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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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有什么区别

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而过错推定适用一般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要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的,就必须承担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推定责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法律主观:

《 民法典 》规定, 过错推定责任 适用的情形: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 证据 、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 诉讼 、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 法规 避执行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过错责任8种情形

法律分析: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如何判断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主观:

一、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推定的区别

过错推定原则和 无过错责任原则 的主要区别有:

1.无过错原则的行为是法定的,无 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就是,按照行为人的过错推定其在某种情况下应当负责的归责原则,这里的过错一般是法律规定了的某种义务但未做到。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行为人能证明不存在这种过错,那么就不能推定其应当在此情况下负责。

二、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过错责任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无过错责任的行为是法定的,它不必具有违法性特征;

2.前提不同。过错责任以存在过错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比如说故意伤害,无过错责任不以过错为前提,比如说产品质量责任;

3.判断条件不同。无过错责任行为人不必过错,过错责任有过错。

无过错责任的适用情况往往有两种,而不管是哪种情况实际上当事人都没有直接责任,但是所造成的损失严重程度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三、无过错责任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无过错责任的适用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的;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的;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的;

4.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的;

5. 高度危险责任 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区别

一、

无过错侵权和过错推定的区别

无过错侵权和过错推定的区别:

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2.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由于无过错责任并非绝对责任,行为人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别事由而主张抗辩,从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规定来看,一般只承认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过错作为其法定抗辩事由,而不承认受害人的一般过失和意外事件作为其抗辩事由;而推定过错责任,由于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二、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形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如下情形:

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

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5.医疗损害责任。这是因为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地位。

三、

医院医疗是过错责任还是过错推定责任吗

找法网提醒您,医院医疗可以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也适用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如果是适用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话就需要采用举证倒置了。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是什么意思

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

二、常见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

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也叫准共同侵权行为,它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且给他人造成损害后不能判明是谁实施的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

2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是指有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可能,主观上,行为人没有致人损害的故意,在数人中,既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但存在疏于注意的共同过失,客观上,数人实施的行为有致人损害的可能性,行为没有特定的指向,即没有人为的侵害方向。

3这种共同危险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4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但不能判明谁是致害人。

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共同危险行为人都有疏于注意的过失,因此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致人,不能证明致害人的主观,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在共同危险行为中,第个行为致人损害的概率相等,过失相当,且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具有不可侵害性,因此在共同行为人的责任划分上,一般应平均分担,即每个行为人以相等的份额对损害后果负责,在等额的基础上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认为自己无过错,应负举证责任,确能证明的,就不属共同危险行为,而是一般侵权行为。

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雇员与雇主、法人工作人员与法人之间肯有特定的人身领队关系,即雇员、法人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受雇主、法人意志的支配与约束,其职务行为实际等于雇主或法人实施的行为,损害事实虽然是雇员或法人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但雇主、法人对雇员、工作人员的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等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却是损害事实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且雇主与雇员、法人与其工作人员之间有特定的利益关系。

因此,雇主对雇员、法人对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认为,不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为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几种特殊的侵权行为,雇员、法人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不在此列,因此,不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就适用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

但在这种侵权损害赔偿中,受害人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尚有可能,在则举证证明雇主或法人的过错绝非易事,若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则必然使受害人处于十分不得的地位,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常用语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盲文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没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从中可看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也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损害事实中推定监护人的疏于管理、疏于教养、疏于监督的过失,无须受害人举证证明监护责任。监护人的证据证明自己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这不是适用过过错责任原则,而是兼采了公平责任原则。

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发法通则》第一百二下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敲诈以及建筑物上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堕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可以盾出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至人损害责任也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受害人请求赔偿,无须举证证明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致害结果有过错,只须举证证明自己有损害事实,该损害事实是建筑物或者其他地上物所致,所有人或管理人对该建筑物或其他地上物有所有或管理关系,再从损害事实中推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主观上有而要求该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所有人或管理人主张自己无过错的,须举证证明,不能证明或证明不足的,则推定成立,应承担赔偿责任,确能证明,免除其责任。

5、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对医学知识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弱者,难以举证证明致害人在医疗服务中有过错,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地位。同时,有关行政又为受害人举证设置的障碍,卫生部《关于若干问题的说明》中规定:“对于在诊疗过程中的医疗记录,病员或其亲属无权查阅。”

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与医疗单位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果医疗不以怃过错,就推定医疗单位有,应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法律主观:

过错推定的侵权责任包括的法定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

法律客观:

过错推定依据是什么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否则推定其有过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医疗损害责任。医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与医疗单位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果医疗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应推定医疗单位有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5、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第一千二百零四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6、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民法典》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7、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8、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9、此外,还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如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的责任确定(民法通则第125条);法定代理人的责任,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致人损害,其监护的责任确定,均属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法律主观:

一、过错推定是什么

过错推定是过错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是在众多的工业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害而又不能通过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得以补救的情况下而产生的,是介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之间的一种中间责任形式。过错推定较之一般的过错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因为它将过错的举证责任转移给了行为人,从而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归责原则构建了侵权类型,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

归责原则对应着侵权责任的基本分类。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和严格责任对行为人所强加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就行为人来说,严格责任最重,过错推定次之,过错责任最轻。对受害人的保护也不相同,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在责任的选择上应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责任。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

以下是几种典型的过错责任形态。

1、网络侵权,指发生在互联网上的各种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具体包括两项规则:一是通知规则或提示规则,即通知——删除责任,指在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时,只有在受害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后,网络服务提供者才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二是知道规则,指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有在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才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扩大。

2、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指行为人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先前行为等负有对他人的注意义务,因未尽到注意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场所责任,指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因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发生致他人损害所承担的责任。二是组织者责任,指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3、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损害的责任。这些规定的主要特点在于:第一,没有采用监护人的责任,不适用严格责任。第二,区分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前者实行过错推定,而对后者采用过错责任。第三,规定了因第三人造成学生损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但如果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责任,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又称为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侵权责任。医疗事故责任所涵盖的范围较为狭窄,引起此种责任的医疗活动只能是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应由用人单位即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医务人员的过错都属于医疗机构的过错。

(二)过错推定

过错推定,也称过失推定,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如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定的基础事实,推定侵权人有过错。过错推定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方式,如果行为人未能有效证明其没有过错,则人民法院最终得以认定其具有过错,并据此确立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的典型形式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机动车一方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一方有过错,只要机动车一方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则其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三)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不论该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如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严格责任归责的基础在于风险活动,行为人的免责事由受到严格限制。

1、产品责任,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具有缺陷对他人生命、身体、健康或财产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第一,扩大了损害的概念,从比较法上看,各国大多认为产品损害主要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损害。第二,规定了召回制度,增加了召回义务。这实际上是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将召回制度扩大适用,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患于未然。第三,采用了多种责任形式。除规定损害赔偿外,还规定了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责任形式。第四,规定了惩罚性赔偿。

2、环境污染侵权,指因环境污染而发生的侵权责任。一是确立环境污染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

3、高度危险责任,指因高度危险作业或高度危险物导致他人损害而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基础是危险。

4、动物致人损害,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应由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等承担侵权责任。

三、过错推定原则与无过错原则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在于,过错推定原则是按照行为人的过错行为推定应当负责的原则,即行为人有过错;而无过错原则是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法律规定了在某种情况下要负责任的,那么就应当负责。

(一)无过错原则的行为是法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过错推定原则就是,按照行为人的过错推定其在某种情况下应当负责的归责原则,这里的过错一般是法律规定了的某种义务但未做到。如果行为人能证明不存在这种过错,那么就不能推定其应当在此情况下负责。

首先应将无过错责任与一般过错责任加以区别。特殊侵权的种类很多,但并非所有的特殊侵权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宪法》第41条第3款、《国家赔偿法》第2条均作了规定,虽然三者在用词造句上不完全相同,但相互是统一的,并不矛盾。

其次将无过错责任与混合过错责任加以区别。混合过错是指对于损害的发生,加害人与受害人均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的情形

法律主观: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包括以下情形: 1、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 2、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3、动物园的饲养动物责任; 4、医疗事故责任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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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15:55

双方无过错离婚孩子抚养权(双方无过错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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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有没有担保责任呢

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
2023-12-29 14:41

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的证明既涉及法律依据,也需要涉及实践操作,原告可以通过摆实事论实的证据,通过专家鉴定和证人证言,在污染侵权诉讼中获取更大胜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侵权原告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即原告需要提出与被告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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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1、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2、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承运的,应支付托运人违约金; 3、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 ...
2023-11-28 15:45

女方无过错,男方起诉离婚会判吗,女方无过错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女方无过错男方要求离婚法律分析:女方无过错男方要求离婚,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双方的感情的确破裂的话,是会判决离婚的,男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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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因一方违约解除后,守约方能否继续主张违约责任?

合同因一方违约解除后,守约方能继续主张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当事人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2023-12-19 14:44

侵犯了肖像权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发别人私照侵权判几年)

对此一些媒体为了商业目的而非法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牟取非法利益,构成对公众人物肖像权的侵害,尤其是公众人物的肖像,如果未经其本人及其有关人员准许而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于商业目的,这就是侵犯他们的肖像权,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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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人代表是在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从法律上认定作为法人代表,就有义务照看和监督自己的公司,如果出了法律问题,一般来说单纯的赔款,就是公司的账户出。如果要追究个人责任,那么要看公司负责人分管的工作,也就是说:法人代表正常来说肯定会追究 ...
2023-11-28 16:15

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吗(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的构成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意思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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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担保时效三年可以吗

连带责任担保时效可以约定三年,只要不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同时届满即可,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 ...
2023-11-29 15:40

侵权责任法与民法的比较(侵权责任法和民法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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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吗

解除合同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一方当事人出现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守约方仍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 ...
2023-12-19 14:52

侵权责任纠纷案由(侵权责任纠纷案由有哪些)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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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过高

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过高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出现违约行为时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过分高于或过分低于实际损失,否则当事人可以向法 ...
2023-12-07 17:16

欠款人坐牢了起诉有用吗(儿子欠款父母有责任还么)

欠我钱的人坐牢了还可以起诉吗法律主观:欠钱的人坐牢了依然由欠钱的人还钱,不能因为债务人承担了刑事责任而免除民事责任,债权人依然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欠款人偿还欠款,根据生效的判决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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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在何种情形下需承担过错责任?

发包人有下列情形,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应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
2023-11-24 16:04

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侵权行为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责任的管辖法院法律主观:关于侵权责任的管辖规定是: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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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判决

过错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前提是符合判离条件。法律规定,过错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确已破裂,那么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二人离婚。 法律依据 ...
2024-01-03 15:44

试用期违规辞退怎么补偿(试用期无过错被辞退赔偿标准)

开除试用期员工应当具备用人单位考核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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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上有哪些责任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上的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缔约阶段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所承担的责任。 2、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所需承担的责任。 3、合同被撤销及无效责任。对合同被撤销及无效有过错一方承担的责任。 ...
2023-12-29 14:49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区别)

关于您咨询的“ 侵权责任 与 违约责任 的区别与联系”问题回复如下: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 民事责任 ,是指 合同当事人 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行为人的违约行为,没有法定的或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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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都有什么

监理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2、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约定了定金条款的,还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同时存在时,选其一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2023-11-28 15:25

财产损害纠纷属于侵权类吗(财产损害纠纷和侵权责任纠纷的区别)

为了实现该立法目的,在具构建著作权侵权制裁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到著作权合法垄断权与一般公众及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 无过错责任原则 倾斜保护受害方的归责理念,注定无法完成权益平衡的使命,而过错责任原则通过举证责任分担、侵权过错认定等方式 ...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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