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多久出判决书(打官司一般需要多久时间)
民事诉讼多久判决书可以出来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之后,7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之后15天内通知被告,被告一般有不超过15天的答辩和准备证据的时间,普通程序是不低于15天。立案后无法联系被告的,法院可以发司法专邮快递送达,或者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送达。简易程序一般立案之后1个月左右开庭,开庭之后1个月左右出判决书。普通程序在立案之后6个月之内出判决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打官司判决书多久出来
法律分析:打官司判决书多久出来具体情况如下: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期限为六个月,应当在此期限内出具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判决期限为三个月,在此期限内应当出具判决书。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 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民事纠纷宣判后判决书多久可以拿到?
民事纠纷宣判后判决一般十日内可以拿到,由于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判决后的十日内需要发送判决书,故此如果十日期限届满后没有收到,可以等待几天,如果长时间没有收到的,可以到法院询问。
一、民事纠纷宣判后判决书多久可以拿到?
1、民事纠纷宣判后判决一般十日内可以拿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送达之日分几种情况:
(1)直接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签字之日。
(2)邮寄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在邮政回执上签字之日。
(3)公告送达,自法院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
二、民事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
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双方后15日内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就可以申请一审的人民法院进行执行。
第二审因为是终审,所以自判决宣判之日起就可以执行。
申请执行时限为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如果被执行人确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大概在6个月内执行完毕。法院会让你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车和房子以及其他不动产比较好执行。
三、民事诉讼执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执行的合法性原则
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是指执行活动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执行合法性原则包括三层含义:首先,执行活动必须以法定的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没有生效的,或者生效的文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种类的,不能启动执行程序。其次,采取的执行措施不能超出法定的范围。执行人员采取执行措施时,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措施的规定。最后,执行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比如,执行人员在采取执行措施以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只有在其不履行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执行标的的有限原则
执行标的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两个方面,但不包括被执行人的人身。
(三)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
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五)协助执行原则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不管受理的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类型的案件,都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审结案件、并下发判决书、裁决书。案件审结后,法院也需要采取适宜的方式去发送判决书、裁决书。
打完官司多久判决书可以出来
打完官司,如果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判决书在十日内可以出来。
如果人民法院定期宣判的,一般在宣判后会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打官司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合法权益:打官司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明确的合法权益,例如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如果没有合法权益,就没有起诉的必要;
2、侵权行为:当事人必须要有相应的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才能有起诉的基础。例如,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况;
3、证据:当事人需要获取或掌握相关证据来证明对方的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证据可能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证据等;
4、法律程序:打官司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包括诉讼时效、管辖权、起诉程序、庭审程序等。
综上所述,打官司是一项复杂的法律行为,需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同时需要合理的诉讼策略和技巧。如果需要打官司,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院判决书一般多久下来
一、法院判决书一般多久下来?
法院判决书一般六个月结案发判决书,刑事诉讼最多三个月就结案发判决书。具体法律条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判决书的格式要求
1、标题
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
3、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
①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的,在判决书中还应表明各自当事人在反诉中的称谓,如“原告”、“被告”。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是何种诉讼代理人,应具体写明其称谓: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写明其姓名等基本情况。②被告:除称谓为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况写法同原告相同。③第三人:写明其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应表述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
5、正文
事实部分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理由及各自诉讼请求。即原告具体要求解决什么争议的问题,如何解决及其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所持的态度,陈述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表明双方起诉或答辩各自所持的态度或依据。
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院开庭后判决书下来时间如下:
1、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判决一般自立案后三个月内下达;
2、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立案后六个月内下达,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3、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是:
1、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2、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3、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1、规范性。为了提高诉讼文书的质量,最高法院制定了规范、标准且实用的各类司法判决的文书样式。
2、要求标点符号规范,即遵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3、要求数字规范,即按照《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规定和司法文书的特点,正确使用汉字和数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审理完后,什么时候出判决
在庭审完成之后,一般五天之内人民法院就会出判处结果,开具法院判处书。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一方不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之内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上诉,待审核同意之后就会开庭重审。
法庭审理,亦称法庭审判。它是人民法院的主要诉讼活动,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关键阶段。其任务是由合议庭开庭审理,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当庭查对核实证据和案件事实,并由合议庭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判决。
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开庭审理能够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通过开庭审理,审判人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的事实进行客观的认定,对证据进行全面的审核,分清是非责任,对民事案件作出公正的处理,从而实现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其次,有利于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开庭审理将案件的审理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第三,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民事诉讼法对开庭审理中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及其行使的方式作了充分的规定,开庭审理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最终保护了当事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第四,有利于充分发挥开庭审理的教育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效果。
庭审流程有:
(一)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二)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五)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一般法院判决书要多久才能下来?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一、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而一审简易案件是在三个月以内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民商事、行政等审判实践中,时会遇有败诉方当事人,因为对判决不服,而不在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上签字,或拒绝领取该裁判文书这类情况。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法院的各类裁判文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并不以当事人是否签收为准,而是以法院用何种形式,或何种审级向当事人宣判或送达的时间为准。
如,一审法院向当事人送达民事判决书后,当事人若皆不提起上诉,则判决于送达之日起15日后生效;又如,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宣判后当庭送达判决书的,即刻生效。
这就是说,只要法院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裁判文书,当事人是否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的法律效力。相关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当胜诉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时,法院就要依法启动执行程序。
当事人拒绝签收裁判文书虽是个别现象,但相关当事人应当对此引起注意。拒收包括民事判决书在内的各类法律文书,是一种非理性行为,且无任何意义。
此种行为丝毫不影响相应的判决书法律效力,当法院依法启动案件执行程序时,当事人若以未收到判决书、不知判决内容等理由,阻止不了生效判决的执行推进。
事实上,当事人如果认为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己不利,应以法律视角,或在上诉期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或依法申请再审等,而不是意气用事拒绝签收。
拒绝签收,只会影响其对判决书详细内容的正确了解,甚至丧失上诉或申请再审的机会,由此产生的后果与风险只能由当事人自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报-拒领判决书只会风险自负
打完官司多久判决书可以出来
民事官司开庭后一般情况是六个月内下判决书。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院审理案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内结案,在审理期限内决定判决书的下发时间。审理程序的不同,审理的期限不同,民事诉讼在一审期间、二审期间,审理流程复杂,判决书会在五个月左右下放。
法官查清案件事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时,法院才可以宣判。案件当庭宣判,也不会当场作出判决书,会在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判决书。
打官司判决书多久出来具体情况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期限为六个月,应当在此期限内出具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判决期限为三个月,在此期限内应当出具判决书。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民事判决书有:
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几种类型,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