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后能否要回(恋爱期间用的钱分手后需要还吗)
男女朋友之间的花费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恋爱期间为对方花的钱在分手后一般是不可以返还的,除非是借给对方,借出的钱可以要求返还。恋爱期间是要花费一定的钱的,这个属于恋爱成本支出,为对方花的钱是无法返还的。
1、恋爱期间的消费一般不可以让对方返还,恋爱期间的消费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使用的消费,是作为恋爱约会的支出,一般可以认定其为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行为,不能退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恋爱期间花销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我觉得恋爱期间花销分手不能要求返还。
一:一般的赠与不能要回来。恋爱期间一些共同的花销或者小礼物的赠送,这个属于好意施惠,确实不能要回来了。这在实践当中也是当事人很难把握的。因为一般双方比如说恋爱期间,可能大家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都是想着要和对方步入婚姻殿堂,可能也没有那么多的法律意识。所以,在给付钱财的时候也没有想那么多,没有想到后来会走到分手或者结不成婚的地步。所以,恋爱期间的花销肯定比一般朋友之间更大。
比方说恋爱期间,赠与给对方的一些衣服,或者是包包,鞋子,手机,不怎么贵重的金银首饰,微信转的红包,吃喝玩乐的开销等等,这样的一些小的消费都是不用返还的,这些都属一般性赠与,不能算作是以为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其实无偿赠与肯定是基于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比较深厚。如果双方感情本身就不深厚,交往时间不是很长,但一方又给了另一方大笔的馈赠。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如果双方不存在相互的感情,认定为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应该是更公平合理一些。
二: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与另一方的比较贵重的物品可以要回来。比如说房子,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之后都是可以要回来的。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可以要回来的。那么如何认定是以结婚为前提呢?可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是从财产价值的大小,一方给另外一方买房买车,或者是说非常巨大,超过正常的一般生活的需求的一些现金的赠与,这种肯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者说是附条件的赠与,既然婚姻不成立,另一方取得财物也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2:就是当时在给付钱款的时候,具体是在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下给付,为什么给付这个钱,再来具体分析究竟给的是彩礼还是一般情况的赠与。每个人的想法各异,经济实力各不相同,同样数额的财产,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是毛毛雨,对某些人来说可能是他的所有身家,不能按数额大小一概而论。
谈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了能要回吗?
谈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了不能要求返还,只有属于彩礼的钱才能在分手时要求返还。
谈恋爱期间花的钱属于自愿赠与对方的,赠与一经作出一般不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拓展资料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的同时使得他人遭受损失。
情侣之间的转账往往多而杂,金额大小不一,多数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给付行为是借贷还是赠与。
在此情况下,金钱往来性质及目的往往难以言明,不宜将涉案钱款性质简单认定为民间借贷或赠与。
因双方分手后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已经不能达到,故属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财产, 应当认定是接受转账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谈恋爱花了钱分手后可以要回来吗?
恋爱花的钱在分手之后是可以要回一部分的,比如在节日的时候发的具有特殊含义的红包,像我们所知道520、1314。再比如说男朋友送给女朋友非常贵重的礼物,像钻石项链或者房子,这是以结婚为前提送给女方的,现在两人的感情破裂了,就可以索要回一些。不过有的女孩子也认为自己损失了青春,可能会索取赔偿费。从中可以看出男女之间的感情是比较复杂的,最好不要在谈恋爱的时候送太过于贵重的东西,不然就会在分手之后很心痛,要回来是比较难的。
有些女生可能想在谈恋爱的时候花男朋友的钱,不论是购物吃饭甚至是买车买房都会向男朋友要钱,而男朋友认为两个人会结婚就会大方的把这些钱给出去,根本不会在意。如果男朋友在给钱的时候没有明确的说明白这部分钱是借给女朋友的,这样的钱就是索要不回来的,相当于已经送给了女朋友。其实法律对于这方面的规定是比较模糊的,因为男女之间的相处也不可能像法律那样的死板,真的是很不好要回钱的。
如果花的钱不怎么多,比如说两个人出去吃饭都是AA,男朋友收到女朋友贵重的礼物,女朋友也进行了赠送,那两个人就可以和平的分手,根本不需要闹得这么难堪,不需要列一个清单,然后把钱还回去。男生如果真的这么做,女生也可以把自己花的钱让男朋友返还,这样感情就会彻底的破碎,彼此也是撕破的脸,根本没有办法再平静的相处了。这样的做法是很不好的,也希望每个人都能在做事的时候留一条后路。
如果花的钱是非常多的,比如说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当然是可以索赔的,甚至可以打官司,如果只是1万或者几千块钱就可以不要。
恋爱当中花给对方的钱分手了可以要回吗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分手后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的行为属于一种自愿赠与的行为,无法定情形的,是不可以要回的。若是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款的,可以要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恋爱时花的钱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恋爱期间,你给对方花的钱,如果分手了,是可以部分的,要回的,但是有一些条件下是不会返还的,下面就介绍一下什么钱不需要返还.
1.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1314、666”等有特殊含义的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虽然实践中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家庭收入情况、相处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作出是否应予返还的认定。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避免承担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责任。
2.恋爱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但赠与财物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的,可酌情扣减后返还。
3.因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一方当事人单纯以曾经同居为由请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恋爱期间花的钱,分手后可以要回来吗?
恋爱期间为对方花的钱,从法律角度来说,属于无偿赠与。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这些花费不能要求返还。因此,从道义和法律的角度来看,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这些费用。在恋爱期间,互相照顾是一种情感交流和表达爱意的方式,不应该以金钱的形式去衡量和计较。因此,情侣们在恋爱中应该理性对待金钱问题,不要为了钱财失去了感情的真谛。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情侣可能会有关于金钱的约定,例如一方承诺在某些情况下要给另一方报销花费,或者双方在恋爱初期就商定了分手时的费用分担方式等。如果存在这些约定,那么分手后可以按照约定要求返还花费。但是,这些约定应该在恋爱时就明确表达并且取得双方的认可,避免产生矛盾和误解。
总之,在恋爱过程中,金钱问题不应该成为感情的主要考量。双方应该理智对待金钱问题,相互关心和支持,用心经营感情。在感情出现问题时,应该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以金钱的形式去计较。
谈恋爱的钱分手了可以要回吗?
谈恋爱期间的花费是否可以要回来,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例如购买礼物、发红包等,在分手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法律上一般不予支持,这是因为赠与方已经完成了赠与行为,无权要求返还。
如果在恋爱期间,一方以借贷的名义向另一方支付款项,分手后要求返还的,法律上一般会支持。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该款项是借贷而不是赠与,例如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
此外,如果在恋爱期间,一方为另一方支付了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分手后要求返还的,法律上也可能会支持。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该费用是由一方支付的,并且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例如有支付记录、发票等证据。
总之,恋爱期间的花费是否可以要回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并且需要有证据证明。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恋爱期间花费分手后可以要求对方退还么?
恋爱期间为对方花的钱,无论是男女,都有可能会在分手后想要追回这些花费,这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是是否能要求返还这些钱,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这些花费是送给对方的礼物、生活费或旅游等开销,那么就不能要求返还。这些支出本来就是出于对方的意愿和自愿,无论是作为恋爱的表示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都不应该把这些花费看作是对方的债务。因此,如果在分手后要求对方返还这些费用是不合适的。
其次,如果这些花费是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开销,例如一起租房、购买家具等,这些花费是共同承担的。如果是一方在分手后独自享有这些物品或利益,那么应该按照事先的约定或者常理,支付相应的赔偿或分摊。但是如果这些物品或者利益是双方共享的,那么这些费用就不应该要求返还。
最后,如果这些花费是在对方的请求下进行的,例如对方因为经济困难需要借钱,或者要求另一方帮助支付一些费用等,那么就需要看具体情况是否需要返还。如果这些花费是另一方恶意行为的结果,例如故意借钱或者要求支付费用,以达到占便宜或者欺骗的目的,那么在分手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这些费用。但是如果是在感情关系正常的情况下,因为某种原因需要借钱或者支付费用,那么另一方不应该在分手后要求返还这些费用。
总之,是否要求返还恋爱期间为对方花费的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这些费用是出于对方自愿的,就不应该要求返还;如果这些费用是共同承担的,就需要按照事先的约定或者常理来处理;如果这些费用是在对方的请求下进行的,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返还。在分手后,双方应该尽量平等、公正地处理好这些问题,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和矛盾。
谈恋爱时花的钱分手后能要回吗?
恋爱期间花了对方的钱,在分手后对方是可以选择要回,当然也可以选择不要回。大家都知道分手是一件特别痛苦的事情,但是有一些人分手之后的一些操作会让人特别无语。感情本来只是感情,但是牵扯到一些金钱方面的关系的话,感情就变得不那么纯粹了,之前看过一个新闻说有一个男孩子和女朋友分手以后要女朋友返还自己在他身上所花的所有费用,里面的费用算得特别仔细,甚至连那种一块钱两块钱都算进去了。这个新闻一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在为这个女孩子庆幸没有嫁给这样的男生。
如果你在恋爱的时候花了对方的钱,在分手后对方是可以选择要回的。如果是那种金额比较大的金钱的话,那么因为对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所以在分手后选择要回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是那种比较小的金钱,如果对方还选择要回的话,就感觉这个人会比较抠门。
在分手后,对方也可以选择不要回谈恋爱时所花的钱。因为有一些钱其实是很难说清楚的,而且在谈恋爱的时候肯定双方都有付出一点经济。如果只是单纯一方付出的话,那么是可以要回的,但是牵扯到两个人都花钱了的话,那么这笔账就算不清楚了。很多比较大方的人可能就觉得计较这些没有什么意思,所以在分手以后就不会选择要回这些钱。