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法律后果:
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是依法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适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的,应支付经济补偿。
三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具有第39条规定情形的),不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紧要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紧要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紧要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须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看法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紧要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须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另见《劳动合同法》第42条至第47条,第87条规定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 。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是否有效?哪个通知说此赔偿办法已废止?
1、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1995年5月10日劳部发[1995]223号),该通知仍然有效的,只是部分条款被劳动合同法替代更新。
2、如《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5.4【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新旧标准】《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发生劳动争议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25%经济补偿金及50%额外经济补偿金已被《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所吸收,对劳动者主张25%经济补偿金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
法律主观:
1、劳动者在 试用期 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2、合同期满 终止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 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 赔偿标准 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 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一)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 劳动合同终止 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 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 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二 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三 用人单位经济裁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法律客观:
违反〈 劳动法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 未成年工 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新劳动法中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明确标准
1、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其次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3、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在《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在《继承法》中,也有“录音遗嘱”的规定。所以,视听资料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劳动法》相关条例: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1、《劳动合同赔偿》除了收录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外,还收录了部分对法律文件的解释性批复和复函,可以帮助读者更加全面掌握法律规定。
2、“编排合理”,《劳动合同赔偿》按照损害赔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形设计结构分类,并在每类中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先后顺序。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需要迅速查找法律信息。
3、“文本标准”,书中所涉法律文件皆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文本,除标明施行日期。还逐一标注公布文号,方便读者查找核对。
4、“内容实用”,能为读者提供实用、广泛的损害赔偿信息。包括典型案例、疑难问题和常用文书、实用性脚注等。
5、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6、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结构:
(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赔偿
单位因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给他经济补偿金吗?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 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 违反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注意:按照《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 或者当事人约定的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还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 解除劳动合同 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劳动法》中第26条第2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当成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这种规避法律约定的终止条件,是无效条款, 不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小刘与一家公司签了 无固定期限合同 却遭解雇,公司的理由是小刘不能胜任工作,因此公司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补偿金。但是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法律客观: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得到了赔偿金后能否再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呢?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源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前提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因缺少前提条件而不能成立。额外经济补偿金具有惩罚性质;《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明显带有惩罚性质。根据民法罚则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就同一事实惩罚不可重复使用,故给付赔偿金的就不应再给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以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另外,《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2条第4款及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但损失赔偿中没有规定“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类似经济补偿的条款,更没有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得不到额外经济补偿金。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法律主观: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赔偿有: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一并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责任
经济补偿责任: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按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工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25%的赔偿费用。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比如拖欠员工工资、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1、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只是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除法律规定的两类违约责任之外的、由劳动者承担责任的违约责任,至于双方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责任未做限制。所以,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双方可以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若违反此约定,则应依照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2)其他法定责任
A、支付两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B、相关损害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规定、第八十条规定、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规定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C、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行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较多,这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
3、刑事责任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时,其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作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此处的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是指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而损失的工资收入。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后,就应该履行劳动合同的内容,而非违反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法规定开除员工的赔偿
辞退开除员工应当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赔偿,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非法的辞退劳动者。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根据我们国家《劳动法》第47条当中的规定,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的时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一、辞退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开除员工应当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赔偿。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工作岗位或降低工资等违法原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工资的情况,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二、哪些情况可以合法的辞退劳动者?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是受到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当中的保护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的内容来履行自身的义务,千万不能够违法的辞退劳动者,否则劳动者是可以主张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的,而赔偿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计算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一个公司工作10年以上被辞退,按照劳动法该有什么样的赔偿
两种情况:
1、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该向你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
2、公司辞退你是因为你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如果公司辞退你确实是有充分的理由的,那么就不会有任何赔偿。
经济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该向你支付20个月的工资。
扩展资料
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