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怎么申请财产保全(打官司怎么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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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7、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3、管辖 法院 :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我国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那么,具体应该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呢?接下来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一、诉讼保全申请。

由案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作出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诉讼保全或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前提,必须是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当事人拒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二、诉前保全申请。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

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上述两种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都必须属于给付之诉,即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货币或财物的诉讼,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不发生财产保全问题。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将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以上知识就是对“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

打官司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主观: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所处阶段不同,财产保全可区分为:(1)诉前财产保全;(2)诉讼财产保全;(3)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的衔接阶段的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 实务要点: 1、适用情形: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2、提起时间: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 前(适用于诉讼和仲裁)。 3、管辖 法院 :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4、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5、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7、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8、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9、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10、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 1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1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 二、诉讼财产保全 实务要点: 1、诉讼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也可以法院依职权采取。 2、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5、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 7、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 三、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的衔接阶段的保全 实务要点: 1、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 债权人 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法律客观: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起诉对方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起诉别人怎么进行财产保全程序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程序

根据2013新《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如果想要进行财产保全,那么就应该进行申请,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对法院申请,如果申请成功,那么被申请保全的财产就不能够进行转移了,这是防止被执行人不执行的好办法,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律师。

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诉讼当事人争诉地的目的在于获得赔偿、救济,为了这一目的最终能够实现,财产保全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需要的时候应该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接下来由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递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

财产保全的种类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其程序条件是,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2、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裁判能顺利实施,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也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存在各种主、客观因素可能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难以或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其程序条件是,当事人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3、诉前财产保全与诉中财产保全的区别。第一,提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不仅包括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也包括对民事权利负有保护责任的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是由当事人申请,一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当事人申请,一般是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一方提起,但也不能排除被告一方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不是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二,提起的原因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发生的原因,是因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诉讼中财产保全,则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情况。第三,提供担保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的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第四,裁定的时间不同。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情况不紧急的,则可以适当延长作出裁定的时间。第五,保全措施的解除不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解除,则是以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为条件,即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之内,不应超过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物的价额,二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等。限于请求的范围,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或诉讼当事对一项具体财物提出的保全申请,或者是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物品。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尤为重要,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的范围或者保全的财物与本案无关,那么,申请人应该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与造成的损失的范围相一致。

财产保全的措施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如果交当事人或有关单位保管的,当事人、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处分,但被查封、扣押物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如车辆),若由当事人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使用,但不得处分。保全的对象是抵押物、留置物的,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抵押人、留置权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被查封、扣押物是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以及其他不易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对于当事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财物,如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应尽可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以外的措施,如扣押权利证书、限制使用、禁止处分等。法院对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进行保全可以采取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保全措施,若由当事人负责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以使用,但不得处分,若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该项财产。

在保全措施中有一种“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根据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理解为:被申请人如有预期的收益或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单位予以协助,限制被申请人支出;如被申请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该第三人不得对被申请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清偿的,均由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该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不得滥用职权。

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

2.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

3.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4.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小方法|财产保全

每天一个法律小常识 财产保全

1.啥叫财产保全?

打官司是漫长的,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反正被告有足够的时间转移财产,让你打了官司也拿不到钱,对原告显然是不公平的,为了保障原告的权利,法律赋予原告在裁判结果作出前,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控制措施。

2.为啥要财产保全?

所有原告想要的都不是打赢官司而是拿到属于自己的钱,对原告来说,要将生效判决的账面财产变现才有意义。

3.财产保全能做啥?

最常见的保全措施,比如,冻结被告的银行帐户查封被告的房产、土地、车辆、应收帐款。

4.可以既保全被告银行账户,又保全房产/土地/车辆吗?

大多数情况下“既...又..."只是一个完美的想法,法院支持的比较少,所以申请人需要对保全的财产种类作出选择。

5.保全被告财产有无限额要求?

当然有、必须有。一般是在原告起诉的标的额范国内申请保全,申请保全的金额过分高于起诉标的额的法院不会支持,法律禁止超额保全。

6.办了财产保全,被告就不能使用相关财产了吗?

不是。被告依然可以使用,车辆还能开房子也能住,只是不能处分(出售/赠予等)。

7.申请对被告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保全,被告的银行卡就不能使用了?

不是。被告的银行卡在申请冻结的范围内“只进不出”,超出保全金额的部分正常使用。

8.财产保全措施有期限吗?

有。银行账户1年,动产2年(车辆),不动产(房屋/土地)3年。到期需要续保。

9.不知道被告的财产,又想保全,怎么办?

可以申请法院先对被告的财产(主要是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再针对查控到的财产申请保全。(具体以当地法院要求为准)。

但是,不是所有的法院都支持对被告进行财产查控,相当一部分法院要求必须由原告提供准确的被告财产线索(银行账户具体到开户行,账号)才能办理保全。换言之,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被告的财产信息是无法办理保全的,被告转移财产的风险很高。

申请诉讼保全流程

申请诉讼保全流程 ,如下所示: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写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写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的基本信息、现居住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

2、写上请求事项,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金额或查封被申请人财产的金额,再写上事实及理由;

3、在结尾写上申请人和申请时间。

财产保全申请书分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的案件中,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在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保护的措施。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凡是在起诉以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是诉前保全;在诉讼过程申请保全的是诉讼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特殊情况下因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对方利害关系人财产的重大损失,以至于无法挽回和难以补救的,对方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财产保全。诉前保全申请书的写作内容和制作方法大致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致,因此可以参照上述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写作内容与制作方法。其中,要特别强调诉前申请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证据,并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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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被法院冻结后怎么才可以解冻

财产被法院冻结后的解冻方法:到期自动解冻,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资金,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人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自动解冻。请求法官提前解冻,已经履行相应义务,可以督促法院尽快解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 ...
2023-10-20 15:23

夫妻一方申请财产保全(夫妻一方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任一方银行卡怎么办)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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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资产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负资产离婚财产的分配: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二人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责任,配偶无需对此负责。如果夫妻一方在从事xidu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将该债务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 ...
2023-12-08 15:23

诉前保全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保全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

二、财产保全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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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座车怎么去申请变更7座

8座车不能申请变更7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载客人数是根据车辆出厂合格证核定的,一经核定就不能更改,对车辆私自增加或减少座位都是非法改装。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 ...
2023-11-29 15:50

怎么找律师打官司(怎么找律师打官司流程)

《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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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买卖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怎么处理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的处理:如果该房产增值部分不是自然增值,而是经过人为操作而产生的,则该部分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是自然增值,则该部分属于夫 ...
2023-12-11 16:30

大股东挪用公司资金是否构成犯罪(大股东挪用公司资金是否构成犯罪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大股东占资情况严重的上市公司往往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大多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用的发挥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公司缺乏内部监察管理机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明确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责任,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也没能在定期检查与大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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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内容怎么签是有效的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内容这么签是有效的,即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财产协议内容要写明夫妻财产的种类、数量,还要写明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双方达成约定后,要写明相关违约责任的承担和救济方式,最后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日 ...
2023-11-02 14:46

夫妻离婚孩子名下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孩子名下财产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孩子所有,这是财产是属于孩子的,孩子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夫妻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无权主张分割。在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只有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分割的权利,对他人哪怕是孩子的财产,夫妻双方都无权利分割。 ...
2023-11-03 15:08

法院判决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判决书下来,以什么样的方式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受理,4、申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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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还贷的财产该怎么分

夫妻共同还贷的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双方可以先行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能够协议一致,则按照协商结果分割财产。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财产作出判决。 ...
2023-10-30 15:02

怎么申请支付令流程需要哪些材料(欠钱不还怎样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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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

合同纠纷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 ...
2023-11-14 15:47

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具体是什么(财产保全担保保险怎么买)

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 ...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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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怎么分割

房屋财产的分割:房屋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内有隐匿夫妻共同房产、财产的,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以依法让其少分或不 ...
2023-10-24 14:48

财产保全是怎么收费的(财产保全保险公司怎么收费)

第一部分的法律依据: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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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人首先依法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 2、法院认为当事人符合保全条件的,会对产生争议的财产依法进行诉讼保全; 3、法院对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应当在30日之内就财产分割案件 ...
2023-10-23 14:51

打官司怎么申请财产保全(打官司怎么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8、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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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财产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书写:注明遗嘱订立人姓名等基本信息;注明待分配财产的范围;注明财产所有人死亡后,可以分配财产的继承人的信息等相关事项。遗嘱在书写完后,可以办理遗嘱的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 ...
2023-11-01 15:10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几天执行(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几天后开始执行法律主观:根据《 民事诉讼法 》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承办人员确定后,法院要以适当的方式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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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怎么分割的原则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一般是不予分割的,任意一方当事人也不应在婚内主张财产分割,除非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那么被侵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 ...
2023-11-17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