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夫妻离婚时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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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人首先依法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
2、法院认为当事人符合保全条件的,会对产生争议的财产依法进行诉讼保全;
3、法院对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应当在30日之内就财产分割案件向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提起诉讼。一旦过了时效,保全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