规定,但《行政证据规定》第七条明确,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因正当事由经申请和批准可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一审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而在二审中提供的,不予接纳。

开庭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

法律分析:法庭上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应该先要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是否已经届满。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通常已经开庭一次的案件,举证期限早已届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个人认为,因为提出变更的原因可能要在举证结束,甚至进入庭审时才被发现,显然民诉法意见的规定更为科学合理。但是,这又与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相悖。为避免法律的适用上争执和风险,在实践中还是建议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内完成为当。

增加诉讼请求需要延长举证期限吗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是否需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取决于增加诉讼请求的具体情况。如果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原则上应给被告指定新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以便其能够对新增诉请所依据的新事实或者新证据作必要准备,以充分行使其辩论权。如果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并非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而是在既有证据基础上对诉讼请求进一步明确或者扩充,则并非一律均需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

一、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规定

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4、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提起反诉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规定了三种需要重新确定举证期限的情况:

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指定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3、若程序中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则人民法院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且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七、关于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提出反诉时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或者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对举证期限有约定的,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法院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民事 诉讼 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 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 合并审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而《 证据 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变更诉讼请求最晚时间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然而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所以变更诉讼请求的最晚时间应该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民事诉讼变更诉讼请求时间怎么算因同级别的法规,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该规定,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均作了限制,即原告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法院将不准许原告增加或变更诉求的申请。

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是有限制的,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如果是在二审程序中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的,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二审法院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除非双方当事人同意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最晚期限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存在前款情形,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变更诉讼请求最晚时间

法律主观: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然而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所以变更诉讼请求的最晚时间应该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案由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指定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在开庭前变更案由是否需要重新指定答辩期和举证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二十年。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 ...
2023-12-07 16:56

民间借贷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民间借贷担保期限多久失效)

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多久民间借贷担保人保证责任期限,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 ...
合同
564热度

合同甲方是否需要签字

合同甲方需要签字。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合同的成立需要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只有一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的,合同无法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中 ...
2023-12-29 14:41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和时间(鉴定费一般需要多少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伤 ...
法律
270热度

合同中的附件需不需要单独签字

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一规定对附件而言同样适用,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其内容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来加以确认。 法律依据: 《中 ...
2023-12-13 15:54

原告怎样反驳被告的举证范本(被告反驳原告需要举证吗)

你好,在诉讼中,当事人所有的陈述都是需要证据支持的,虚构事实没有相应证据支撑是不会被法院采信的,庭审期间,被告对原告的主张予以反驳的,被告是要提供证据证明的,被告的主张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那么原告后面的反驳也是需要有证据支持的,因 ...
民事
656热度

合同期限已到,但是合同没有履行完,怎么办

合同期限已到,但是合同没有履行完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未履行完毕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的,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
2023-12-12 14:59

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你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比如孩子的父亲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证据,还有你们当初的离婚协议书,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 ...
婚姻
544热度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需要哪些证据呢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需要的证据如下: 1、负债时签订的借条,证明该债务发生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所负; 2、婚后家庭生活支出的发票,证明该该债务有用于家庭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2023-11-03 14:58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展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属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如何确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的计算方法如下:(1)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债权 ...
债权
227热度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需要多长时间,如何确定

找法网法律问答顾问 法院审理离婚案的时间: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完成。若适用普通程序,则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应当在六个月以内完成。法律依据:《民事 ...
2023-09-12 10:40

打官司多久出判决书(打官司一般需要多久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民事纠纷宣判后判决一般十日内可以拿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 ...
刑事
554热度

合同的催告期限限制多长时间

合同的催告期限限制三个月的时间。催告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会再予支持,这是解除合同的催告期限。如果是履行合同催告,其期限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由当事人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3-12-13 15:46

再审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处理,再审增加新诉求

再审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吗1、法律主观:再审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进行提出,2、法律主观:再审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 ...
法律知识
1057热度

离婚诉讼需要经过多长时间?

在没有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下,一审简易程序需要经过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2023-09-07 10:41

民事纠纷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民事纠纷诉讼期限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期间,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协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三、民事纠纷诉讼期限问题解决方式1. 公民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只有公民在个人权 ...
婚姻
320热度

该如何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延长时间

民事诉讼时效的延长: 1、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催还,那么自宽限之日或催还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2、当事人还可以通过重新打借条或更改还款期限的方式,让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 ...
2023-12-11 16:46

借条没有归还期限可以吗,借条没有归还时间的诉讼时效

3、借条没写归还日期有效期是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的,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3、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有效期是三年的时间,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 ...
民事
341热度

过了约定的过户时间可以解除合同吗

过了约定的过户时间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先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催告,如果对方拒绝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 ...
2023-12-13 16:02

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是什么鉴定程序,公安局的法医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派出所申请伤情鉴定需要的时间如下: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5、法医鉴定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 ...
法律
323热度

合同代签是否有法律效力以及代签人需要承担什么

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要求代签人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并在授权范围内代签,或者代签人没有经过授权、在授权范围外代签,但当事人对合同进行了追认。代签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指若代签人无授权或超越权限代签合同,当事人未对合同进行追认的 ...
2023-12-19 14:28

增加诉讼请求需要延长举证期限吗(增加诉讼请求最晚时间)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 ...
法律
265热度

异地考驾照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考驾照需要的手续: 1、预约,当事人可以通过驾校报考,也可以自行到当地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业务受理大厅报名,预约考试; 2、科目一考试; 3、科目二考试; 4、科目三操作技能考试; 5、科目三理论知识考试,即考试人员在完成技能考试结束后, ...
2023-12-04 16:09

办理抵押需要多久(办理抵押需要多久时间)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1)身份证明,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 ...
法律
343热度

夫妻共有房产证需要写份额吗

夫妻共有房产证可以写份额,房屋共有情况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写了份额,离婚财产分割按照房产证所占份额来确定产权,不注明份额的为共同共有就是夫妻两人各占一半。夫妻离婚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2023-12-08 15:33

男方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判离婚(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不是你想离婚,法院就会按照你的意愿给你判离,你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只有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但这一切的关键都在于你的证据【法 ...
法律
111热度

被警察叫去问话多长时间可以出来

被警察叫去问话通常十二小时就可以出来。但是若行为人构成犯罪,需要被逮捕的就不是了。根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时间标准是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 ...
2023-12-12 15:39

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简易程序规定》第22条:“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 ...
法律
953热度

赠与人什么时间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时间是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若是权利已经转移的,在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 ...
2024-01-03 15:36

延长立案期限至三十日法律依据是什么

延长立案期限至三十日有什么规定延长立案期限至三十日法律条款,具体如下: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 ...
法律
504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